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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已经发展到

发布时间:2024-02-24 06:03:22

① 养老行业目前的现状和前景怎么样,现在做的比较好的养老院代表有哪些

养老院行业主要公司:目前国内养老院行业的公司主要有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凯健华展养老院有限公司、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本文核心数据:养老机构及养老机构床位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入住率

行业概况

1、定义

养老院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养老院是指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广义的养老院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它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附属于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的一个部门或者分支机构。本文所指的养老院指广义的养老院,即养老机构。

养老院可以依据性质、功能和价格分类,具体分类如下:

2、产业链剖析:产业链上游行业较多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爬坡,孕育了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了我国养老院行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养老院产业链的形成。

从产业链条来看,养老院行业是基于医疗行业和政府公共服务建立起来的。在产业链上游主要有金融、房地产、养老保健品、养老设备、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等环节。养老院的中游是养老院运营,下游则是养老需求人群。

养老院行业上游的金融环节代表性企业有泰康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房地产环节代表性企业有万科地产、华润置地、保利地产等;养老保健品环节代表性企业有汤臣倍健、善存、东阿阿胶等;养老设备环节代表性企业有鱼跃医疗、三诺生物、睿餐智能等。中游养老院环节代表性企业有泰康之家、亲和源、凯健华展等。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快速发展阶段

我国的养老院行业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在孕育发展阶段(1949-1977年),基于计划经济的背景我国改造建立了最早一批城市养老机构,后更名为养老院。在探索发展阶段(1978-1999年),基于市场经济的背景,在完善政府为主的福利性服务的同时,探索解决社会养老问题,与养老服务相关联的老龄工作机构、老年法规、养老机构和管理规章首次出现。老年人福利服务和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开始了新发展。

在体系化发展阶段(2000-2011年),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应对的措施。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提出了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要建立一个包含家庭、社区、社会在内的养老机制。

2012年以来是养老院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此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科学及时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与老年产业成为关键词。政策红利与市场潜力激发社会资本纷纷入局养老产业,民办养老院数量激增。中国养老院行业经历了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存,及公办民营等阶段。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为养老院行业奠定坚实基础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支持养老院及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为我国养老院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2011年以来,国务院、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养老院及养老机构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政策,内容涉及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等内容。

“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出到201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十三五”期间,规划明确了政府运营的床位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2019年提出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十四五”时期,根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要提高到55%。

行业发展背景:中国社会老龄化快速爬坡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爬坡,孕育了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中国自200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持续上升,老龄化发展速度逐渐加快。

2020年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约有1.77亿,占全国人口的12.64%,已经超过国际老龄化国家7%的标准。

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我国“9073”的养老服务规划,我国有90%的老人在家中养老,7%的老人在社区养老,3%的老人在养老机构养老。因此,养老院的市场规模在养老行业市场规模中占比较小。

1、养老机构数量持续增长,民办养老机构更多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爬坡,孕育了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了我国养老院行业的发展。2015-2020年,我国养老机构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养老机构3.8万个,较2019年增长10.4%,较2015年底增长37.2%。

我国养老院运营方式主要包括公办和民办。据人民日报文章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占比达54.7%,床位数占比达57.6%,提前完成“十三五”民办养老机构占比不低于50%的发展目标。2020年10月,在民政部举行的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在790多万张养老服务床位中,民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和数量均已突破50%。

2、养老机构床位数稳步增长

2015-2020年,我国养老机构床位数逐年增长趋势。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养老机构床位483.1万张,较2019年增长12.6%。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20年我国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33.0张。

注:养老床位包括养老机构床位和社区养老床位。

3、养老床位空置率高达50%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根据2015年全国老龄办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的比例为15.3%,较2010年抽样调查的13.7%上升了1.6%,较2000年抽样调查的6.6%上升了9.1%。

面对快速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国养老院入住率却不高。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7月底,我国已建养老机构床位429.1万张,收住老年人却只有214.6万人,养老床位空置率高达50%。

4、市场规模有所下滑

近年来,我国养老院行业市场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据中关村科技旗下养老产业服务平台养老60加发布的《北京养老机构市场研究报告2020》得到2019年北京市养老院平均价格为3615.5元/月。前瞻根据2015-2020年北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计算出2015-2020年全国养老院平均收费。2020年,全国养老院平均月收费约为1781.8元/月,年收费约为2.1万元。

