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是农民工作单位填什么职务怎么填
法律分析:
应当按父母职业实际情况去填。如果父母为农民,职业可以填写“农民”或“务农”或“农业”。如果父母为打工者,没有具体工作单位,则工作单位填写务工所在地,填写到镇即可,职务填写“务工”。如果父母做生意,则工作祥闹前单位填写经商所在地,职务填写“经商”或“个体户”。如果父母在政府机构或单位上班,职务就填“公务员”。如果父母在学校教书,职务就填“教师”等等。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谨清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弯明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② 父母的工作单位如何填写
国考报名父母工作单位需如实填写。
父母都是农民的话:工作单位填写“XX乡镇XX村”
职业填写“农民”或“务农”或“农业”
职务填写“无”。父母没有工作单位,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父母退休,则填写父母退休前就业单位,并标明已退休。
二、农村人口,则填写务农。
三、城市人口,则填写无业。
父母工作性质怎么填写:
1、如果父母为农民,职业可以填写“农民”或“务农”或“农业”。
2、如果父母为打工者,没有具体工作单位,则工作单位填写务工所在地,填写到镇即可,职务填写“务工”。
3、如果父母做生意,则工作单位填写经商所在地,职务填写“经商”或“个体户”。
4、如果父母在政府机构散枝世或单位上班,职务就填“公务员”。
5、如果父母在学校教书,职务就填“教师”等等。
③ 父母职务怎么填写
应当按父母职业实际情况去填。
1、如果父母为农民,职业可以填写“农民”或“务农”或“农业”。
2、如果父母为打工者,没有具体工作单位,则工作单位填写务工所在地,填写到镇即可,职务填写“务工”。
3、如果父母做生意,则工作单位填写经商所在地,职务填写“经商”或“滑慧个体户”。
4、如果父母在政府机构或单位上班,职务就填“公务员”。如果父母在学校教书,职务就填“教师”等等。
父母工作单位填写务工,自己可以填写自由职业者。
父母为农民或打工者,没有具体工作单位,则工作单位填写务农或务工所在地,填写到镇即可,职务填写“务农”或“务工”;如父母做生意,则工作单位饥让耐填写经商所在地,职务填写“经商”或“个体户”。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继续添加下一位家庭成员。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
填写时,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尚在读书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学校,如“重庆大学学生”。没有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应标明居住地,具体到乡镇(街道),如“重庆市荣昌自治县中和街道居民”。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烂春或居住地后加括号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④ 父母自由职业怎么填工作单位
父母自由职业工作单位应当按父母职业实际情况去填,具体如下:
1、如果父母为农民,职业可以填写“农民”或“务农”或“农业”;
2、如果父母为打工者,没有具体工作单位,则工作单位填写务工所在地,填写到镇即可,职务填写“务工”;
3、如果父母做生意,则工作单位填写经商所在地,职务填写“经商”或“个体户”;
4、如果父母在政府机构或单位上班,职务就填“公务员”;
5、如果父母在学校教书,职务就填“教师”等。
中国自由职业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做小本生意人,如个体零售店、小吃店、冲印店、装修公司老板;
2、没有底薪的推销员,如寿险顾问、地产经纪、广告中介;
3、专业人士,如摄影师、个人站长、专利代理人、律师、会计师、牙科医生、技术顾问、管理顾问、管道工、电工、理发师、艺术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