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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可以转让吗

发布时间:2025-01-21 06:21:01

1. 养老保险可以转让吗

法律分析:在正常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不可以转移给其他人的,但是一种情况是可以转移的,如果缴纳保险的人员已经死亡,按照法律法规,那么此人账户中的已缴纳余额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只需要去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2.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否转让

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来说不存在股权,出资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即便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你也不能收回出资,只能无偿转给其他相同性质的民办非单位。也就是说您出完资就跟您没什么事了。当然您是出资人可能可以任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谓转让就是到民政局登记部门去变更一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设立时的相关登记事项而已。

3. 养老院的民政局批的手续可以转让吗

养老院的审批手续是不可以转让的,就算养老院办起来之后,要转让,还得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的哦!

4. 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第三条养老机构的发展坚持政府举办和社会兴办相结合、政府扶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

鼓励集体、村(居)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捐资、捐物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第四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的需求状况,制定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第五条市和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机构编制、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财政、价格、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老机构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第六条市和区县(自治县)人事、民政部门对扶持和发展养老机构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第二章机构设立第七条开办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一)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开办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利用非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开办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三)开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申办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开办养老机构的,还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八条养老机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机构章程、管理制度;

(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养老机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重新备案。第九条养老机构的服务、管理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其建筑设计应当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养老机构符合上述两个规范的,可自愿向民政部门申领养老机构证书。养老机构证书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和涂改。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条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分为收养人员和休养人员。

收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按有关规定到养老机构接受养老服务的人员。

休养人员是指自愿到养老机构按合同约定接受养老服务的人员。第十一条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收养人员,在完成收养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接收休养人员。

利用非国有资产开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服务对象。对其接收收养人员的,政府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其亲属、送养单位(以下统称送养人)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各方姓名(名称)和地址;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三)服务期限和地点;

(四)收费标准和方式;

(五)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九)其他约定事项。

市民政部门可以制定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供养老机构和服务对象参考使用。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标准,实施分级护理服务;

(二)制定老年人营养均衡的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的膳食。老年人膳食制做和用餐应当与工作人员分开;

(三)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文化体育活动;

(四)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检查身体,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对入住后患传染病和精神病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通知其送养人转送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

(五)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夜间监护工作;

(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的环境整洁。

5. 养老保险怎么转移到另一个城市

养老保险转移到另一个城市的步骤:

1、打印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原保机构出具承诺函。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参保人员作书面说明。

3、原参保机构收到本函后,将办理所有转让及交接手续。

4、新参保机构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关系和基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掌上12333”APP以及与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和小程序也都提供转移申请服务。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地市均已开通关系

6. 养老保险可以转让自己家人吗

养老保险是不可以转给家人的。如果是商业保险,可以把受益人定为你的亲戚,那么他就可以把你账户里剩下的余额转换成年金按月领按年领都可以了,但是养老保险不能进行转移,保险金只能本人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7. 养老院转让不更改法人代表可以吗

可以。法人的意思就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养老院的经营权转让,法人代表不更改是可以的,法人不变更是否可以转让经营权要看具体情况定,在有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法人不变更的情况下转让经营权的,而在某些情况下则不行,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法人不变更的情况下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8. 人死后养老保险可以转让给其他人吗

法律分析:人去世了社保不能转给他人。法律规定社保是缴费者独享的养老保障,不允许转让、不允许过户、不允许买卖、也不允许继承。 1、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2、去世的参保人医保卡内的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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