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攒钱去养老院就能实现“养老自由”6旬老人:养老也有鄙视链
年关将至,83岁的张婆婆却没有了以往过年的心情。张婆婆居住在越秀区广仁路,老伴瘫痪在床多年,自身也患有心脏病行动不便,长期以来都是聘请的保姆照顾。而在今年其儿子却要准备将其送往养老院。对此张婆婆不愿意和老伴分开,为了“保护老伴”,曾两度报警。称儿子不孝顺,是为了获取家产。而张婆婆儿子则表示:老人身体比较糟糕,而我们因为需要工作不能抽出太多时间进行照顾,经过了解发现,现在的养老院比较人性化,把父亲送往养老院,也能够更好的进行照顾。为此张婆婆与其子女产生了很大的矛盾。那么今天就来聊聊关于养老院和保险的事情,内容如下:
1、去养老院的好处?
2、如何实现“养老院自由”?
2. 上海市低保人员的养老金和医保怎么查询
一、网上查询
上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网址,我们只要登录进去该网站,就可以看到“个人信息查询”,上网者可以在这里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及个人账户储存额结算单信息的窗口。只要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是使用个人密码就可以查询到社会保险的缴费和记账情况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结算单。
二、窗口查询
参保人查询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也可以亲自到各个社保中心的窗口查询.
三、电话查询
除了到窗口查询或者是网上查询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拨打相关电话到相关部门查询,其中我们可以选择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统一号码“12333”查询。
3. 养老保险接续政策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的第一个问题,很好回答。1970年7月出生,按照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至1980年7月,为年满10周岁,至2010年7月,年满40周岁。
楼主的第二个问题,确实有费思量的因素——
首先,如果账户转接到上海或者在上海办理临时账户,要注意的就是:上海地方政府的对外来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是适用《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如果要想参与上海市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话,应当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是刚刚实行的新政策。简单说,就是要具有外地的城镇户籍,或者非城镇户籍但有专业技能的外来从业人员,还得要45周岁以下的。条件如下——
一、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可参见:上海人社局的官网
http://www.12333sh.gov.cn/200912333/2009xxgk/zhxx/gfxwj/shbx/200909/t20090909_1070951.shtml
不知道楼主的条件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的话,只能进入上海的综合保险账户,只有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显然,待遇标准低于职工的五项保险待遇,例如,老年补贴不同于退休养老金待遇标准。
其次,上海的社平工资标准,要比南京的社平工资标准要高(具体高多少楼主可以查询相关统计资料,此处不赘述),因此,同样的缴费比例,因缴费基数较高,因而上海的实际缴费数额也就相对要高。如果楼主在上海的收入较高的话,当然,可以不必考虑此因素。
再次,楼主以前是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许个人账户累计缴费数额较低,转到上海后,或许也低于其他相同缴费累计年限的人,因此,将来退休时,比类似的人,退休金数额或许要低一些。
又次,总体上来讲,上海的消费水准较高一些(比南京而言),退休金数额一定的情况下,南京的生活花费可能要低于上海一些。
以上因素,都是楼主需要考虑的。
楼主的第三个问题,确实是不得不虑及的。如果能转接到上海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话,就可以一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五险一并办理的),可以享受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否则,只能参与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保险以及享受外来人员的住院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部分的保险待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视作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市医保局另行规定。”如果至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后往往还需要继续缴纳至累计满15年(有些地方是从社保应发给退休金中直接扣划)。而医疗保险没有所谓的跨省转移接续的政策(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换句话说,以往在南京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或者缴费年限,不能转接到上海去,只能在上海从头开始累计缴费年限!如果,楼主想要办理上海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不同于职工医疗保险的所谓“全民医疗保险”),则必须要有上海的户籍。
这一点,恰恰是楼主要慎重考虑的!尤其是在退休后,年老多病是一种自然规律!退休后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应当慎重处理好!
以上意见,供参考!问题很复杂,并非一般的非专业人士能够解释清楚的!慎重为好!
针对楼主补充提出的第4个问题,补充如下:
既然楼主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的规定,当然,楼主的选择可以很宽泛的。选择在上海建立长久的养老保险,应当没有很大难度。
至于是否可以“在55周岁时退休”,需要慎重考虑!按照目前的劳动(退休)政策,女职工是50周岁退休,而不是55周岁退休。尽管有消息说,要调整延长退休年龄(尤其是在2008年时媒体议论颇多),但是,毕竟目前尚未出台正式的政策文件。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建议楼主查看鄙人以前为其他网友的解答(有关退休方面的)。依鄙人之见,延长退休年龄势在必行,只不过因经济大形势的原因而推迟了!不要误解,鄙人并不希望延长退休年龄。
还有一点,阁下必须考虑的:毕竟楼主在南京已经建立了长久时间的养老保险(有楼主的说法就是“养老保险关系在南京”),或许在南京不需要再积累15年的缴费期限,如果转接到上海的职工养老保险的话(不是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保险),那就没有必要担心,否则的话,从新累计缴费年限的话,并不是很有利的!毕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岁时开始缴纳社保及累计缴费年限,与40岁时开始缴纳社保及累计缴费年限,毕竟不是同等条件呀!随着年龄的增长,就业条件、身体状况,或许都不如从前了!
