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句容市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经句容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社局发布了2020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自2020年1月1起,句容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2940元,较2019年相比,上限下调3093元,下限提高390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B. 朱元璋简介
明太祖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今安徽凤阳人,汉族,字国瑞,原名重八, 后取名兴宗,参加郭子兴军改为现名朱元璋。中国古代政治家,战略家,军事统帅,明朝开国皇帝。
洪武元年(1368年)初,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当年秋攻占大都,结束了元朝在全国的统治。又平定西南、西北、辽东等地,最终统一全国。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病逝,享年71岁,庙号太祖,谥号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葬明孝陵。
朱元璋为政措施
1、社会福利
朱元璋时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福利最好的时期之一。免费养老院(养济院)、免费医院(漏泽园)和免费公墓(养济院)统统出现。朱元璋还曾经试验过“保障房”政策,命令在南京试点,于郊外修筑公房,并安排无家可归者居住,是世界最早的国家免费福利公房。
2、抑制商人
为了贬抑商人,朱元璋规定,农民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商人考学、当官,都会受到限制。
3、兴修水利
朱元璋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到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
C. 国庆将至,有3件事关系人们的养老和医保待遇,看看你都知道吗
我们就应该迈入2022年的最后一个假期——十一国庆,这既是亲人朋友们欢聚的好时机,个人社保行业也传出许多喜讯,关于养老金,也关于社保待遇的,每一件都和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一起来看看我都知道了吗?
第三,门诊统筹工资待遇提标扩容
在我国就医难、看病难问题古已有之,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医保待遇将能够很好地减轻大家医疗压力。而今年是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各地社保待遇已经有了新发展。
这并不从2022年10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将提升门诊统筹工资待遇规范,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院所发生的现行政策范围之内一般门诊医疗费用,在职员工总计交易限额提升到5000元,退休职工则提升到6000元;对起付线之上、交易限额以内的现行政策范围之内花费,在职员工支付比例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80%,退休职工则能够在这个基础上提升5个百分点。医保报销比例更高,将来就医将更划算。
D. 句容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江苏句容市疫情最新情况
句容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尽快切断疫情传播链,扑灭疫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句容市新冠病毒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定于3月17日,在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
句容市城区全体人员。
二、检测时间
3月17日09:00-17:00。
三、检测范围
华阳街道、崇明街道、开发区区域。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位居民主动配合,按照各街道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所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重点人群、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2、请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信息,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到达采样点有序排队。
