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院 交税吗
1.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2.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3.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其他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Ⅱ 养老院的餐厅对外营业需要缴税吗怎么交
针对你问题回答如下
应该是以取得的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不能扣除成本的
养老院免征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Ⅲ 养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钱
1%。
养老院收入应该是较营业税,申请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目前包括:税收减免、用水、用电、用车、用管道燃气以及对经审批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开办补助和每个床位不低于120元的运营补贴。在费用减免方面,一般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收费。
(二)免缴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
(三)用水、电、煤气,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
(四)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院,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民办养老院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Ⅳ 接手了一家民办非营利健康养老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上缴哪些税
养老院需要交纳的税种全是免税的。具体如下:
养老院享受的税收版优惠涵盖多个税种。根权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不管养老院由谁投资兴建,也不管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一律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和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等十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规定,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虽然财税〔2000〕97号文件还规定了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但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废止。现行车船税法对养老机构没有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所以,除营业税外,享受优惠都以非营利性为前提。因此,能否享受优惠,关键在于民政部门是否认定养老院为非营利性。一定要实事求是,税务机关除了要求你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会每年核查。
Ⅳ 养老院交税多少钱一年
养老院交税一年需要80万到100万。养老院也是经营单位需要盈利,因此税收收入和经营情况有密切关系。
Ⅵ 营利性养老院税收优惠政策
一、 正面回答
营业税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由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北京市养老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老年服务机构及核发《社区服务设施证书》的社区服务中心的老年服务中心(含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分析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是国家为了配合其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利用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的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给予某些资产,活动、组织形式优惠待遇的条款,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及其某些活动。这些条款的基本意图就是要鼓励特定资本的形成与积累。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预期收益。
Ⅶ 养老院如何缴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的,养老院的自专用房产、土地免属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签订的养育合同不征收印花税的。
通常情况下,只需要缴纳两个税种。
一是企业所得税,如果有利润,应当依照25%税率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工资收入超过2000元的部分,依照5%-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有贵院支付工资是代扣代缴。
Ⅷ 个人办营利养老护理院需要上缴哪些税
2015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老人护理等家政服务,在政策有效期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