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现役军人部队要父母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待遇吗
1、这个卡仅有就医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待遇
2、这些优惠主要包括,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时候免挂号费、床位费以及保洁费
3、其中门诊有20%的费用由家属自己承担,住院的相关费用10%由军人军属个人承担
4、如果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可以向相关部分申请,医疗机构审核之后,可以免除全部费用。目前,军人保障卡共分为Ⅰ、Ⅱ、Ⅲ类
其中,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生长干部学员、士官、培养士官学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换发Ⅰ类卡; 义务兵换发Ⅰ类卡; 享受军队优惠医疗的家属和其他在军内就医的人员,换发Ⅲ类卡; Ⅱ类卡为文职人员保障卡,新Ⅱ类卡卡片样式及功能目前未明确。
离退休职工已领取的保障卡不在此次换发范围,可继续使用。
功能解析
第二代军人保障卡优惠银行业务: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卡手续费、行内异地交易手续费、金融短信服务费、柜面跨行汇款手续费,以及工、农、中、建、交、邮政储蓄6家发卡银行间ATM取现手续费。
军人保障卡Ⅲ型卡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
军人家属符合军队优惠医疗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经组织批准随军,户口在军人驻地的无工作、无收入(以下简称“双无”)配偶;
②夫妻双方均为军人(以下简称“双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随军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③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且没有领取医疗补助费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④经师级以上单位批准,在总部确定的边远艰苦地区与军人共同生活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⑤不符合随军条件,随军人共同生活,且户口在部队驻地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⑥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转业到异地工作,现已办理离休手续,返回到军队一方长期居住的军人配偶,在地方就医确有困难,本人要求在附近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经军队一方所在大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并将本人在地方的全年医疗经费转交军队基层医疗机构的;
⑦经组织批准随军,已满18周岁,经指定医院鉴定确实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者仍在中学(含中专)就读,经师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的子女;
⑧双军人在异地寄养、并要求在寄养地附近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经就医机构审核确认,符合第(二)项、第(七)项规定条件的子女;
⑨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供养的父母。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由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军务、干部、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卫生部门负责为其办理优惠医疗证件。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军人家属,本人不愿意办理优惠医疗或者居住地附近无军队医疗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调到军队其他单位,其随军家属未随迁,符合优惠医疗条件的,可以继续在原单位享受优惠医疗
❷ 现役军人父母看病报销多少
军官军士父母及岳父母(军人配偶父母)将享受军队优惠医疗。对于军队医疗优惠比例:急诊门诊减免20%,住院减免50%。对于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优惠医疗,首先需要就医者本人要有医保卡,并能够在就诊的军队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方适用军队优惠医疗政策。对于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也就是说军官军士父母及配偶父母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时,对于使用甲类药品的,直接按照医保结算,相当于医保直接给全额报销了,则不再享受军队优惠医疗。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根据规定,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