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区公用活动室面积有什么规定
住宅小区抄公共配套设施是袭以小区居住人口为控制指标。通常此类的公共配套(含商业配套)会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一般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实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邮政及市政共用设施、商业服务配套及其他等七大类。
(1)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中小学。
(2)医疗卫生设施一般包括:卫生站、卫生服务中心等。 (3)文化体育设施包括: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居民运动场/馆。
(4)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包括: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服务站点、托儿所、市政及其他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 (5)邮政及市政公用设施包括:燃气供应站、变电站、垃圾压缩站、邮政分局、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库、公交首末站、电信营业所、电信分局。
(6)商业服务配套包括:肉菜市场、百货商店等。
(7)其他一般指公变房、水池及泵房、锅炉房、开闭站、换热站等。
㈡ 去老年活动中心 作文 400字
今天早上,老师带我们到老年活动中心春游去,同学们个个高兴得专活蹦乱跳。
打着鲜红属的少先队旗,我们背着书包,排着整齐的队伍出发了。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马路两旁的柳树已长出嫩绿的新芽,随风飘动,真象古诗里写的:“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路旁的草坪上,一群可爱的小鸭子摇摇摆摆走动着,它们象是要跟我们一起去春游。
我们沿着石阶爬上了活动中心的楼房,它建在市区北大门的一座山丘上,里面又宽敞又明亮,我们有的在草坪上做游戏,有的围在一起吃零食。新鲜的空气、柔和的阳光、鲜艳的花朵,还有笑声,歌声把寂静的活动中心变成孩子们的游乐园。
㈢ 浙江省老年活动中心的中心简介
浙江省老年活动中心,占地9.5亩,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总投资3000余万元,是全省“夕阳红工程”的重点示范项目,也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中心的建成和使用,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老龄事业。
中心集休闲、娱乐、健身、文化、学习于一体,突出文化休闲特色,寓教于乐,乐中健身、学中养性,成为老年人理想的文体活动场所。中心一直坚持以为老年人服务为宗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爱老、助老、敬老”的氛围,通过一系列人性化服务赢得了老年朋友的好口碑,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2006年,中心被命名为我省首批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被誉为老年人的“温馨家园”。中心内部设计充分体现了浓重的“文化气息、体育色彩”,设有书画室、茶室、健身房等娱乐、教学活动场所。此外,中心还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展示老年朋友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和谐社会的靓丽风景。
中心作为我省老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中心先后接待了来自欧美、日本、新加坡及联合国等多个国家和组织的社会老年团体以及新闻媒体,外宾对有中国特色的老龄事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国务院前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亲临中心视察,对我省老龄事业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
在新阶段、新形势下,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设施,改进活动中心的各项工作,在省民政厅和老龄办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把中心办的更好,使之真正成为全省老年朋友老有所学的课堂、老有所乐的阵地、老有所为的桥梁和对外联系的窗口,成为名副其实的“老年之家”,为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㈣ 一个老年活动中心需要什么功能设施,此外每种空间大概多少面积啊
老年活动中心的内部功能是以老年人的文娱和休憩两部分为核 心的, 并以学习、 餐饮、 医护、 管理等部分为辅, 区分内与外、 闹与静、 清 与浊等多种关系。它们之间或联系或隔离, 共向构成老年活动中心这 一建筑环境。空间营造场所, 基本上由动区和静区组成。动区包括乒 乓球室、 台球室、 棋牌室、 麻将室、 聊天室等, 静区包括图书馆、 书法室 等。老年人可以依据其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活动场所, 既可以锻炼身 体, 又开阔心襟, 对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良好的精神场所。
( 1) 功能构成要素。公共 娱乐空 间中的行 为是随 着人 们生活 方式的改变而变化, 它的内容比较丰富, 如体育 锻炼、 文化娱 乐、 读 书、 诗词欣赏、 绘画、 书法、 唱歌、 跳舞、 手工制作。 根据行为分析, 应为老年 人提供 满足各种 兴趣爱 好的 公共娱 乐空间: 手工室、 书法室、 欣赏、 讲座、 绘画室、 陶艺室、 园艺室 等, 并 在这些空间里设相 应的储物 空间。与 家庭养老 ( 在 宅养老 ) 相 比, 社会 养老设施更 能为老人 提供互相学 习的条件, 不仅为 满足老人 各种 兴趣爱好提 供空间, 更要为 他们展示自 己的成就而 设展示空 间, 鼓励老人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性事务, 为那些有艺术修养 的入居老人追求自由、 发挥自己余热提供一个工作平台。
( 2) 娱乐空间环境。从老人行为需要出发, 按照行为的性质分类, 具有相同活动特征的行为可以在同一房间中进行, 而不同行为特征的 行为尽量分设。许多人都需要在幽静的环境中恢复精力或者和亲戚 朋友进行密切的交谈, 读书看报的人希望安静的空间、 明亮的照明, 看 电视的老人则不希望自己浓浓的兴致被阵阵传来的麻将声打扰。 不同的行为对空间有 不同的 要求, 而在同 一空间 进行 多种活 动就要求活动具有某 些一致 性。增加空 间层次 性, 在 公共 娱乐空 间中设置半私密性的区域, 在这里, 老 人可以尽享其乐, 不受干扰。
( 3) 娱乐空间尺度。一般 说来, 人们越 亲密越 友好, 他 们就站 得越近, 朋友比陌生人站得 近, 想成为朋 友的站 得也很 近, 虽然大 多数 人很少考虑 到个人空 间问题, 但是站得 近通常是友 好或兴趣 的标志。耳朵能是人接 受到眼 睛看不到 的信息, 也是 社会 交往的 重要工具。而老年人的 听力衰 退, 因 而常常 可见老人 交谈 时倾向 靠近 谈话人用以 弥补听觉 上的衰退, 这在很 大程度上影 响了老人 交往空间的尺度和形式的特 殊喜好, 他们更喜欢较小的、 有围合感 的交往空间。个人空间影响公共活动空间的大 小。老龄 建筑中公 共空间的大小, 与使用人数 成正比, 根据 入居老 人的多 少、 使用方 式和频率以及周围社区居民 使用人数确定空间的大小。
每种空间大概面积按照总面积来匡算。
㈤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议书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所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为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的设施。
第四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按照本建设标准的规定,合理确定建设水平。
第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
第六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其建设用地应纳入城市规划。
第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充分利用其他社区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实行资源整合与共享。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充分体现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