3、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务必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扎堆,保持良好秩序。
4、请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并照顾好老人、孩子等。
5、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7、黄码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集中隔离人员不参加此次全员核酸检测。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配合!
附件:1.开发区全员核酸检测村社区采样点位一览表
2.开发区全员核酸检测企业采样点位一览表
3.崇明街道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一览表
4.华阳街道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一览表
句容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开发区全员核酸检测村社区采样点位一览表
序号村社区采样点采样点覆盖地理范围1寨里社区通宁公寓通宁公寓居民2河桥村、石狮村河桥村委会院内广场西侧河桥村、石狮村3姚徐村、河桥村河桥村委会西侧老幼儿园内姚徐村、河桥村4后莘村原石狮派出所采样点后莘村、石狮集镇5杜家山村杜家山村委会门口杜家山自然村、甘新村、方边村、纪家边村、下杜家村、贾家村、皋家边村、甘家村、皮业城6杜家山村杜家山村委会门口北侧容宁创业园空置厂房大官庄村、小官庄村、大河头王村、小河头王村、上许村、下许村、杨家边村、之江商贸城7三台阁社区三台阁社区卫生室陈家埠、瓜子沟、温州商贸城、今典花园、葛仙湖花园、三泰国际、阳光公寓、苏南商贸城、华城美景8三台阁社区三台阁居委会门口许家村、丁家边、卫岗头、西关新村、西关小区、安和家园、西关综合楼、容湖南苑9西庙社区文昌中学对面综合楼幸福花园、中央美地、五洲花苑、紫晶公馆、德院上城10西庙社区西庙法治广场陶家村、西苑小区、洪武路两侧、华阳西路、通宁路11西庙社区世茂花园世贸花园、汇金大厦、香樟园、盛世嘉园12寨里社区寨里居委会东区黄金花园东区、梅花苑1-11幢、黄金花园东区世茂名品街13寨里社区寨里居委会西区黄金花园西区、英伦印象、通宁公寓14凤冠社区凤凰城欢乐城A区芷兰湾、幸福里15凤冠社区凤凰城欢乐城B区凤凰岛、翡翠岛、凤鸣苑16凤冠社区凤凰城文体楼A区凤曦苑、风雅苑、凤仪苑、水蓝湾17凤冠社区凤凰城文体楼B区临湖苑、柏丽湾18凤冠社区凤凰城文体楼C区翰林湾、云玺苑、星悦湾19凤冠社区碧桂园科技新城碧桂园科技新城20新塘村黄梅新村中区会门口所A区黄梅新村西区21新塘村黄梅新村中区会门口所B区新塘周家边、琅琊界、芝麻岗、东储岗、西储岗、高郭自然村22黄梅村黄梅老卫生院黄梅村原村民、黄梅集镇23后塘村后塘村委会门口后塘村24九华村九华村委会门口广场九华村25南巷村南巷村委会门口南巷自然村、西巷自然村、东巷自然村、棚场自然村、方家山自然村、汤山鎏园26大卓村大卓村委会门口大卓村27赤岗社区赤岗社区居委会门口赤岗小区、水畔新居二期、水畔新居一期、集美雅苑、正阳汽配、台湾小镇九期、台湾小镇十期、江南世家、墅园28赤岗社区水畔新居一期东门广场赤岗小区、水畔新居二期、水畔新居一期、集美雅苑、正阳汽配、台湾小镇九期、台湾小镇十期、江南世家、墅园29下荫村下荫村委会门口下荫村30杨塘岗社区杨塘岗社区居委会门口A区杨塘岗新居1-29幢31杨塘岗社区杨塘岗社区居委会门口B区滕家新村、上海公寓、安城御园及两个代管宿舍楼32杨塘岗社区台北上上城空地台北上上城小区及台北国际小区33杨塘岗社区领秀星城空地领秀星城小区34三里井社区市第三中学体育场A区戴家桥、朱家下、朱家里、滕家巷、磨盘桥、江家庄、三里井村、包家巷、井沟里35三里井社区市第三中学体育场B区梅花山庄、黄梅楼140号、绿苑小区、黄金花园36三里井社区玉清小区空地玉清小区37三里井社区国际花园空地京容花园、中央公园、国际花园
开发区全员核酸检测企业采样点位一览表
序号村社区采样点采样点覆盖地理范围1寨里社区巨宝公司生活区巨宝公司全体员工2寨里社区富达创业园空地富达创业园内工业企业员工3后莘村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空地三超公司员工4莲塘村江苏桃李面包有限公司生活区桃李公司员工5莲塘村莲塘冯岗片区2辆流动车莲塘冯岗工业园工业企业员工6杨塘岗社区江苏久禾、久正光电有限公司空地江苏久禾、久正光电有限公司员工7三里井社区江苏骏成电子公司洪武路老厂区空地骏成公司老厂员工8三里井社区江苏骏成电子公司华阳北路新厂区空地骏成公司新厂员工
崇明街道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位一览表
