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赡养老人减税政策
【法律分析】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贰』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赡养老人扣除主体是谁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是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其中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首先赡养老人的扣除上限是2000元,赡养一位及一位以上老人,都是这个上限。其次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话,可以按人数均摊这个扣除费用,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标准,还可以约定分摊,分摊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但注意办法规定每人的分摊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所以如果是两个子女的话,均摊、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结果是一样的。
赡养老人需要填报的信息有: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此外,有共同赡养人的,还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