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汕头养老院有哪几家
汕头养老院有哪几家?
解答,
你好朋友,
事实上应该是有十几家,
事实上
我们这里就有两家
⑵ 全省地市至少建1家老年病医院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莫冠婷 程丽红)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按照该文件规定,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到2021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
未来3年每年培训4万名养老护理员
《若干措施》明确了未来3年广东养老服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到2021年,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1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力争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建有至少一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全省各地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100%达标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创新性提出具有广东特色的政策举措:推进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打造具有广东特色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扩大居家养老日常护理技能培训规模,2020~2022年全省每年培训4万名养老护理员及养老管理人员;力争到2022年,全省培育不少于10个有品牌、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新型养老产业集团等。
明年底前各地市至少有1间三星养老院
《若干措施》规定,2020年6月底前,各地要制定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此外,广东省将讲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2020年底前,各地市要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应至少建有1间符合三星级以上标准,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力量投资积极性的问题,《若干措施》规定将闲置公有房产租赁期限延长至15年以上。针对规划落实难问题,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明确民政部门参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竣工联合验收,促进政策落地。
⑶ 广东省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转移相关制度
一、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一)适用对象。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二)转移办法。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持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
(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二、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范围内转移
(一)适用对象:
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转移规定: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基金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时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三、待遇领取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转移流程
1、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而且只转个人账户金额,公司交的不能转,同时还需要是城镇户口。
2、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3]
申请表格式
XX社保中心:
因为XX原因,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希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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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开办养老院需要哪些资质条件
开办敬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敬老院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主办机关)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为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公益性机构。也就是说敬老院只能是公办,由主办机关报经市级民政部门和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
需携带什么资料设立养老院?
1.设立申请书(一式一份)和《广东省养老机构设立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核准的机构名称文件或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章程和管理制度(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自有产权证明或者租用期限不少于5年的场地(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5.竣工验收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专业技术工种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一式一份,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该提供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材料(相关的一式一份)。
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