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敬老院工作二十几年 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保险
虽然你没有签订纸质的合同,但你工作了二十几年,已经和他们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了。合同法规定的权利你都可以享受。
2. 在公办敬老院工作十二年不干后,没有劳动合同应不应该有相关待遇,。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敬老院要给煮饭的工作人员买社保吗
合法与否一切以劳动合同为准,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就必然要投保。
以前的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与敬老院的实际劳动关系,还要撕破脸皮走正常程序,投诉到敬老院所属劳动监察大队,能够追诉回2年的社保。就2年,因为追诉有时效,时效期2年。
追回2年的社保,也许现在的工作也就结束了。
4. 我妈妈在民政下属的敬老院工作了整整二十年,没有签合同,工资低,没有节假日,我该怎样维护我妈的正当权益
民政局下属的敬老院是属于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一般事业经费很紧,民政部门要解决临工工资的养老保险问题,必须要通过财政解决,所以存在困难,这也是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
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出了新规定,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两者区别在于:旧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才可签订。而新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之订立: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5. 我在敬老院干了九年多要辞退我怎么办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形,公司属于违法解聘,可以要求至少九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6. 在敬老院上班11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又被无条件开除该怎么办
1.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从工资发放账户、工作证件、工作视频照片等取证确认。
2.如果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你在敬老院工作11年,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推定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向养老院主张11月双倍工资差额;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社保,如果对方不同意补缴,可以向社保机构投诉。
3.关于被开除的问题,如果你本人没有过错,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标准是,被辞退前12个月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4.你可以在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时效1年。自劳动关系中止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可以申请仲裁,主张补缴社保、补发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支付11个月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