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五保老人自愿放弃到敬老院生活,协议书怎么写
你好,如果五保户老人自愿放弃养老院生活,只要自家侄子侄女愿意赡养,是完全可以的。
⑵ 养老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养老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宗旨,在对于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济,具体实施“安老”计划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养、养老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养。按规定范围提供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文体、娱乐等各项服务。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时交付各项费用;收费标准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标准交付费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则办理,甲方有权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安排调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医疗和思想问题。乙方需派员协助解决。
四、为确保老人住院期间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老人住院期间需遵守院内一切规定,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实行规范化管理,食堂供应三餐,收住期间老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危险性电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私自离院发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当事人负责。
4.住院期间,老人间如发生争执、吵闹,家属或送养单位及机构有责任配合我院对老人进行说服,若经劝说教育无效,或因突发难以预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碍,而发生打架、伤害他人、寻短见等意外,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医,所需费用(包括陪人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负担(三无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间,住院费、护理费、门诊医药费需在下月15号之前交齐,不得借故拖延。超过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额1%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不交费,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除将老人送回乙方处外,保留起诉的权利。住院老人经请假离院,本院免收离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床位费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绪、心理、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应或不适宜院内生活者,为维护院内其它老人的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绝。
七、住院期间,老人的一切财物由老人处理(三无老人见备注),如遇以下情况,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亲属如要求领取老人财物,需经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区内管理人员认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时,一切财物由法定供养人酌情处理。
2.家属或老人单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财物时,须征得本区管理人员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办理,老人的遗物、遗款,乙方需在30天内办理认领物续,逾期甲方按捐助处理。
八、备注:
1.老人在老人院养期间,若老人逝世,将遗体送:_________殡仪馆,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费用由_________负责。
2.老人生前一切财产及遗物,同意由全权处理。
九、乙方的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
姓名: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法定供养人(单位、送养机构):_________
其它亲属:_________
乙方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_________市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乙方)_________老人送养机构、单位或家属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区老年福利协会 乙方:老年社会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 ____ 法人代表: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XX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按照《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XX、XX社区内的老年人开展社工服务,时间为一年。
第二条 以区民政局、XX街道、区慈善会三家联合制定的《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作为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 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由甲方支付,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10日内先行支付20万元的购买服务经费,余款在甲方验收评估项目后支付。
第四条 甲方负责协调组织XX和XX社区协助、支持乙方开展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工作,并在协议终止前的1-2个月对该项社工服务进行验收评估。
第五条 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需每2个月向甲方汇报该项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协议期内该项社工服务的延续性,不得擅自延缓和终止提供该项社工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回购买服务的款项。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区老年福利协会 乙方(盖章):老年社会服务中心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儿: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儿女,自结婚成家之后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5、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6、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根据所有赡养人商议达成时间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8、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位赡养人每年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最晚于每年春节前以货币方式向被赡养人付清。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4页。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村内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地点: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具备家政服务相关资质或相关服务技能。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服务不令服务对象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甲方指定的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人和失能老人。乙方为本协议所列服务对象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不属于本协议范畴。
第三条乙方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为老年人理发、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四) 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四条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价格”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根据该表内容涉及的项目制定每次服务的标准及价格。
(二)乙方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服务。完成服务后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并由服务对象签字(按手印)有效。据此按月向甲方申请结算服务费。
