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遗产继承法;我在父母的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涉及动迁,我们兄妹共5人,我们该如何分呢
继承法是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案 你们兄妹共5人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利,而此宅基地你改了房子涉及动迁,房子是你自己的财产,宅基地是你兄妹五人的共有使用权,这里应当特别关注的是,如果这处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即房屋,动迁后只能在给你一处等同的宅基地,正因为宅基地上有了建筑物动迁才有按价补偿的话题,因此有关这份宅基地的动迁补偿问题,国家只能依据房地不可分割的原则,对这套房屋进行综合作价补偿,而兄妹五人应当协商处理,即:宅基地自己参照本地相同的地块成本价五人分配,其余地上建筑都归于你自己。
B. 父母盖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
父母盖的房子离婚后分配方法具体如下:
1、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的配偶有权分割;
2、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子女的配偶有权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C. 父母老房子动迁子女怎么分配
父母老房子动迁,子女的分配方式如下:
1、原则上平均分配;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多分;
4、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确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