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暴走团被撞司机被判刑怎么看
暴走团有责任,但是司机也不能由此减轻责任,那么大一群人居然给撞上,所以司机必须严判不待,以杜绝类似事件重演。更重要的对今后上机动车道的暴走团,发现一个严肃处理一个
㈡ 山东临沂一出租车冲进马路“暴走团“致1死2伤,你怎么看
就在前几日,山东临沂发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由于操作不当,直接撞上了正在行车道上晨练的暴走队,最终导致一死两伤的惨痛结果。
在车祸事件中,谁更有理自有法律去评判,俗话说得好“有理不在声高”,这种以不合法的方式来表达意见的“暴力”行为只会让暴走群体被贴上不可理喻的标签,进而演变成暴力的符号,在整个舆论中极易产生刻板印象。
尤其是“篮球场场地之争”一事后,老年群体的公信力逐渐下降,这是一个非常不良的讯号。很多老年人的行径已经让社会舆论产生了倚老卖老的社会印象,如此的信任危机十分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就在此事的各方讨论之中,仍然有人把问题症结归为“老人变坏”。但知著君认为,此事并不能归咎于“老人”这一标签,甚至可以说,“坏老人”说法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
社会学研究有一种谬误叫做“过度概化”,得出“老人变坏”的推论无非是因为老年群体被频繁爆出缺陷问题。在没有科学的实证研究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得出的可靠结论只是——
社会中一部分老人在新闻事件中的确暴露出了缺陷与缺失,但简单粗暴地贴上年龄歧视的标签绝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
㈢ 暴走团持荧光棒穿反光服后跟叉车再上道路
7月13日晚,之前山东临汾被撞暴走团的暴走协会的另外一支暴走队,全员换上带反光条的衣服在路上暴走,同时,队尾跟随一辆叉车进行“护卫”。
淄博山鹰户外协会会长称,这支暴走团是山鹰第32队,为红埠寺徒步队,该分队的刘队长就是做叉车出租生意的,当晚,他儿子结束工作后开叉车返回,刚好遇到徒步队,于是便有队员让叉车行到队尾“护航”,并有队员坐到了叉车上。
山鹰协会许会长表示,这样的所谓“护航”绝对不是常态,不排除有分队队员进行炒作的嫌疑,许会长表示,暴走团最大的目的还是在保证队员安全的情况下锻炼身体。
㈣ 暴走团被撞,到底是暴走团还是司机的过错该怎么判处
太好回答了:走保险!不然怎么判处?暴走团上马路合法吗?不合法,又没有明文规定什么样的马路不能上!老年人到马路上去暴走,
总起来说:大爷大娘们,你们好,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锻炼身体是好事,可你们不能跟风,盲目的去锻炼!给年轻人一点空间,也给马路司机一点空间!
㈤ 暴走团上机动车道被撞1死2伤召集人是否要担责
7月8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一出租车司机在驾车过程中撞上一个正在机动车上跑步锻炼的暴走团。事故导致一死两伤,据当地媒体报道,目前涉案出租车司机董以涉嫌交通肇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外,依据《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3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3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暴走团径行在机动车道上暴走,在线路选择和风险预测方面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据此,受害者家属有权向暴走活动的召集人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㈥ 暴走团被撞致1死2伤,为什么同情肇事者
因为暴走团的人自身违反交通规则,又都是成年人,应当明白违法交通规则的会面临的后果,通俗来说,就是自己找死或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