(三)甲方按月汇总填报《旺苍县陈家岭管理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表》,并附《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等资料向管理办财务室报销费用后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提供服务时应尊重老人,体贴老人,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乙方在服务时间段内老人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或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主动及时予以处置。
第七条乙方上门服务时要提醒老人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管理办财务室根据需要留存。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⑶ 敬老院的承诺书怎么写
敬老院的承诺书怎么写
敬老院的老人们需要安静,需要关怀,所以敬老院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具备耐心,和善良等品质,更需要承诺做好每工作职责要求。下面是关于敬老院的承诺书,仅供参考。
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服务XX片区中心敬老院老人,我作为AA镇中心敬老院的一名管理护理人员,本人在敬老院工作期间作出如下承诺:
一. 认真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出勤纪律和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二.遵守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不从事任何与敬老院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三.维护团结,接受监督,切实把有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四.不做克扣、挪用、私分、截留敬老院资金行为。
五.工作中杜绝发生重大事故,不虚报、瞒报工作中的问题。
六.在工作中,管理服务到位。
七.不做私分、挪用、截留供养对象供养款物或农副业生产经营收入。
八.不做有辱骂、殴打、虐待供养对象。
九.服从院长工作安排、积极配合院长工作,做好院内人员团结、协调,不拉帮结派,积极参与院内供养人员之间矛盾调处化解。
十. 上班时间不到茶楼、歌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十一.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院民的监督。 在敬老院工作期间,如违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自愿辞职,并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首先把标题写清楚。 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标题可以写“个人从业资格承诺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字号要加粗,尽量选择一号或二号字体,字体选黑体,格式要居中,再加上书号。
其次是称谓。 与标题隔一行写,要礼貌的写上尊敬的XXX单位XXX领导,要顶格写,在最后加上冒号。如果是电子版的,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字比较好,不用加粗。
然后写正文。 在称谓的隔一行写,首行缩进2个字符。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XXX工作,以及何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到达国家或省市的什么级别,还有已经从业多长时间。最后说一下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承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于电子版的,正文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
最后写正文的结尾。 必须要写上请XXX单位XXX领导监督。这是承诺书的格式。如果是电子版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这个结尾要在正文后另起一行写,这样显得很重视。
在承诺书的最后,必须写上承诺人的姓名以及写承诺书的年月日。 电子版的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承诺人姓名要和正文有两行的距离。
;⑷ 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整理了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欢迎阅读参考。
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敬老院是社会福利事业机构,服务对象是农村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五保对象。县级中心敬老院、区域敬老院,由县民政局主办并负责管理,乡镇敬老院、村安置点,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办并负责管理。
第三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县民政局是全县农村敬老院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管理。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敬老院供养经费及工作经费。民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敬老院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
第二章 敬老院组织建设
第五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谨歼敬老院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设服务护理、膳食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文化娱乐、生产经营等若干小组,由身体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供养对象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
第六条 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人数为5-7人,由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七条 院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议院内重大事项、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院长、工作人员对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审核并监督院内财务、重大修善和购置项目的开支;监督敬老院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组织对院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信任度测评;调解供养对象内部矛盾和纠纷;对敬老院的建设和今后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 敬老院人事管理
第八条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院长、护理人员、财务人员、医护人员、炊事人员等组成。院长、财务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在职工作人员中选配(财务人员可兼任)。
第九条 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配备,设专职院长1人,炊事员每30个供养对象配备1名,护理人员每50个供养对象配备1名。
第十条 炊事员工资按每位院民30元计算,护理人员工资按每位院民15元计算。
第十一条 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聘用由乡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民政局进行监督。聘用工作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50岁,女性不得超过40岁。
第十二条 敬老院院长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的双重领导以及年度考核、院民的信任度测评。其他工作人员接受则卜院民的信任度测评。
第十三条 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应签定聘用协议并颁发聘书。
第四章 敬老院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 敬老院院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定期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集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五)督促工作人员履行孙晌穗职责,依法维护院民合法权益;
(六)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七)遵守财经纪律,管理好敬老院资产;
(八)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开展健康性公益劳动。
第十五条 护理人员职责
(一)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听从指挥、服从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专业技能;
(二)自觉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累、对院民不耍态度、不说脏话,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四)协助院长及时调解院民中的矛盾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知心人;
(五)负责院内清洁卫生工作,保持院容院貌整洁美观;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住院院民的护理;
