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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捐赠遗产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9-03 05:53:11

❶ 父母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儿子,女儿怎么办

如果都是属于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处理。
如果有遗嘱的话只能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儿女都有继承份额。
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的,女儿是需要养老的。财产给谁是父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赡养父母,则是女儿应尽的义务。

❷ 父母遗产房屋怎样处理最好

法律分析】:父母遗产房屋处理流程: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2、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母的房子;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❸ 父母的遗产分配,到底怎么分才能说是合理的

父母的遗产分配,我觉得只要是按照父母的意愿分配,那么就是合理的,哪怕是捐赠给社会而不给儿女都是合理的。

现在好多家庭最后的纷争都是因为父母所留的遗产份额不均而起,真是让人唏嘘。在财产面前,各位兄弟姐妹们都想多得一分,谁都不想吃亏。甚至在某些传统地区,依旧是遵循古代旧例,父母的遗产只留给儿子,而不给女儿,造成了父母去世后兄妹反目的局面。所以,身为父母在分配遗产时,也要考虑事后的子女关系。遗产不均确实会造成兄弟姐妹的嫌隙。

我觉得,到我老了,不妨把话提前说到明面儿上,对老人帮扶多尽孝多的子女多得遗产,少给予关爱的人少得。这也是情理所在。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从小对于子女的教养。父母培育出明事理的子女,就不会因为遗产不均而争斗。身为子女,接受了父母的养育和关爱长大,那么在父母年老之时给予赡养,这是一种反哺,别太在意所得的遗产份额。毕竟,父母也可以把遗产捐赠,那么子女一分钱遗产都得不到也是合法的。身为子女,我们应该对父母心怀感恩。

❹ 父母都去世了 遗产应该怎么处理

一、关于继承顺位: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方式。从效力上来讲,效力最高(优先继承方式)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换言之,父母均去世,遗产应视具体情况进行继承和处理:

  1. 父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由签订协议并履行了扶养义务的当事人继承;

  2. 父母与他人不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看父母是否立有遗嘱或者办理过遗赠公证,有遗嘱或者遗赠,只有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才能继承父母处分的遗产。

  3. 父母没有设立遗嘱或者未办理遗赠公证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4. 遗嘱无效或者遗嘱未处分、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放弃继承、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或者遗嘱继承人丧失优先继承权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二、关于法定继承的顺位

若按照上述程序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则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位对遗产进行继承: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具体而言: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一般均等分配遗产。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的处理程序

继承开始后(父母去世时),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❺ 如果父母将财产指定给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怎么办

父母有权立遗嘱处分父母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❻ 父母的遗产儿子和女儿怎么分配,怎么比例

1、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子、女儿都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继承份额是一样的
3、按照法定继承,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❼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进行分配

如果父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父母所留遗产,如果存在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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