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留下的土地如何划分如何立遗嘱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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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父母怎么土地分配
你好,土地承包证是你父亲的名字,那就是你父亲是承包人,可以不分的,但是老人的赡养所有的子女都有义务,不能因你你是水田就要多承担义务,当然你们条件好的话多承担点也可以
㈢ 父母死后子女如何分配父母土地
按中国的法津来说,不管子女是男还是女都有养老送终的义务和享受父母才产的权利,版但中国传统,权特别是在农村,一般都只有男的得享受,弟兄之间来平分了。女的只有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尽一点孝心,死后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㈣ 与父母分户口土地怎么分
按户口本的人数分,从你父母所种的地中划出。关于在你父母地的哪个地方划出需要自己协商
㈤ 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了,土地怎么分
土地是按户籍所在地分配,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了,土地可以转让。也可以出租,你可获得国家种粮补助等多项补贴款,也可以抵押贷款,好处多多。
㈥ 父母的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1、补偿款的发放原则。补偿款按照家庭为单位发放,以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问题,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原则上谁“有地”(有地,指初次分配土地时其作为家庭成员分配到了应有的一份土地)谁就有权利分到钱,但也存在例外情形。
2、出嫁女分配问题。一是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在出嫁前在娘家有地的,出嫁后土地被征用给予补偿款的,出嫁女应当获得其在初次分配土地时分配的土地面积的补偿款,在家庭获得土地补偿款后应分给出嫁女一份。二是父母去世后土地被征用的,出嫁女没有随父母生活而由其他子女赡养父母的,出嫁女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
3、兄弟之间分配问题。一是共同赡养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土地补偿款兄弟之间平均分配。二是签订“生不养死不葬”协议的情况下,由赡养父母的儿子负责赡养父母,父母的土地补偿款由赡养者获得,父母的土地按照谁赡养谁耕种的原则,通俗的做法是按照谁种父母的地谁获得土地补偿款,农民朴素地认为父母去世后谁种父母的地,就视为父母在生前对将来可能发生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进行了交代、分配。
4、添丁减口分配问题。一是因结婚、生育增加人口的情况下,因土地没有重新分配,增加的人口没有增加土地,则按照谁有地谁有补偿款的原则进行分配。二是减口问题,如初次分配土地时有地,因到外地参加工作、转户口等原因不再耕种土地,但不否定其“有地”,在分配补偿款时通常也考虑其份额,除非其自动放弃。
㈦ 父母遗留下的土地,该如何进行划分继承权呢
按照法律兄弟平分继承。
㈧ 家里的土地如何分
你家这四分地,实际上是在2000年你哥哥结婚前分到的承包地。2000年后至2008年,有了你嫂子、爱人及孩子。2008年,村里的土地卖了,你家的四分地已随之卖了,你要问的实际上是你家四分地所得经济的分摊问题,即如何分更合理些?你母亲、你及哥哥各人一分是没有意见的,关键是你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份如何分的问题。建议你采用如下方式进行解决:
1.你母亲有法定继承你父亲留下的一份所得的一半,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2.在以上的基础上,你和你哥各得你父亲留下的一份所得的一半。这是也有法律规定的。
3.你母亲和你哥说你父亲留下的一份分给你嫂子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2000年前,只涉及你的父母及你哥和你;2000年后至2008年,有了你嫂子和爱人及孩子,怎么避开你的爱人及孩子,只有你嫂子独占你父亲留下的那一份呢?因为土地是2008年才征收的。你的爱人及孩子有权享受你父亲去世留下的一份的一半的一部分。但若采用2.的方式分摊后,就没有别要采用上述方式进行了。
4.但我要劝你一句:“打虎还要亲兄弟,上阵。。。。”,兄弟之间要搞好团结,把问题说清楚,多分一点少分一点并没有多大问题。谓之“兄弟不合邻里欺”!!!!!!!
㈨ 父母去世后承包的土地,子女如何分配
目前国家一直执行的是家庭承包制,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当家庭成员出现新增或者死亡导致人口减少之后,其土地保持不变,也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此项政策开展之后,农民朋友在土地承包过程中会发现许多问题,尤其是在父母去世后,其子女如何分配父母的承包,是许多农民朋友都不了解,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宪法》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有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所以当父母去世之后,并不存在土地所有权的继承问题,而是根据家庭承包制原则,由该户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该承包地。
虽然说是有家庭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该土地,但许多家庭中由于父母去世之后,拥有多个子女,那么多个子女又应该如何分配呢?这需要根据子女是否分户而定,如果其中的子女与父母分户口独立生活,那么其将不能够拥有父母土地继续承包的权益;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口,那么子女则能够继续承包,如果是多个子女共同承包,在其成年结婚分户之后,可以将承包地进行相应的分配!
目前还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那么父母的承包的土地是否能够由这一个子女继续承包吗?其实不然,这也需要依据子女是否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而定,如果子女与父母分户独立生活,或者子女的户口迁入到城市,则不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如果子女与父母属于同一户口,在父母去世之后,能够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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