(八)协助院长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九)积极参加院内农副业生产、搞好院内环境绿化美化。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敬老院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往来账款的清理和收付工作;
(三)负责资产的清理和登记工作;
(四)按时报账;
(五)按照《旬阳县乡(镇)村敬老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第十七条 炊事人员职责
(一)热情为院民服务;
(二)搞好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饮食和个人卫生制度,不带病在厨房做饭,确保供养人员夏不吃馊、冬不吃冷,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三)了解院民饮食习惯、身体状况,科学制定食谱;
(四)熟练掌握烹饪技术,依据食谱,合理调配饭菜,做好饭菜供应,确保按时供给;
(五)协助搞好副业生产和院务管理;
(六)遵守院规院纪,自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医护人员职责
(一)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二)管理院民健康档案;
(三)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负责院民疾病预防和初期治疗;
(四)负责院内消毒防疫工作。
第五章 院民入院与供养
第十九条 院民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二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村组、本人和敬老院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落实丧葬事宜。未治愈的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入院。
第二十一条 供养对象本人要求出院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敬老院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十二条 敬老院应建立院民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申请书、个人财产备案登记表、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照片及后事处理联系人等与院民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第二十三条 五保集中供养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组每人每年筹粮360斤,敬老院负责供给油、副食、日常用品等,满足院民的一般生活需要;
(二)敬老院为院民配备必须的卧具及用品,每年为院民配发春、夏、秋、冬服装,每三年更换一次床上用品;
(三)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院民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应给予照料;
(五)院民入院前敬老院与村组要落实好棺木,死亡后村组应协助敬老院做好丧葬工作;
(六)院民中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依法保障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章 膳食管理
第二十四条 饮食管理
(一)成立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院民建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饮食服务水平;
(二)讲究饮食营养,每半月制定食谱并适时根据院民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做到营养合理,荤素搭配,粗粮细做;
(三)建立膳食物资采购验收制度,购买各种食品、疏菜均由炊事人员和院民代表验收签字入库;
(四)逐日登记伙食情况,一切收支均以原始单据为准,经手人必须签字盖章,日清月结,伙食账目每月向院民公布一次;
(五)院内工作人员不得单独在食堂做饭,不得将食堂物品私自带出;
(六)按医嘱做病号饭,注意患特殊疾病院民的饮食禁忌;
(七)院民伙食标准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国家补助标准。
第二十五条 食堂卫生工作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做好防蝇、防蟑螂、防鼠工作;
(二)保持食堂卫生、清洁。公用餐具用后及时消毒,厨房、操作间、餐厅坚持每天餐后及时清扫,每周一次大清扫,保持餐厅、厨房地面整洁,无油污;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柜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四)储藏室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变;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县防疫部门检查发给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具有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穿戴整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杜绝传染性疾病。
第七章 医疗与护理
第二十六条 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妥善解决院民的医疗问题。
第二十七条 敬老院与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定向医疗服务协议,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诊,院民患病时,做到随叫随到,妥善及时诊治;每年为院民检查身体一次,并建立院民健康档案。
第二十八条 敬老院设立医务室,备有日常用药和基本的诊疗设备。
第二十九条 敬老院要强调亲情服务,根据院民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护理。对生活有自理能力的院民,工作人员应督促其完成日常护理内容;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工作人员及有能力的院民帮助其完成日常护理并提供必要的特殊护理。
第三十条 院民患大病住院,需要护理时,敬老院要安排院民专门护理,住院的院民及护理人员按住院所在地生活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第三十一条 敬老院文体活动
(一)根据院民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定期与院民交谈,及时掌握每个院民的情绪变化;组织当地中小学校学生,定期不定期开展为院民送温暖、送欢乐活动;
(三)敬老院要设立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场所。娱乐室桌椅齐全,配有娱乐设施;有条件的敬老院应订2种以上报刊杂志、配备适合院民使用的健身器材,经常组织院民开展健身娱乐活动。
第八章 丧葬管理
第三十二条 院民死亡安葬
(一)院民入院后,由所在村组落实棺木;
(二)院民死亡后,由敬老院安葬的,安葬费用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三)院民死亡后,由村组安葬的,敬老院负责支付村组2000元安葬费用;
(四)院民死亡购置衣物用品不得超过5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预防火灾、触电、媒气中毒事故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火警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三)电器线路的铺设、安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
(四)冬季取暖设取暖室,实行统一取暖;
(五)建立安全责任制。院长负责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平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
第十章 生产经营
第三十四条 敬老院应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每个敬老院(安置点)乡镇人民政府要按每人不少于0.2亩标准协调和提供生产经营用地,无法提供用地的,敬老院可向当地群众租地经营。
第三十五条 敬老院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院的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五保供养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敬老院鼓励有劳动能力的院民自愿参加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三十七条 敬老院应对生产经营进行成本核算,并将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向院民公布。
第三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敬老院生产经营收入。
第十一章 财产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清算,其资产处置方案须报县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敬老院资产中如涉及民政投入国有资产,其资产处置方案需经县民政局报请上级民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条 五保对象入院后,其原有财产和承包土地、自留地归敬老院所有,可由敬老院委托村组、亲友代管经营,也可变卖收入归敬老院所有。
第十二章 敬老院资金管理
第四十一条 敬老院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五保供养资金,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捐赠收入、院办经济收入、其他收入。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二条 县财政应按敬老院实际供养人数按月拨付资金,保证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费用。乡镇财政对敬老院实行专户管理,设立专帐集中管理,敬老院定期报账。
