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年人异地社保年检
一、认证范围:凡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企业离退休及个体退休人员均属于认证对象。
二、认证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规定在认证者生日当月,可顺延2月)
三、认证方式:
(一)身体健康、居住在本地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生存认证或自己在家(网吧)进行网上认证。
(二)居住在本地,因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由其亲属到单位、社区或医院出具证明,送交社保局。
(三)居住在异地的人员,可以进行网上认证。
前提是:离退休人员所认证的地方必须能够上网且有摄像头设备。
所谓网上认证,是指退休人员本人到异地(居住地)的社保机构窗口机型网上远程认证。
四、注意事项:逾期没有参加生存认证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其参加生存认证后给予补发。
❷ 老年人社保异地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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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退休,其养老金是通过银行账户发放的,不存在还需要去异地支取的问题。养老保险年审就是验证受保人是否还存在,因此可通过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生存证明,再到市社保所盖章,之后将证明寄到其关系所在的市社保所即可,本人不需要再去来宾。目前,在外地退休人员基本都是按这一形式操作。
居住地或户籍不在城区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办理年审:在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处填写《信息表》,再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社区先填写《信息表》后再办理年审。
户籍在外地或居住在外地的武汉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办理年审:可在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处申请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异地协助认证,也可本人在原单位所在区社保处办理年审。
遗属人员办理年审:在退休人员生前单位所在区社保处办理年审,办理时应持居民身份证、遗属待遇核发证(证件上应注明个人编号)、社区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16岁以上在校的遗属须持学籍证明办理年审,户籍在外地的遗属人员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出具的证明。
提醒:2007年新增退休(退职)人员和遗属不用参加2007年的年审。
❸ 请问老年人异地医保怎么办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万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限制,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