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五保户现居住敬老院,但有人私自购买五保户宅基地,这类情况如何处理
这类情况首先要由村干部负责,因为哪村的五保户,过世以后的宅基地都归该村所有。其次,如果谁要私自买了,当心这次买卖属无效交易。
⑵ 农村孤寡老人住敬老院,宅基地和房子村委会有权收回吗
我国土地法明文复规定,任何单位制个人不得私下转让买卖变更土地使用权。像孤寡老人进养老院房基地,没有死前还是由老人代管,如果死了,由该区域的社区(村)代管。
《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第十一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第八条:“五保供养对象私有财产按照继承法处理。不得将村民私有财产交给国家或者集体作为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
⑶ 自家宅基地怎么申请建养老院
法律分析:敬老院属于国家公益项目。隶属于民政部门,卫计委等部门联合管辖。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具体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不含代收代缴的税费);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⑷ 五保户去养老院后房子归谁村委会有权收回吗侄子可以继承吗
五保户跟村里有签订扶养/赠送协议,房子和土地归属村委,反之,五保户指定了侄子是遗嘱继承人,侄子继承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归村委。
一、五保户去养老院后房子归谁,分情况而定。对于村里的“五保户”,很多人未必清楚“五保户”死后遗产如何分配?或者是“五保户”去养老院养老房子如何处理呢?其实这些问题相关法律早早就有明文规定了。比如“五保户”从来没有跟村里签订任何扶养/赠送协议,那么他有权把房子的居住权给法定继承人,自然侄子也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但是侄子要是唯一的遗嘱继承人 ,不然房子的居住权未必就是属于侄子的。同时侄子要明白一点,就算自己是唯一的遗嘱继承人,继承也是房子,而不是宅基地。
三、何为“五保户”?
对于“五保户”怎么理解呢?简单说就是这个人没有任何亲人可以赡养他,他个人也没有任何收入,只能依靠政府的救济过日子。那么“五保户”生前一切费用都是由公家支付,自然死后遗产归属公家,一般都是这样操作的,没有毛病。
但是也有人在“五保户”死后,就想要继承“五保户”的遗产(房子),天下没有这么好的事情,又不用你赡养,等“五保户”过世又来要遗产,你哪里来的勇气呢?
⑸ 国家给五保户建了房子,五保户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国家给五保户建房,宅基地怎么处理?
首先,所谓五保户,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享受政府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村民。
其次 如果所建房不是集体养老院性质,而是归于五保户个人名下,应视为个人财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生前个人使用,去世后如果五保老人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则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如五保老人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将遗产赠给国家、集体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其遗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有。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五保老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所有。但承担五保供养义务的集体组织或五保供养机构(敬老院、五保老人之家等),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在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应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