第四十三条 县财政将敬老院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第十三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对敬老院实行平时检查与季度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四十五条 每年对敬老院进行年度考核,按照《旬阳县农村敬老院(安置点)星级评定标准》,设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评定。其中每半年对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评一次。考评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六条 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工作考评中评定为称职以上者,可续签合同;凡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在院民信任度测评中信任率连续两次以上达不到70%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敬老院院长予以调整,其他工作人员予以解聘。院长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第四十七条 在院民中开展争创十佳优秀院民活动,十佳内容为:(1)服从管理;(2)公共卫生;(3)个人卫生;(4)居室卫生;(5)院民之间的团结;(6)院民之间互帮互助;(7)遵守院规院纪;(8)安全防范;(9)勤俭节约;(10)热爱劳动。十佳院民评选活动每月评选一次,按每佳2元钱进行奖励。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敬老院院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由院长或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敬老院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一)虚报供养人数,冒领五保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
(二)虐待、遗弃院民或者侵害院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五保供养款物及侵占、违规处置敬老院资产,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四)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院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十条 各敬老院要结合实际健全各项普法制度。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细则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⑸ 养老院员工守则范文
养老院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又称养老院。养老院员工要遵守 规章制度 。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养老院员工守则,欢迎参阅。
养老院员工守则篇1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敬老院管理制度。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 财务管理 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 财经 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 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按时供应饭菜;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敬老院管理制度。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5、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外借账户,近期与银行对帐,严格保管好现金,现金支票和各种账册、凭证,记账凭证按时装订成册;
6、严格财务制度,把好关口,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手续补办完备,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进出库领发制度,按发票凭证清点、验收、登记,物品凭领料单发放,做到进库和发放手续清楚,每月负责填报收支结存报表;
3、每季盘库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注意库存物资的使用情况,妥善保管,防止积压,霉变、损坏、变质,每半年翻晒一次;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 措施 ;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4、定期为在院老人及全院职工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病患及时治疗,发现服务员、炊事员有传染病及时向院方反映,劝其隔离治疗;
5、定期检查、清点药品、器材的数量、质量,保持定位存放,负责损坏、报废药品的审核;
6、协助院领导抓好全院的清洁卫生工作;
7、负责卫生知识的宣传 教育 ,搞好饮食卫生的指导,协助食堂科学管理,配合伙食管理员根据主副食营养成分和老人身体需要制订 菜谱 ;
8、负责康复器材的保养和维修,宣传康复治疗常识,说明注意事项,及时 总结 ,做好评估工作;
9、随时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制订医疗、保健措施;
10、钻研业务、提高医护科学技术,掌握现代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水平和服务质量
服务员岗位职责
1、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新鲜,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送菜、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
5、关心老人的饿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与身心健康的 文化 、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文书、档案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凡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来文、来函,一律登记办理;
3、文件须传阅和执行后,按保管期限分类立卷归档;
4、凡向上级部门 报告 或请示的文书,须和答复一起分类归档;
5、加强文件、文书、档案的__,保证其局限性、时间性、永久性的保密和安全;
6、院内的各类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供养人员物资发放制度
1、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按计划、标准发放供养人员生活用品;
2、加强对收养人员生活物资的计划采购和管理,不能混用,注意防霉、防蛀;
3、严格出入库手续,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建立收养人员着装卡片、登记好每个人的衣服、鞋、帽型号和发放情况;
5、按卡片量体裁衣、按型号发放,做到美观大方;
6、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老人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一致;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五好老人条件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4、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自费寄养人员管理制度
1、自费寄养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必须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自费寄养 协议书 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寄养人员的床位管理费、杂支费和伙食费等各种费用必须按时向院方清交,过期不交者,院方有权终止寄养协议,并在寄养保证金中扣交;
3、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4、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自费寄养人员生病医药费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寄养人员单位或亲属负责。
收养人员管理制度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2、收养人员入院后,其个人所有财产属个人所有,由敬老院代为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理;
3、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4、根据收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区别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护理;
5、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食堂管理制度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3、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 其它 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
6、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
