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其父母不幸死亡,养老保险可以由子女继续领取吗还是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社会保险是不能领取的,因为社会保险是国家对老年人的一种福利,老人已经身故,这种福利就自动终止了。家人可以一次性领取一笔伤葬费。
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那么保单中写明有身故赔偿责任的,可以由标明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领取,没有标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由法定的财产继承人领取。如果保单中没有身故赔偿责任的话,那也是不能领取的。
领取保险金时,带着保险单、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就可以了。领取方式可以由受益人和保险公司约定,一次性领取或以年金方式领取。
B. 亲人去世,养老保险和社保如何处理
养老保险是一种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模式
我们缴纳养老保险,相应的费用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的。每年会根据国家统一公布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2016年以来有人社部和财政部统一公布相应的记账利率,高达7%~8%以上。从这个角度讲,养老金可比个人理财要强得多。
毕竟在企业参加社保的情况下,职工缴纳的部分就是缴费基数的8%,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存钱了,还有这样高的记账利率非常划算。
养老金个人账户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可以领取个人账户。第一,是到达退休年龄按照计发月数按月领取;第二,参保人死亡时可以由继承人一次性继承;第三,参保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种情况相当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肯定不会亏本。有的职工还惦记企业负担部分,但是我们要记住企业缴纳社保并不是跟职工有关系的,而是跟法律要求有关系,所以不给职工返还也是应当的。
不过,如果是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20%的缴费比例自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仍然是缴费基数的8%,因此有可能亏本。
(二)统筹账户,主要是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每年增加的各项养老金部分、退休职工的各种补贴补助、养老金领取完毕后的个人账户,以及去世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待遇。统筹账户里的钱,并不仅仅是企业缴纳的单位缴费基数的16%部分,还包括大量的国家补贴等。2017年各级财政补贴养老保险基金高达8004亿元,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养老保险基金补贴就达到亿元。另外还有历年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利息等等,2019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高达50869亿元。
关于因病非因工去世职工的待遇,实际上最初源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最初国家规定因病非因工去世的职工丧葬补助费是两个月的企业平均工资,一次性救济金的标准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工资或养老金。
经历了七十多年的变迁,相应的待遇一直保留了下来。1969年劳动保险制度已经终止,但是相应的福利待遇有用人单位承担,毕竟当时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不存在倒闭的可能。1986年我国开始重新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是相应的待遇都是沿承下来了。
相对而言,各地的标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关于丧葬费山东省是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福建、天津等一些地区则是2~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一次性救济金,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河北省是最高20个月的省平养老金,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另外,山东、上海、陕西等一些地区还有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目前只有300~500元每月的标准,但也是一份待遇啊。
所以,参加养老保险国家的各项待遇是非常优厚的,基本上可以说95%的人不会吃亏。还是建议年轻人好好思考一下,趁年轻参加养老保险更划算。
C. 我是独生子女,父亲已经去世是否还能领到独生子女费
不是所有独子女都属于计划生育范畴的“独生子女”,只有当年夫妇有生育能力但承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中,小孩才是“独生子女”,当年按照政策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给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在子女满14岁前按月发放。也就是说,即使现在还存在未满14岁的属于“独生子女”的,按照原政策发放“独生子女费”由父母领取。
D. 父亲过世母亲改嫁孩子可申请低保吗
民政局没有这个规定,不可以。
E. 父母无工作一方死亡在职子女是否有抚恤金丧葬费标准
父母无工作,其中一人死亡,他(她)的在职子女是否可以享受抚恤金丧葬费,标准回是什么?
您要问答的问题是这样的吗?
如果是这样的,那据我了解没有的。
当然如果子女所在单位效益好,福利好,把这项作为职工福利,也是可以的。
具体的国家标准,我没看到过。
当然,具体的您也可以到您当地的社会保障局去咨询一下,他们会给您更准确的答复。
F. 公务员的父母去世了,是不是有丧葬费补助
应该是有的。这个国家是有规定的,所有这个人在去世以后他都有这个一次性的这个丧葬费啊,还有她的这种补助啊!
G. 独生子女父母有一方病逝的子女可以接着领取养老金吗
法律分析:
原则上另一方依然可以享受,但是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衍生问题:
养老金制度是什么?养老金制度,一般是指政府鼓励个人向专门的账户进行缴费,个人依据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积累养老金资产的制度安排 该制度最早是《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