结合民政部公布2015-2020年养老机构入住人数计算,2020年,我国养老院行业市场规模约为458.8亿元。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

由于经济较发达地区人口流量较大,对养老需求也较大,目前我国养老院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据民政部公布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养老机构数和养老床位数最多的地区是华东地区,达11998家,占全国养老机构数的31%;华东地区共拥有188.11万张养老床位,占全国养老床位的39%。

2、企业竞争:参与者为以养老院为核心的养老服务企业

目前,我国养老院行业企业多为以养老院为核心的养老服务企业,部分融合了养老社区、保险产品等业务。

从床位数来看,燕达国际健康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养老床位数量较多;从区域布局来看,北京光大汇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布局较广。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养老院养医结合发展趋势将更加紧密

未来,养医结合服务将成为养老院发展的主要方向。养医结合之所以成为养老院发展的重要方向,一是养医结合服务符合老年人服务需求的特点。二是缓解医疗卫生服务的护理压力。我国现在大多数养老机构仅能提供基础生活照顾服务,难以提供专业医疗服务,而医疗服务恰恰是整个养老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此外,养医结合服务也有利于老年人防范和化解健康风险能力的提高。

2、养老院与智慧养老结合

近年来,我国智慧养老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根据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智慧养老产业白皮书》,2014年我国智慧养老产业市场规模为0.17万亿元,2017年则达到了2.2万亿元,同比2016年增长68.24%。从智慧养老产业规模发展来看,2020年我国智慧养老产业规模估算突破3万亿元。

未来养老院将积极应用智慧养老平台,一方面,政府能更有效地细化优化养老服务资源,引导养老服务产业的专业化建设,使得各种养老资源能更有效率的分配;另一方面,智慧养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化服务手段,不仅能有效延伸人工养老服务的能力,也能将服务的人为风险降至最低。此外,智慧养老的互联,既可以突破城乡界限,也能实现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相互协作,更有效率地为老年人口提供医疗和服务。

3、市场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未来,随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的增长,我国养老院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继续扩大。前瞻根据年均复合增长率预测2021-2026年我国养老机构床位数及空置率测算得到养老机构入住人数,并根据我国养老院人均年收费数据,以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复合增长率6.18%预测,2026年我国养老院人均年收费约为3.0万元/年。前瞻预测,2026年我国养老院市场规模有望达1114亿元。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养老院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② 养老行业发展前景

根据国际标准,中国已于1999年迈入老龄化社会,并将在2024年至2026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尤为迫切。“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能力有所提升,但产业发展仍然面临着有效供给不足、医养结合程度偏低和专业人才招引困难三大短板。“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产业将如何发展,本文将从发展重点、发展目标两大方面进行分析。

1、“十三五”发展回顾

——养老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根据国际标准,中国已于1999年迈入老龄化社会,并将在2024年至2026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尤为迫切。

—— 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养老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③ 有了“公共、公建民营”模式,中国养老院终于开始赚钱,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有了“公共、公建民营”模式,中国养老院终于开始赚钱,这当然是件好事。

