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两年义务兵父母优待金有多少
2022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各地根据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xx%发放的,如果是到新疆、宁夏、青海、甘肃、内蒙古、西藏等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优待金标准更高。
据了解,2022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普遍在两三万左右,如果是去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优待金标准会达到八九万甚至更高,具体要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公布的标准为准。
2021年新兵入伍服满6个月就有家属优待金,不满6个月的则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1、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进行发放优待金。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或提前选改为军士后,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的发放。2、故意隐瞒病史或采取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被注销入伍手续的,以及因违法违纪或拒服兵役等原因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义务兵不予发放。3、对推后离队的义务兵,推后离队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按实际推后月数相应计算发放。
总得来说,今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有所提高,而发放时间是从入伍哪一天开始计算,满六个月才能发放,一般在八月会发放有一次。
㈡ 新兵一年后给父母多少补贴
法律分析:1、2020年第一年义务兵每月津贴费为500元,往后的第二年每月津贴费为600元,两年津贴共约13200元。
2、下士(一般都是服役3-5年)平均每月2160余元,一年共25920余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2800余元,一年共33600余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3600余元,一年共43200余元;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每月4400余元,一年共52800余元。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民政府部门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一般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都是有标准的,农村家庭不低当地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内各地实际发放金额也是各不相同的。
4、若按2019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普通省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4500—13500元/人/年,两年共9000—27000元,一般来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3500—11000元/人/年,两年共7000—22000元。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十一条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
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其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军龄工资组成,并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
㈢ 现役军人家属父母每月有补助吗
根据最新政策,从2021年8月1日起,现役军人配偶享有荣誉金,每月500元;现役军人父母满60岁以上(一人达龄即可),享有赡养补助,每月600元。另外,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无工作,还可以享受部队无工作生活补助,每月1400元(含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现役军人与配偶两地分居(户籍不在同一地级市,且实际不在一起生活)的,每月补助1000元。以上数据,不包含部分入伍地、驻地给予给予家属父母的补助或慰问金。
㈣ 新兵一年后给父母多少补贴
法律分析:新兵一年后给父母多少补贴:子女入伍当兵(义务兵)两年,地方民政局每年春节之前都会将家属优待金送到军属家中,优待金的数额各个县(区)按当地职工收入壮况而定,多者几万元,少则几千元。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㈤ 当兵给父母多少补贴
子女入伍当兵(义务兵)两年,地方民政局每年春节之前都会将家属优待金送到军属家中,优待金的数额各个县(区)按当地职工收入壮况而定,多者几万元,少则几千元。
具体如下:
1.军人父母赡养费。今年八月开始发,从6月补起,父母只要一方年龄满60岁即可每月领取600元。
2.军人配偶荣誉金。军人配偶每人每月可领取荣誉补助金500元,6月起发放。
3.义务兵家庭补助金。国家统一给每个现役义务兵家庭每年补助1万元,在地方补助的基础上,这相当于增加了1万元补助。
4.搬家补助费。因工作调动、移防等原因,需需搬家的,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3一5千元。5.军人伤残补助。符合伤残条件,不同等级均按10%上调补贴,高的可上调9700元,低的十级上调920元。
6.三属抚恤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抚恤补助上调10%。其中烈士遗属上调到3千2百多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上涨2千6百多元,病故军人遗属2千5百多元。有的省份有增发,比如江苏增发到4万7千多元、4万2千多元和37112元。
7.“三红”补助。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从每年6万7千多元上调到近7万4千元,红军失散人员上调到3万3千多元,均有10%的增长。
8.参战补助。参战退役军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月750元。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才可领取。有的省市补助更高,比如江苏省每月1200多元。
9.带病回乡补助。因不够评残等级,但服役期间患有慢性病的,退役后仍需要治疗的带病回乡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每人每月上涨高50元,每月补助不少于700元,如果再加上地方给加的,就更多了。比如,广东每月790元,山西每月760元,江苏省每月1100多元。
10.参试补贴。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试退役军人,每月提高的数额同参战的一样50元,每月达750元。加上地区增发的,有的省市每补助达830元,有高达每月1100元。
11.60岁农村籍老兵补助。年满60周岁的农村和退役军人,每服役一年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月50元,比如服役三年,今年每月每人上涨15元,每月达可领取150。有些地区明确城镇无工作、无退休金的也可申请。
12.在乡复军人补助。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的生活补助,调整后年补助达2万多元。有的省市高于这个标准,比如江苏省分为抗战、解放、和新中国成立后三个时期复员的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年分别38172元、3万5千元和3万1千多元。
13.烈士老年子女补助。年满60岁的烈士老年子女,18岁之前未领取补助的,每人每月提高50元,人人每月都有590元以上的补助。有的省份补助690元,还有的更高.
14.老党员补助。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和城镇没有退休金的党员,包括老退役军人,每月补助提高50元,多的已达870多元。已享受其它抚恤补助的,只能享受每人每月50元。
15.“五老”补助费。除老党员外,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堡垒户,广东这五类人员每月享受优待补助增长到600元。浙江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也纳入优待范围,每月每人增长到700多元。
16.家属基本生活补贴。随军未就业基本生活补助费每月已再涨300元,一般地区由每月1100元涨到1400元,海岛、高山等艰苦地区高从每月1700元涨到2000元。
17.家属保险补助。主要是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缴,数额是基本生活补贴的8%和1%,随着基本生活补贴的增发,保险也相应增发。
18.两地分居费。现已达每月1000元,从300元直接涨到1000元,海外驻训或出国的1500元,这个2018年就已涨了,下一步可能还要涨,据说还要涨500元。
19.保障住房面积。与原住房标准相比,营连职或三级军士长从60-70平米调整为110平米。团级或一级军士长从80-90平米调整为140平米,都有50平方米的增加。入住公寓,室内统一给装修好,免去装修费,随着住房面积上调,与住房挂钩的其他补助或将相应上调整。
20.物业补助费。按级别发放连排军官与中士至四级军士长(兵龄5-16年)每月160元;营职军官与三级军士长每月180元;副团军官、二级军士长每月200元;正团职军官与军龄26.年以上一级军士长为每月230元。由于物业费是按照住房面积收取,随着住房面积上涨、物业费下一步也将有可能会现有住房标准上调,若上调,平均增长应在30%以上。
21.取暖补助费。按享受面积和当地采暖费单位乘积来计算。军士只有中士以上才有,下士及义务兵没有,数额是享受住房面积乘以当地每平米收费标准,取暖补助费也是按住房面积收取,随着住房面积上涨可能也会上调。若当地每平米采取费为25元,每人可增加1200多元。
22.家属来队租房补助费。按相应级别享受的住房面积乘以当地每平米的租金,然后按照这个租金的70%发放。如果你享受的住房面积是100平米,若当地平均租金是每平米20元,你就可享受住房租金是1400元。如今军人住房面积普遍提高30%以上,租金也会相应提高30%。
23.探亲路费。若育1孩,应按探望配偶的2倍路费+配偶来队探亲的4倍路费来发;若有2孩共计8倍路费。今年三孩政策来了,若有3孩又会增发1人两倍路费。
24.子女保教费。每月150元,若生育三胎,可再增发150元。
25.一次性奖励金。各地不同,少则几千,多则数万。有的入伍时发,有的退役时发,有的入伍和退役时都发。随着当地经济发展,每年都适当提高发放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四十八条预备役人员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享受国家规定的伙食、交通等补助。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期间,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预备役人员的其他待遇保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疗、金融、交通、参观游览、法律服务、文化体育设施服务、邮政服务等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
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军人牺牲、病故,国家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抚恤金。
第五十条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央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制定。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