有一点,不明白楼主所言“且10年南京方面刚开始为我们缴纳医保”,查看了南京社保网,得知,南京市的职工医疗保险是在2000年底即开始了,何以见得直到2010年“才给楼主缴纳医保”呢?难道南京市的职工社保不是“五项保险”通缴统筹的吗?只缴养老保险缴费而不缴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缴费,可以吗?建议楼主查问一下,可以自己查询网络,或者亲自到社保机构核实。
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一部分划归职工个人账户——划入医保卡,由个人支付门诊就医的医疗费或者支付定点药店的自购药费;另一部分划入医保统筹账户,用于职工的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医保待遇是“即时兑现”的(不同于养老保险要到退休后才开始兑现),而且,是“即停即止”的——缴费停止立即停止医保待遇的!累计缴费年限只会影响到退休后是否还要继续缴纳职工医保缴费,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条件(例如上海的是15年,南京的似乎是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确切,需要楼主自行核实!),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不必继续缴费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否则,不符合条件的,退休后需要继续缴纳才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
以上意见,供参考!
4. 江苏交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到上海吗
对于养老保险:
1、关于缴费期限:你在江苏参保缴费的期限可以和你回上海以后参保专缴费的期限合属并累计计算,至少够15年了,可以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
2、关于基金:个人账户中按月缴纳的8%的部分可以随个人由江苏转到上海,统筹基金部分,即单位每月给你缴的20%的部分,不能完全转,大概约有12%左右可以转回上海。
3、办理流程:
(1)你先在新就业地(即上海)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由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即江苏)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 上海社保交15养老金能领多少
上海养老保险交15年退休每月可拿到的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养老保险还有可能拿到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1)基础养老金以上海当年的政策规定为准,比如2022年,上海养老保险交15年了的,可拿到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
(2)个人衫枣乱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139)。
简单地举个例子:
家住上海的赵先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于60周岁时退休,若其选择的缴费档次为500,则对应财政补贴标准200,那么其缴费15年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为(500+200)*15=10500。(此处未考虑个人账户利息、集体补助等)
那么赵先生2022年每月可以拿到的养老金=1300+10500/139=1375.5。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
(1)每月可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每月可以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每月可以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1992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参保人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时1993年到1997年5年内个人账户或档储存额对应的“虚账实记岩段”总额除以120。
需要注意的是:
(1)过渡性养老金只有在1992年的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才有。
(2)国发〔2005〕38号文件对参保人退休时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都做了规定(从40周岁到70周岁都对应有不同的计发月数),比如40周岁时退休,计发月数为233;45周岁时退休,计发月数为216;50周岁时退休,计发月数为195;55周岁时退休,计发月数为170;60周岁时退休,计发月数为139。
简单地举个例子:
李先生于2007年在上海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5年,缴费基数为15000,缴费指数为0.6,按最低缴费比例8%缴纳养老保险保费,则若是李先生60周岁时退休,办理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20000,那么:
李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基础养老金=(20000+20000×缴费指数0.6)÷2×缴费年限15×1%=2400;
李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个人养老金=(15000×缴费比例8%×12月×15年)÷计发月数139=1553.9;
因此,李先生退休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2400+1553.9=3953.9。
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中发放养老金时,还需要考虑到每年调整的养老金等因素,因此具体可以领多少,需要看退休那年在岗平均工资情况。
6. 上海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小城镇保险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上海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本制度,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和补充社会保险组成,其基本特征是“五险合一”,同时镇保的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是一个整体,25%+X构成镇保的基本要件大城镇保险=城保小城镇保险=镇保城保: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简称城保)镇保: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缴费区别:(镇保基本保险无个人缴费部分,不列入)城保镇保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上年社平工资60%--400%)上年社平工资60%养老22.5%(3%计入个人账户)17%医疗12%(0.5%计入个人账户)5%失业2%2%补充保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部分: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10%公司提供分配方案。税前列支个人部分:最高6000元一年,税后,复利计算,免利息税比例无限制,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12.5%以下部分税前列支(分配方案由公司制订)个人:11%以下部分税前列支用途:养老、医疗、征地人员生活补助费,其他特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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