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离世后财产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方式如下:
1、父母去世,留有遗嘱的情况:对于财产有自己的分配或者想法,并且留有遗嘱的话,财产继承将按照遗嘱所写内容进行分配,这样能够减少家庭内部矛盾,也是最为快速的继承方式。
2、父母去世,留下的财产有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如果父母一人去世,去世一方遗留的财产中涉及对方的个人财产部分并且已成立的情况下,对方个人财产还是归属于个人财产,不在继承财产范围内,继承人就只能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3、父母去世,留下的财产是共同财产的情况:父母一人去世,留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法律继承规则及顺序进行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中法律条文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以上人员为第一继承人继承,均可继承父母一方去世所留下的财产继承。如果还有其他特殊协议及约定,是协议及约定内容来进行详细区分。
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确定放弃财产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有两个继承顺序:
父母一方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1、由于房屋的主人是你父母;
2、如果另一方将来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的子女、平均分配房屋产权及遗产;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可以多分;
3、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身上,需要父母的子女的协商同意后才能过户。
4、需要的手续是所有子女在办理现场;
继承房产过户流程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27条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及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有两个继承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配偶是指合法婚姻关系而确立夫妻关系身份的男女双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Ⅱ 父母房屋遗产子女如何分配继承
父母房屋遗产子女分配方法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父母子女遗产如何继承扩展阅读:
房产遗产继承过户流程:
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
继承人要自己找相应的有权威的房屋评估部门对要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主要从房屋的房龄、楼层、地段等进行。
评估之前,要先说明是进行继承产权的评估,这样评估价会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评估部门进行评估,接下来的公证部门自己会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
房屋评估后,带着评估报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继承人需要随身携带上以下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被继承人的遗嘱原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
在生活中,办理继承公证是最容易让一家人出现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继承人不止一个的时候。
3、进行房屋测绘
通常被继承的房屋的原房产证有房屋测绘平面图,就不需要重新请测绘公司测绘了。
如果房产证为老旧的房产证,上面的测绘图为钢笔印记,房管局无法提取图片,就需要重新测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积存在争议,也需要重新测绘,以便进行房屋登记。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携带继承证明文书、房产证、房屋测绘图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员领取一份《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将资料提交。
随后办理人员进行受理,核对并发送回执。等所有材料都审核完成之后,就会向继承者发放,已经更改过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他情况的处理
很多房屋的继承都在继承公证环节有分歧,最后继承结果是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这时还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如果在房屋测绘时发现有改建的部分,还需要有相关部门的报建审核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