序号社区具体位置采样点服务范围1中凌社区中凌社区居委会门口羊角山小区、河滨雅苑小区2崇明社区香江丽景礼宾府北广场香江礼宾府3崇明社区香江丽景南区广场香江丽景南区4崇明社区福地花园小区福地花园5崇明社区崇明社区居委会门口静沁园、华阳名府、清华园、西岗小区、恒生公寓、气象楼、运输公司楼、农委宿舍楼、农校家属区、晨钟艺镜、学府雅苑5、6幢6东门社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学府雅苑1-4幢、儒香苑、春晖园、晴园公寓、上阳村、肖杆村、崇明雅居、河北巷7东门社区都市晴园幼儿园门口都市晴园一期8东门社区都市晴园物业对面广场都市晴园二、三、四期9东门社区哈佛星城小区广场哈佛星城10河滨社区银河之都银河之都、绣花厂宿舍、金路新村11河滨社区南苑尚城小区西门水岸名居、后巷、南苑尚城、银河湾12河滨社区南风苑小区南风苑、金路村、河滨佳园、城兴首府、杉林园、爵鼎车业13红旗社区中央商场北广场中央商场、富豪国际、新世纪公寓、府东巷10栋、海澜之家、书香院、集商楼、北大公寓、农机楼、日杂楼、菜场楼、老县中宿舍区14红旗社区老中街苏果门口客运公司宿舍、马疲岗小区、食品公司综合楼、文泽园、二中宿舍新楼、二中宿舍老楼、友谊巷、友谊新村、糖烟酒宿舍、金港大厦、友联物业、东方红村、东方红村、东方红村农行宿舍、东方红村老建筑、大水沟、大花园15红旗社区宁杭路农行宿舍楼小广场珠宝楼、五星楼、房改楼、建筑公司宿舍、永康公寓、浙江楼、报社楼、进修学校宿舍、农行行业楼、农行宿舍16甲城社区步步高现代城南门步步高现代城、东华公寓、三鸿雅居、甲城容第苑、中粮公寓17甲城社区碧桂园时代城小区内广场五星公寓、东方苑、时代城、时代天汇18甲城社区玩具厂口袋公园南侧供电局东门九州大厦、物资局宿舍楼、居民缘、江苏商贸城、木器厂、亚博、中泽园、供销公司、顺达广场、居委会综合楼、玩具厂、水厂宿舍楼、上阳村、水站、食品公司楼、华广综合楼、锦虹公寓19建新社区华阳中心小学北大门东侧建新小区、金桂公寓、银桂公寓20建新社区葛仙湖公园南大门果园巷东、果园巷西、西湖美景、西南小果园21梅花社区梅花社区志愿者之家梅花小区、安置公寓、梅花苑1-3、教师公寓、栖凤苑22梅花社区玉清广场锦绣句容23梅花社区崇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兰园、公路管理处宿舍楼、典雅居、邮电楼、物回楼、玫瑰苑、崇华苑、秀山花苑、振兴村马扎里社区24马扎里社区聚和园小区北门聚和园25马扎里社区马扎里社区居委会门口农科所、时代逸居、六物基地、交通局大院、江天公寓、千禧小区26马扎里社区正大公寓小区东门正大公寓、丝绸小区、开元商厦27茅山社区茅山村居家养老中心义台街七星阁、茅山村、工商楼、华阳公寓、立新村28茅山社区金阳大厦南侧农机楼、南城公寓、金色家园、金阳大厦、二机厂宿舍、纺织小区29茅山社区阳光花园阳光花园、春城花园、建设路独栋楼房、云龙巷、金桥商储楼30茅山社区布厂大院布厂大院、北阳门村、中医院宿舍楼、环卫楼、政府楼、79号大院31义台街社区义台街警务站柴巷、轿巷、马槽巷、新华南巷、金鑫大厦、东辰大厦、医药公司楼32义台街社区义台街社区居委会门口中山公寓、人武部宿舍楼、丹桂公寓、银鹏家园、文化新村、凌家园33新村社区双利路广场北一路、北二路、北四路、双利路、滕家巷34新村社区南二路广场南一路、南二路、南三路、南四路、一品佳园小区35新村社区新家园小区新村南片区、戴家桥、新家园小区36葛仙社区葛仙社区居委会门口葛仙小区,步步高公寓A、B栋,雅苑公寓,金城公寓,南苑公寓,恒生公寓,华兴楼1、2栋,粮食局1、2栋,紫荆花园13、14栋37葛仙社区万宏天源城北门观井街万宏天源城,凤凰花园38葛仙社区福地广场中心地带葛仙庵,联盟村,义台街小区,皮防所宿舍楼,医院宿舍楼1-6至党校北大门,防疫站楼,医药公司楼,步步高公寓C、D、E栋,银鹏公寓1-4栋,万宏天源城12、13、18、19栋39葛仙社区紫荆花园小区东门紫荆花园,正品综合楼,三中宿舍楼,金城沁园,玖公馆40葛仙社区千秋府邸北门芳邻雅居,千秋府邸,南苑小区
E. 句容医保报销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1)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75%的比例支付,其余35%、30%、25%的比例由个人支付。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比在职人员上浮5%。(2)住院医疗费用采取三段累进制的办法,在本市二级及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按1万元(含1万元)以内,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3万元至年最高限额8万元的部分分别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75%,85%,90%,个人支付25%,15%,10%;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按1万元(含1万元)以内,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3万元至年度最高限额8万元的部分,分别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80%、90%、95%,个人支付20%、10% 、5%。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个人员个人支付比例的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