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户口投靠父母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摘要 你好 所需手续:
❷ 子女想把户口迁入父母户口里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子女随父母户口迁移,属于投靠亲属落户的情形。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直接去当地公安部门户籍科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❸ 求解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哪些手续
所需手续: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内属父母离婚容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6、民警调查报告;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❹ 成年子女迁移户口投靠父母需要什么手续
所需手续: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父母离婚判养的须提供《离婚证》及判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父母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①房屋产权证;②房屋使用权证;③经市房交所登记的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单位总产权证及分房通知单);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16周岁至19周岁子女学籍证明;6、民警调查报告;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❺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户口投靠子女 ,需要老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先去当地居委会开证明, 然后去当地派出所 办理上户口。
❻ 办理户口投靠父母的手续流程
首先回到你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局管户籍的地方申请户口迁入,说明原因,然后公安局会开一份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去厦门公司集体户户籍科申请户籍迁出,让他们开准予迁出证明,最后拿着准予迁出证明和准予迁入证明、身份证、回你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就行(结婚夫妻双方一方迁入另一方是这样,估计大同小异),还有听说非转农不好弄,你父母都是城镇户口应该没问题,祝一路顺利。
❼ 子女投靠父母 户口迁移具体流程
❽ 孩子户口可以迁到父母任何一方吗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你的孩子现在是农村户口,农转非后,可以将户口迁移到他妈妈的城市户口上。
先由你写出申请,然后到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给孩子办理农转非手续,再到孩子妈妈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准迁证》,再到你孩子户口所在地下孩子的户口,换成《迁移证》后,再回他妈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需要出具的手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书等。
(8)子女户口投靠父母需要哪些手续扩展阅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❾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