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已故证明怎么开
父母已故证明的开办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的材料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2、填写申请表: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注明需要开具父母已故的证明。
3、提交申请材料:携带所需材料到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4、等待审核:民政部门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开具父母已故的证明。
开死亡证明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逝者的身份证明:如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3、逝者的死亡证明:如逝者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等。
4、申请人的关系证明:需要提供证明申请人与逝者的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
5、其它证明材料:如火化证明、殡仪馆交接单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开具父母已故证明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材料要求需要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定。另外,在申请开具父母已故证明时,要尽可能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避免申请被拒绝或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❷ 证明父亲的父母已过世怎么写
法律分析:证明父亲去世的证明 是不能自己写的 。如果人是在医院去世的 ,一定会有医院的死亡证明 ,如果你家里留了复印件 ,拿复印件就可以 。如果当时没有留,可以去殡仪馆 去开一张火化证明 ,也是可以证明人已死亡火化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