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子之间房屋置换,需要什么手续,需要花费多少
需要的手续是: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
递件是指:置换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赠予过户。双方带身份证、房产证、置换合同等原件。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双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过户税费是:按房产总值高的减去低的差额,高的一方为买方,低的一方为卖方,买卖双方各自按差额计交过户税费(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双方税: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元)。
B. 直系亲属间房屋产权(房产证)互换需要哪些手续
凭产权证与产权人的身份证,双方签定的互换协议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是是直系亲属间的互换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2)父母的房子怎么置换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C. 成都市和父母房子互换需要哪些手续
成都市父母房子互换需要手续如下:
一、互换双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互换合同;
5、契税完税凭证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6、维修资金缴存证明(按规定应建但未建维修基金账户的应提交);
7、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房屋涉外转让的应提交);
8、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