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儿子不在家,购房合同是他的名子,父母能替他办房产证呢,要准备哪些东西
身份证明、户口本、委托书、购房合同。
房产证可以由父母代办,但如果当事人已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人力,就必须要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可以由父母代办,但必须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㈡ 父母想交房产证给女儿去哪里办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按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㈢ 儿子委托父母卖房需要什么手续
要有授权委托书,过户的时候如果不是本人去办理,一般会要求将委托书公正
㈣ 办理房产过户公证,本人不在本地,可以让委托家人代为办理吗
你好,如果你不在本地是可以委托家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公证的。首先,你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委托你的家人代办房产过户公证事项,应当以书面形式并载明授权事项。其次,家人在过户公证时,需要向公证处缴纳公证费,并提供你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亲属证明以及家人本人的身份证。
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你委托家人代办房产过户公正,授权需采取书面形式,应当载明你的家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你亲自签名或者盖章。
依据公证法规定,你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公证,且房产过户公证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办理的公证事宜。你委托家人办理公证时,应当注意备齐办理手续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你和家人的身份证、房产证明、亲属证明、户口证明,并确认相关材料内容是否完备、字迹是否清晰、印鉴是否齐全。如果公证机构对上述事项有异议,你应当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一般公证3-5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公证书了。公证时间的话一般30分钟结束,在不排队的情况下。如有需要,还要去房管局查你的产权清单,并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__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