养老护理行业以后的发展前景也是非常好的,现在有很多政府也会给这些从业的年轻人很多的福利待遇,这也是很多年轻人选择投身到这个事业中的原因。

④ 中国养老服务三大模式:社区、居家、机构养老,主要特征和优缺点

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应对人口老龄化集中作出批示,使养老工作再次成为舆论热点。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有必要重温历史、梳理政策、剖析现状,更好地针对问题、研究对策、展望未来,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应该是要进一步深化对机构养老在整个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
从本世纪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国的国情,基本形成了推动建设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大支柱性服务体系的共识,这种分类服务体系符合满足人的生理老化所需求的服务场所供给、符合老年人口活动范围的空间布局规划,成为“中国式养老”的智慧决策和战略布局。
目前中国的养老服务业,基本三大模式格局已定: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
当然,由于互联网+模式的介蠢铅入,这三大模式的边界也逐渐模糊,万物皆有基础,而这三大模式依然是我们常用的行业分类方法。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国务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文件细化了这一法律规定,在国家层面从法律和政策上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立了基本原则、进行了顶层固化,随后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和地方性文件,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热情。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服务一般是三无老人。2016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3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超过老龄化标准,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开始对养老福利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
居家养老在大连较早普遍流行,而在南方大部分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大城市也都大规模的实现无组织非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尝试,都是被动的,没有定调。
居家养老最大的特点是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现在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 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
2015年5月1日起,《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北京居家养老 子女带薪护理政策2016年年内出台。
在2015年前后,国内的主流舆论意识到到中国的老年化问题,当时在讨论是否要大规模建设养老院一类的养老机构,后来经过多方调研,深入的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现在看来是比较合乎中国国情的养老方针政策。
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养老方式之一。
社区养老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中国创新的一种养老模式,这种模式依赖于房地产产业的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
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内容是举办养老、敬老、托老福利机构;设立老人购物中心和服高档高务中心;开设老人餐桌和老人食堂;建立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老年活动中心;设立老年婚介所;开办老年学校;设立老年人才市场;开展老人法律援助、庇护服务等。
社区养老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2018年,重庆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站200个、市级示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个,2019年计划再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400个。
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社区养老不是社会养老,而是将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
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把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最佳结合点集中在社区。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在21世纪上半叶所面临的巨大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戚尺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一种公益性的非营利性养老模式。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它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附属于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的一个部门或者分支机构。
公益即“公众利益”之意。公益性事业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为社会公共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公益性企业是指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领域服务的企业。我国绝大多数养老机构是以帮扶、救助城市“三无”、日常生活疏于照料,以及农村“五保”老人为主,且多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所以其公益性特征尤为明显。
养老机构与其他服务不同的是,养老服务是一种全人、全员、全程服务。所谓“全人”服务是指养老机构不仅要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人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与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与社会等需求;要满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这就是所谓的“全员”服务;绝大多数入住老人是把养老机构作为其人生最后的归宿,从老人入住那天开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就要做好陪伴着老人走完人生最后里程的准备,这就是所谓的“全程”服务。
现在中国的机构养老的江湖,一片红色和混乱,一言难尽。
养老三大模式的弊端与共享养老
针无两头尖,人无万事通。
这三大模式的优点非常明显,就是根据中国的国情量身定制的,可以说在中国的养老市场摸着石头过河来了。
但是,这个时代的变化是很快速的,商业模式的迭代是非常快速的。
中国的养老市场,一开始就是定位从民间来,到民间去,以民营私企来消化这一块蛋糕。
那么,这一场疫情的突如其来,把互联网应用从2.5G硬生生的逼成5G。
互联网技术对养老行业的渗透和融合,必然催生新的商业模式。
而传统三大模式:家居、社区、机构;它们的模式边界越来越模糊了。
举一个例子:一家养老机构,把一个日照中心,放进一个小区,只接收自理和半自理的长者。
这家机构到底是属于哪个经营模式呢?
老家人白天在日照中心,晚上回家,而又是机构经营,其实就是融合。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何高效的对长者进行照顾和跟进呢?
派一个专职护理跟着,很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甚至可穿戴的物联网技术,人脸识别,红外监测等设备的介入。
通过大数据中心的处理,快速的反馈长者的情况,而且不会出错,不会疲倦,成本还低很多。
至于那些必须非得人工介入的步骤,可以采用共享模式,是不是就更加高效,而且还把养老的成本降下来了。
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创新扶持了,共享养老的时代,即将到来!