7、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24小时内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期间负责全院的一切工作;
3、督促并协助各责任区服务员做好服务、卫生、安全等工作;
4、对突发事件要果断及时处理,努力减轻院方损失;
5、值班期间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在1个小时内报告院长,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 安全知识 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 安全教育 。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安全管理
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四、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养老院员工守则篇2
一、院长工作职责
1、在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全面领导中心的各项工作。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手册。
3、督促检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
4、定期参加护理工作,检查护理服务质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时向老人家属反馈老人信息,听取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向老人及家属详细介绍本中心的各项制度、服务,与老人家属签订协议,执行告知义务。
6、协调各方矛盾和关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做好工作日志。
7、组织每周科务会、每月例会、每季度座谈会,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8、定期组织员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9、贯彻劳动制度,关心员工福利;贯彻人事等制度,选拔人才。
10、财务管理,做好中心收支统计、分析工作,为老人服务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合理的经济效益。
11、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与zhèng fǔ 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保持联络。
12、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总结工作。
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老人的医疗保健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对新入住老人48小时内进行体检,书写入院病历,并对检查出的情况、处理意见告知老人及家属。
4、定时巡视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必要时通知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根据病情及时请会诊、转院。老人外出就诊时帮助联系相关医院,并和护理员陪同老人去医院,负责介绍病情;对不积极转医院治疗的老人,及时与家属交流并做好书面记录。
5、对有安全隐患的老人,及时与家属沟通并做好记录,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积极参与伙食管理,指导制定营养菜谱和各疾病保健食谱;
7、组织老人每年一次体检。
8、指导、督促护理员做好卧床老人的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的发生。
9、做好药品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送药到手,对思维不清老人应督促将药服下后方能离开。
10、随时了解老人生活、思想状况,宣教保健知识、进行心理交流。
11、组织老人开展各项保健、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作。
12、了解老人和家属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院长做好管理工作。
三、护理员工作职责
1、无专业技能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在中心负责人领导、医务人员指导下,按照护理等级的要求全面负责老人的健康娱乐、生活照料、心理护理、保健康复等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4、认真执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巡视,加强对刀剪等锐器、电、火源的管理。对有躁动、平衡功能失调等老人必要时使用安全保护措施。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范。
5、认真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环境的整齐、清洁、安全、舒适。每日一小扫,拖地、抹灰、清污物桶、打扫卫生间(走道及公用场所每日拖地两次);每周一大扫,清洁消毒漱洗池、浴室、马桶等,做到无污垢、无异味;每月清刷一次地面、门窗、玻璃窗、墙角墙体,做到卫生无死角;做好出院老人的终末处理。
6、负责保管好老人的被褥、起居用品等并做好登记。
7、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电器的使用 方法 ,认真维护保养,保持功能完好。
8、观察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协助老人就医。按时喂药。
9、熟知本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热情接待咨询、申请入住的老人。
四、厨师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餐具清洁卫生制度,生、熟分开制,餐具消毒制,室内紫外线消毒制;
2、按照治疗要求和老人的饮食习惯及特点,拟订各类食谱,
3、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差污染。
4、采购员与炊事员要有记账和食品验收手续;
5、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做好卫生安全防范措施,消灭四害,严防食物中毒加强环境及个人卫生,分餐前要洗手、带口罩和帽子。厨房卫生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洗刷,做到餐具洁亮,门窗地面光亮,墙角无污垢;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
6、精打细算,节约用粮、煤、水、电,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7、深入老人了解对伙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安全工作(防盗、防火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与预警告示);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包括探望老人的亲属)的会客登记制度;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酗酒、睡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对入住的老人单独私自外出者,应根据中心规定进行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请假外出须办理“暂离手续”。
5、做好值班室及中心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1、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严格遵守公寓管理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公寓的资金安全;
4、负责保管好各类会计凭证、账目、报表及有关资料,不得丢失或损坏;
5、定期做好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6、做好应收款的催还、入账工作,按规定及时、全面、完整地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7、认真审核每项开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范围,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责任到人;
8、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符合手续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
9、对社会捐助的钱款、物资等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专款专用。
七、护理主任工作职责
1、在总护士长及院长的领导下,根据护理部及院内 工作计划 制定本科具体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了解本科护理工作质量,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
3、负责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4、组织重点老人护理查房,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5、组织领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6、负责管理好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环境的整齐、安静、安全、舒适,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7、督促检查护理员、卫生员、配餐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8、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医疗、护理、饮食、服务等多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科室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登记制度。
