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老人优惠卡如何办理
广州老人优惠卡办理方式:
1、广州市户老年人在年满60周岁前3个月起可申老年人优专用的社保卡,申领人本人凭居民户口、身份证原件,到户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领社保卡(老年人优待专用)时,如此前未申领厂州社保卡的,可选择舍卡模式(1张广州市社保卡+1张老年人优待卡)或复合卡模式(广州市社保卡和老年人优待卡合为1卡)。如此前已申领厂州社保卡的,则择申领1张老年人优待卡。
3、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卡,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1)广州老年人社保申请办法扩展阅读
换卡办理:
1、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办理,受理时须回收社保卡。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卡时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持卡人高龄、疾病入院、长期异地的,可委托他人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持卡人疾病入院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材料代办领卡。
2、社保卡(老年人优待专用)不需要结转原卡羊城通余额的,建议就近在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按照遗失补办办理。
3、社保卡(老年人优待专用)由乘车半价优惠升级为全免的,无须换卡,持卡人应于年满65周岁前1个月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优待功能升级。
2. 广州老人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分为线上办理与线下办理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线下办理:对于符合发放对象的老年人,可提前两个月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首次申请业务。第二种是线上办理:符合发放对象的老年人,可提前两个月在“穗好办”APP 、“粤省事”小程序”、“穗康生活”小程序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办理首次申请业务。另外,升级、续期、补卡、换卡业务可在全市各街(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卡网点和羊城通客服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十四条 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优化政务服务,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便捷办理,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国务院办公厅牵头,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十五条 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应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并向基层延伸,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实体办事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推广“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改善老年人办事体验。(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广州办理退休社保要求
广州退休条件如下: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上述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非广东省户籍在广州退休:
退休条件
1、非广东省内户籍,若一开始为户籍地缴纳社保,则需要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城市有累计十年社保,且最后五年的社保关系是在广州,才能于广州市进行退休。
2、非广东省户籍,原社保关系为其他省份,有累计十年,则需要在有累计十年的省份进行退休。
3、非广东省户籍,原社保关系在其他省份累计十年,要在广州退休的情况,则需要在广州缴纳五年社保后进行申请延缴五年社保,才能进行广州退休。
综上所述,现有政策的规定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异地户籍参保人可以在广州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又有所不相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