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结婚后,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后房子该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需要看房产证,署名对象是谁。如果是男方父母,则房产归男方父母所有;如果是男子本人,房产为全款支付,则所有权还是归属男方。只有房产存在贷款时候,婚后两人共同还款,房产才有妻子的一份。
房子作为不动产,现如今已经成为了横亘在很多夫妻之间的大事。结婚之前为了房子购买,及署名问题争论不休,严重时候闹到婚礼告吹。而在婚姻无法维持时候,也会因为房产分割,而陷入无休止争论。
很多夫妻结婚时候,为了房子的事情闹别扭,到了分开那天,更是因为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婚姻中的房产,一定要在婚前做好分割,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和麻烦。
❷ 在父母名下的房子,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吗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最终还是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分割。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屋分割的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❸ 婆婆出钱买房儿媳妇和儿子作共同还款人,但钱是婆婆一直在还贷款,请问儿媳妇离婚有权要求分房款吗
首先要确定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婆婆名下,由儿子儿媳作为主贷人进行偿还房贷,且还贷款项一直由婆婆出资的,那么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时无权分割。如果是登记在儿子名下或者与儿媳两个人名下的,同样需要看情况来认定。其次,具体还要看购房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内,婆婆出资还贷的行为是否有与夫妻双方进行约定,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或是仅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可以约定是和夫妻双方的借款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北京专业婚家律师提示您,举例以下这种情况,该房屋于婚后购买、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贷款由婆婆出资偿还并且没有约定,可以主张是婆婆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即可以主张分割。
❹ 婚前父母出钱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婚后父母付首付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