⑤ 现阶段我国养老取得哪些进展

您好:
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在过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不具备解决国民养老问题的整体方案。首先,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其次,现行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势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的考验;第三,现行方案的覆盖面还不够宽,面向农村人口(特别是非农业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尚未启动。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正在处于“为国有企业改制服务”转向“为全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初期,但类似于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 (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尚未出现,表现在国家相关政府机构的行动缺乏统一法规协调,全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还未得到全面统筹考虑,养老保障的各个部分还需要进一步整合。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进程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传统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改革(1984—1993),暂时解决了国有企业养老金支付危机问题;
第二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构建(1993—2000),试图解决代际间的公平问题;
第三阶段:新型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与目标(2000年以后),初步确立了多支柱养老体系。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被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增加即期消费,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
根据上述原则制定的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三支柱的共识。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在进行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执行的,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劳动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职工个人账户基金由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形成。
第二支柱是近年来逐步明确的企业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和《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文件,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的一个层次。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自愿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实账运行。
我国城镇养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愿的个人储蓄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一般属于个人行为,通常不列在社会养老保险计算范围内。
以上三个支柱在理论上将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应有的再分配功能、储蓄功能与保险功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共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要研究和解决中国当前养老保险体制变革中存在的问题,应以科学发展观的新视野,从中国和世界养老制度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其发展的时代特点和重要历史使命:
首先,现行制度应尽快调整代际公平性问题。目前基本养老金由于存在“虚账”、非公企业抵制、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基本养老保障的作用,老职工的养老金来源堪忧。
现行政府养老金加企业年金制度方案尚处于制度建设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备,甚至在试点地区也仅取得初步性进展。根据2003年初国务院在相关会议上的精神,这一试点将在多个省份推开,个别省份将沿用辽宁省试点方式。而辽宁省试点方式能够取得一定成功的关键点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担了相当比例的资金,注入到基本养老金(第一支柱),做实第一支柱,为发展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础。国务院要求沿海发达省份则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但实际上,这一方案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没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一些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已经高达1万亿至3万亿元。同时,社会保险覆盖面过于狭窄,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到劳动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类公共养老金计划覆盖的平均水平约为30%。另外,从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项目来看,中国一些地区缴费总额已达到工资总额的 30%左右,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缴费水平(当然,这没有计入非工资性收入)。较高的缴费率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这导致很多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而为了维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进一步提高缴费率,于是有更多的企业选择逃避缴费。
因此,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为中央政府重要的总调节基金,将在未来发挥重大作用。现在,其运作的重要环节都已经确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规范(如资金来源、投资范围及比例限制、投资方式、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风险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应进一步多渠道尽快充实基金资产。
其次,现行制度还应尽快调整代内公平性问题。企业年金作为非强制性的养老保险,设计、利用更多的税收政策鼓励各种类型的投资计划,如采用抵税、缓税和免税的优惠方法等,可以促进其发展,提高其替代率,减轻基本养老部分的财政压力。
从目前全球范围看,许多国家仍采用较单一的社会保障体制。长期融资不足,积累不平衡,投资回报低,支付困难,人口老龄化的压力等都对这种体制带来很大挑战。美国养老保险体制是社会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资、储蓄积累两种形式的结合,但也面临着同样的压力。历任政府在此问题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实施。但中心点基本一致:除保留现有的强制性养老保障体系外,还应大力发展建立自愿性的各类退休或退休补充体系,进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层面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
有些国家企业年金计划达到较高的覆盖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当然也要制定相应的限制措施,避免雇主或雇员借此逃避国家税收。

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政策全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但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由于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和生活节奏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照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力不从心,迫切需要通过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来解决。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对照料和护理的需求,有利于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形成。据推算,2015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4500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将超过500万个。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多,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以及人民群众自我保障能力的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内涵。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形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发展过程。本建设规划仅着眼于构建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二)功能定位。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辅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倡议、引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设施应符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2.康复护理。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助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3.紧急救援。具备为老年人提供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能力,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鼓励在老年养护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老年养护机构还应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等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政府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整体规划。中央制定全国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地方制定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城乡自治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实现合作共赢。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同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
4.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盘活存量,改进管理。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一)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二)建设任务。
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十二五”期间,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
在居家养老层面,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扶持居家服务机构发展,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内容和项目,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便利服务。
在城乡社区养老层面,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在机构养老层面,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建设若干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
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装备水平,鼓励研发养老护理专业设备、辅具,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三)建设方式。
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通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四)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公办养老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理顺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机制,建立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鼓励有条件或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负责运营的机构应坚持公益性质,通过服务收费、慈善捐赠、政府补贴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
推动社会专业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养老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收养政府供养对象,共享资源,共担责任。
(五)资金筹措。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需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出责任,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地方各级彩票公益金要增加资金投入,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设立专项补助投资,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龄人口规模等,积极支持地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重点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养护机构设施建设。 (一)强化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抓实抓好。各地要建立由民政、发展改革、老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沟通,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公益性养老机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积极探索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评估制度。
(四)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应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保障土地供应。符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研究制定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辟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如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可以纳入护理类专业实习基地范围,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到各类养老机构实习。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教材开发,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五年内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完善培训政策和方法,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发社工岗位。开展社会工作的学历教育和资格认证。支持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
(六)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以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发挥社区综合性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养老机构中,推广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通过网上办公实现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建成以网络为支撑的机构信息平台,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康复辅具产品研发。
各地可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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