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户口是否可跟随外公外婆迁入
是不可以的。孩子的户口只能随父亲或母亲。 后期可以投靠: 亲属投靠情形: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5)其他亲属关系; 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3)身份证;(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正常情况下孩子户口必须跟随父母户口其中一方,也就是说如果母亲的户口还在原地未迁移,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户口落户在外公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去世情况下外公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落户。根据户籍管理形成的惯例,父母双方或一方如果健在或未丧失抚养能力时,父母以外的其他人是无权申报登记落户的。
1、孩子户口只能跟随爸爸或妈妈的任何一方,但不能报在爷爷、奶奶的名下。如果当事人把自己户口报在父母亲名下,孩子的户口就能随迁。
2、父母和爷爷各是独立的的户籍,两个户籍均是公房,在同一社区居住,孩子的户口能否迁到爷爷奶奶处,取决于派出所是否同意。
3、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相互迁移户口。
1.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需实行随父或者随母申报原则。
2.宝宝户口申报后,不可申请投靠姑婆,可以申请投靠外婆。需提供材料如下:(1)外公外婆合法产权,(2)直系关系提现材料,(3)外婆的身份证,户口簿,小孩的户口本。
网友留言咨询:宝宝改过一次名字后,还能不能再改?
莆田荔城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工作人员回复:
修改名字没有次数限定。未成年人修改名字需要携带孩子的《居民户口簿》,以及亲生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协商一致并申请,之后由派出所直接受理更改。
② 父母入深户多久后孩子才可以落户
根据国家规定,父母落深户,小孩六个月内就去入户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的户籍政策,申请程序: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入户指标数统一排队候批。
子女随父母入户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成年子女(含成年子女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学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果你小孩符合随迁条件:提交你小孩出生证、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离婚证明。(超过18周岁的成年子女,须提交在校证明。)据此,你可以先迁到深圳,在深圳有了固定的住所后,就可以办夫妻投靠和小孩子随母亲迁移了.
资料扩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离婚时孩子会判给父亲或母亲,爷爷奶奶从小帮忙抚养的可以作为争取抚养权的一个参考条件。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