2、严格执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和随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讨论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实行岗前安全教育,不经岗前安全教育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4、各种抢救的药品、物品、应定位定量,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查对制度及各种护理操作常规。
6、防止老人创伤和坠床。躁动、痴呆的老人要使用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度。按时巡视老人。
7、严格执行氧气操作规程。做到四防:防火、防油、防热、防震。
8、经常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交叉感染。
10、按卫生部要求加强饮食的安全管理。
养老院员工守则篇3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电话:5536760)
责任人:廖翔鲲、黄广华、廖雄彪、史文锋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永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12]5号)和<永兴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2]16号)。
三、集中供养基本原则
(一)供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操作的原则;
(三)院财乡管院用的原则;
(四)财政供养为主的原则;
(五)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四、审批(办理)条件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应由五保对象本人申请或经本人同意由其监护人或村民小组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体检,由敬老院与五保对象监护人或村委会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入住敬老院的对象必须是农村五保户,服从敬老院的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力所能及的活动。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五保对象,不能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农村敬老院供养内容和标准
农村敬老院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免费提供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并每月发放适当数额的零用钱。
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其供养资金通过乡财县管专账直接拨付到各乡镇敬老院。
六、申报农村五保供养所需材料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永兴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入院审批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体检表;
(四)入院协议;
(五)属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2张;
(七)敬老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三)组织体检;
(四)张榜公示;
(五)乡镇敬老院审核;
(六)乡镇审批;
(七)签订协议;
(八)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入院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八、政策咨询服务
县民政局救灾股电话:5536760,也可到各乡镇民政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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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敬老院赡养协议书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各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1、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安排乙方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2、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条款的责任承担人; 3、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 代理 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第一条: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入住条件:乙方无精神病、无传染性疾病; 2、入住程序:丙方及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提供包括乙方的脾气秉性、既往病史情况、目前是否患有疾病、心理和精神状况、自理能力等内容。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第三条 服务对象自理能力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健康状况口述以及对乙方的身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在以下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①生活自理的老人 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 第四条 收费 养老服务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综合评测的自理情况,乙方入住养老院的养老服务费标准为每月 元,所有相关费用由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2、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的同时采 取紧急措施。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2、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满足乙方调整居住房间的要求; 3、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4、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5、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1)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及丙方共同负担且丙方承担相关责任。 2、特殊情形责任的负担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或伤亡,由乙方、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意外摔倒或乙方因疾病、摔倒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后果由乙、丙方承担。 (4)按照本合同约定,丙方自愿就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发生的全部 债务承担 责任。 3、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 赡养 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无故拖欠各项费用超过两个月,经甲方催告后十日内仍不交纳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 ,书面通知乙方搬出所在的养老服务机构。如果乙方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7日内仍不搬出所在的养老服务机构,甲方有权提起 诉讼 ,请求法院确认 合同解除 。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乙方及丙方除应支付拖欠的服务费用、诉讼期间的养老服务费用外,还应负担由此产生的 诉讼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 、甲方聘请 律师 的实际支出等;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发生不可抗力或甲方破产等情况,合同自行终止; 4、乙方因疾病住院治疗,甲方应当主动询问乙方是否与甲方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乙方可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 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不提出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保留床位或房间的,应照常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5、因甲方提出调整养老服务项目和(或)收费的方案,三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乙方不适应居住或管理环境,提前十日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及丙方应在十日内结清应付款项。 第八条合同期限 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我已认真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自愿为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责任。 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