第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内容及项目构成
第九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及建筑设备、场地和基本装备。
第十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
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
老年人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
辅助用房可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第十一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筑设备应包括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通讯、消防和网络等设备。
第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场地应包括道路、停车、绿化和室外活动等场地。
第十三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配备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安防、等相关设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
第三章 建设规模及面积指标
第十四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应以社区居住人口数量为主要依据,兼顾服务半径确定。
第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分为三类,其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1规定。人口老龄化水平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_、0.32_、0.39_核定。
表1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表
类 别 社区人口规模(人) 建筑面积(m2)
一类 30000~50000 1600
二类 15000~30000(不含) 1085
三类 10000~15000(不含) 750
注:平均使用面积系数按0.65计算。
第十六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所占比例参照表2确定。
表2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所占比例表
用房名称 使用面积所占比例(%)
一类 二类 三类
老年人
用 房 生活服务用房 43.0 39.3 35.7
保健康复用房 11.9 16.2 20.3
娱乐用房 18.3 16.2 15.5
辅助用房 26.8 28.3 28.5
合计 100.0 100.0 100.0
注: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所占比例为参考值,各地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建筑面积范围内适当调整。
第四章 选址及规划布局
第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市政条件较好;
二、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第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本标准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内。
第十九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根据日托老年人的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分区设置。
第二十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宜与保健康复、娱乐用房和辅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扰。
第五章 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第二十一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标准应根据日托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服务流程,结合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主要建筑的结构型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并留有扩建、改造的余地。
第二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设计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和规定。
第二十三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其抗震设防标准应为重点设防类。
第二十四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其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二十五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休息室以每间容纳4~6人为宜,室内通道和床(椅)距应满足轮椅进出及日常照料的需要。老年人休息室可内设卫生间,其地面应满足易清洗和防滑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门净宽不应小于90c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0cm。
第二十七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用房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窗地比不应低于1:6。
第二十八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筑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统一标识;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并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供电设施应符合设备和照明用电负荷的要求,并宜配置应急电源设备。
第三十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有给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其生活服务用房应具有热水供应系统,并配置洗涤、沐浴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 严寒、寒冷及夏热冬冷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具有采暖设施;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或等于25℃地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空调设备,并有通风换气装置。
第三十二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根据网络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敷设线路,预留接口。
附录一 主要名词解释
1.日托老年人: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受照料和服务的老年人。
2.医疗保健室:为日托老年人提供简单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的用房。
3.康复训练室:为日托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的用房。
4.网络室:供日托老年人上网及通过网络与亲人、朋友聊天的用房。
5.多功能活动室:供日托老年人开展娱乐、讲座等集体活动的用房。
6.心理疏导室:为日托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提供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服务的用房。
附录二 用词和用语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