⑴ 男友父母帮还房贷的要求很过分嘛
男友父母帮还房贷的要求很过分是不过分的 父母虽然没义务还贷 但是出于对家庭 是应该的事情 应该跟你男友父母好好地商量一下嘛 不要急 老人都是这样哇 祝你开心 心想事成
⑵ 婚前买房写上女方的名字,男方父母还贷
婚前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男方父母还贷,房子算公共财产,南男方父母可以起诉儿子还钱的
⑶ 婚后男方父母替还房贷数额特别大,离婚还能追回吗
日常生活中,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您和男方所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替父母还贷,您是可以主张共同债权要求分割的。前提是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有转账给父母或者替父母还贷的行为,并且证明是借贷关系而非赠与关系。通常情况下,会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的。
温馨提示,此类诉讼的重点是要证明男方与父母之间是借贷关系,最好能有借条之类,如果男方提供赠与合同等协议,则会存在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不利于追回。所以建议还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