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养老院要不要交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的,养版老院的自用房产、土地权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签订的养育合同不征收印花税的。
通常情况下,只需要缴纳两个税种。
一是企业所得税,如果有利润,应当依照25%税率按季预交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工资收入超过2000元的部分,依照5%-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有贵院支付工资是代扣代缴。
Ⅱ 营利性养老院是什么意思
1、私营性质、或私营股份制养老院,没有国家财政和民政部门的补贴版,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养权老院称为盈利性养老院。
2、营利性是商行为概念既包括任何主体从事的以盈利性营业为目的的客观商行为,也包括商主体从事的任何营业性活动,即主观商行为。例如,按照《日本民法典》的规定,商行为是一系列交易性活动的总称,其中不仅包括任何主体基于任何目的而从事的“绝对性商行为”,如证券交易与票据交易行为;而且包括商主体专为盈利性营业目的而从事的“营业性商行为”.如商业买卖、商业承揽、商业服务、商业运送、商事代理与居间、商事保险等;还包括“商人为其营业而进行的”“附属性商行为”,其范围包括商主体为从事营业而进行的一切附属性活动。
Ⅲ 养老营利性和民办非营利性的区别
有区别,不是种属关系。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社会福利机构必须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其中,全日制社会福利机构应当设置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医疗室和室外活动场所,配备一定的医疗康复设备;每床位平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的场所和设施应当与其开展的服务活动相适应。
(三)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社会工作者、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卫生技术人员、特殊教育教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技术工种工作人员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者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
(五)炊事员具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者上岗证书,服务对象超过(六)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七)国家、省规定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其他规范、条件。
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间资本兴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公办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这有利于推动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平等竞争、公平发展,也有利于降低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成本、吸引社会参与。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奖励投资者,以增强其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Ⅳ 养老机构“营利”和“非营利”的区别
1、服务质量的不同:大部分民办营利养老机构和公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招聘护工主要靠熟人介绍,没有全方位进行考察综合素质,造成服务水平较低。
医疗服务。医疗服务水平是很多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需要考虑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很多养老机构会选择和社区医院比邻而建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但是养老机构内部的医疗服务显然比较弱。
2、入住率不高,缺乏强有力的营销宣传策略。
大部分养老机构认为不需要为养老机构制定营销宣传策略,把机构服务、卫生、环境等各方面条件都尽量做得更好,自然就会有老人入住。
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特别对于民办养老机构,一个好的营销策略是非常重要的,养老机构需要调研老人的需求,从而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营销宣传可以提升养老机构的品牌形象,增强养老机构的差异化程度,可以更好地满足老人的需求,吸引更多老人入住,从而提高入住率,不浪费社会资源。
3、志愿不同:社会对于非营利这个词还比较陌生,一般的看法是非“公”即“私”,处在“公”、“私”之间的非营利还没有被人们广泛接受和理解,或者说人们对非营利养老机构存在很多疑惑,不愿意志愿服务。而在经济发达国家,志愿组织的活动是非营利组织的一个重要资源。
Ⅳ 什么是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
非营利性养老福利机构,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养老机构。是指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主要为既不是救助型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也无力支付市场型养老机构服务的普通老年群体(例如低保老人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其包含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不同于营利性、微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
三、政策措施
(三)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境内外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营利性与非营性区分。
1、营业税: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没有强调非营利性,所以,营利性,非营利性均可免。营业税条例第八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免营业税。也没有非营利性提法。)
2、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必须是非营利机构。1、财税[2014]13号、财税[2009]123号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免税资格认定九条件。2、财税[2009]122号,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必须是非营利性)
4、捐赠扣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只有对非营利性的捐赠才扣除。)
清溪总结(不一定对):
在营业税政策上,优惠侧重于从事什么业务,是一种行业鼓励,不管投资者设立意图。
养老机构营业税不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全免。
医疗机构营业税不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全免。
教育机构营业税不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全免。
其他公益性组织,不分营利性非营利性,提供服务营业税都不免。收取的会费、接受的捐赠,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营业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都强调非营利性,不管单位是否有纳税能力,只要形式上满足非营利条件,就免税。而营利性非营利性的区分强调的是投资者的意图
Ⅵ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跟营利性养老院如何区分、国家的待遇跟补助有何不同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营利性养老院区分:
1,土地上:
非营利性,养老专用土地使用权50年,产权不可分割,不可以出售,不得改变规划确定土地用途。
盈利性,商业或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40到70年,产权可以分割出售。
2,注册:
非营利性:民政局,民办非企业。
营利性:工商局注册,民政局审批。
3,税收:
非营利性:减免营业税等,同时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营利性:减免营业税,减半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4,收费:
非营利性: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营利性:实行市场调价管理。
第二,国家的待遇跟补助
非营利性:一次性建设投资补贴最高25000元每床,运营补贴最高500每床每月。
营利性:无补贴
Ⅶ 养老院是国家的还是私人的
养老院不属于国家机构。
敬老院(geracomium),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办,能接收有各种各样需求的老人。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敬老院经常组织一些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中国农村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兴办敬老院的。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费老人。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许多地区还为优抚对象的孤老兴办光荣院,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敬老院贯彻集体事业集体办的原则,入院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的供给,均由集体承担,统筹解决。
贫困地区的敬老院,集体组织供给有困难的,由国家给予补助。敬老院的宗旨是敬老养老,把安排好老人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放在首位。
敬老院经常组织老人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适合老人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有的乡镇把敬老院办成老年人的活动中心,为乡、镇社区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务。
养老院将由官办转为大家办,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都可以申办养老院。养老院的税收、缴费将给予相应的减免。开办养老院将享受煤水电费的优惠,非营业性的一些养老院将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辆使用税等。通过有关部门向养老院捐蹭的东西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养老院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免征营业税,参加备医保的养老院可以按医保规定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