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年大学政策出台自己想办一个老年大学
有三种方式:
1,挂靠在一所当地的正式大学下,该方式下,老年大学的所有员工均由所挂靠的学校下聘书,你本身只需要负责提供场地,负责实际运营,不需要过多的参与跑证,但是收入需要先付挂靠费。
2,与所在的社区合办,面向的主要是本社区或者稍微辐射下周边社区,需要:首先获得社区的授权;其次在老龄委和民政局备案;3,办理工商登记,登记类型为社会团体(你也可以参考当地其他老年大学的办法登记,这个各地管理有所不同);
3,办成一所教育部认证的综合性老年大学。这个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发起,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当地教育局认证,缴纳相应的押金,押金一般在一万元以上,各地不同。在教育局备案后,至所在省的省文化厅审批。
依据《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申请开办老年大学需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
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建校、办学费用需要有关部门审检、验资,应有30万元以上人民币注册资金。并建立社会捐资捐物的登记和向上级机关备案的制度;
2. 要有一支素质高、相对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至少应有讲师以上职称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人;
3.
要有固定、安全、相对集中的校舍。教室不少于3间,办公室不少于2间。不得租借简易建筑物或危房等不适宜教学的房屋做校舍;
4. 要按学生人数和所设课程要求,正确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生活用品,有条件的要设置应急医疗用品;
5. 申请开办老年大学的机构,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和单位。申请开办老年大学的公民个人,暂不予批准;
6.
老年大学可组成校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委会)负责建校工作。老年大学可实行校委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委会主任为法人代表;
7.
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全面工作,代表校委会主任承担一般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校长应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十年以上的教育工作和领导经验;管理能力较强的,热爱老年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
申请开办老年大学的组织,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申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任校长及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学历证书; 4、拟办校的资产(校园、校舍图及图书、仪器设备清单)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校的方案、章程、设置专业说明和发展规划; 6、审批机关要求填制的表格和其他材料; 7、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审批机关对批准设立的教育机构发给办学许可证。办学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照举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法规予以登记。
2. 想办个老年大学,需要什么手续,资料
以下列举出办老年大学的相关资料手续:
1、到当地主管的教育局去办理办学许可证。
2、等当地教育局的办学许可证办理下来,要相应的办如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 、国家发改委收费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如果是福利事业,可以了解当地的民政局是否给资金资助。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还需要注册资金达到规定的金额。
4、大学的地理位置以及建筑设施都要遵循教育部门相关规定。
3. 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成立的时间
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成立于1983年9月17日,为山东省红十字会老年人大学。是 由山东省 委组织部和山东省红十字会 共同创办。
4. 半自理老人怎么设立老年大学
专程为来老人们开所大学源就没有什么必要了。虽
然说“活到老,学到老”,但因为人的记忆力毕
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弱,而且不是每位老人
都有着空闲的时间或精力天天去上课的。更何
况是半自理的老人!老人们学些东西是好的,
其实只要让他们每天过得开心,过得充实就可
以的了。
5. 创办老年大学存在哪些困难
(一)有关发展社区老年教育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老年教育的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规章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这些法律法规在对老年教育的属性、地位、作用、层次、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办学规模、政府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有的涉及到了,但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细化;有的还没有涉及到。国家还没有一部完整的老年教育法律。老年教育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影响了老年教育尤其是社区老年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社会对发展社区老年教育重视不够。一是社会对老年教育尤其是社区老年教育的重要性在认识上有偏差,认为老年教育特别是社区老年教育可有可无的人不在少数。二是部分社区老年人尤其是“农转居”老年人对自身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加社区老年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老年教育尤其是社区老年教育重视不够。其根本原因是如前所述的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此情况下,一些领导干部嘴上说重视,行动上不重视;一些领导干部是有经费就重视,没经费就不重视。领导的重视与否成为社区老年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社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未理顺。多年来,我国老年教育体制没有理顺,各地区、各部门老年教育管理主体各不相同。就县级以上的老年大学而言,有老干局主管的,也有民政、教育、高校、企业主管的。就社区老年教育而言,老年教育中的普通教育,没有专门的老年教育机构。有的社区由分管老龄工作的人分管,有的社区由负责老年协会的人分管,有的社区没有人管。而设在社区进行专业教育的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有的是县(区)级老年大学或街道老年大学在社区设立的分校、辅导站,有的是条件比较好的社区自己举办的,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管理主体。这种多头或分头管理体制不能实现各种教育资源共享,未能充分发挥老年专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整体功能和作用。
(四)社区老年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建立。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对老年教育包括社区老年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二是社区老年教育经费没有列入教育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社区自身投入到老年教育的经费多少是由社区经费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的。经费状况好、领导重视的社区,虽然没有专项经费,可用其它经费如宣传文化活动经费来解决;而经费状况差、领导不重视的社区,老年教育经费就匮乏,严重影响社区老年教育的发展。四是国家缺乏对社会投入和资助社区老年教育的激励机制,社会投入和资助的力度不大。
(五)社区老年教育的覆盖面不广。一是各级老年大学向社区延伸发展严重不足,设在社区的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数量很少。主要原因在于对老年大学在社区老年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政府对老年大学向社区延伸发展缺乏资金投入保障。二是对社区老年教育的宣传不够,老年教育的氛围不浓厚。不同文化层次的老年人对老年精神生活质量的追求是不同的,文化层次高的老年人对精神生活质量要求高,他们融入社会、与人交往、参加学习、注重精神养老的愿望强烈。而文化层次较低的老年人对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低,他们更重视对物质享受的追求,满足于家庭的“天伦之乐”和棋牌喝茶,对参加老年教育及其活动不感兴趣。加之对老年教育的宣传不够,这部分老年人很少参加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的学习。三是社区老年教育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只有极少数的街道社区对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农转居老年人进行补助,客观上影响了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人受教育的主动性。
(六)社区老年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教学的针对性、适用性不强。一是当前许多社区老年教育中的普通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开大会、听讲座、搞活动,内容主要是老年法律和健康保健知识。在社区设立的老年大学(分校或辅导站),其开设的课程与上级老年大学区别不大,适合本社区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的特色专业和课程较少。二是社区老年教育更多的是注重“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乐”的内容,忽视“老有所为”的内容,不能满足社区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三是老年教育的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缺乏“空中课堂”、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方式。四是社区老年教育面对的群体在文化层次、自身素质方面差异较大,部分教师教学上忽视“因人施教”,对基础较差、进步较慢的学员没有采取个性化、差异化的教学方法,致使部分学员跟不上“节拍”,挫伤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七)从事社区老年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滞后。一是社区老年教育的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教师的老龄化现象严重,缺乏中青年教师。绝大多数的老年大学包括社区老年大学(辅导站)、老年学校缺乏自身的专职教师队伍。二是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教师专业水平高、道德素质好,深受学员的喜爱;而有的教师专业水平一般,责任心不强。三是缺乏老年教育师资培训渠道,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水平不能得到提升,教学的方式、方法不能得到改进。四是教师的激励机制不健全。教师的课时费普遍偏低,有的教师上课地点远,交通不便,微薄的课时费与他们的劳动不成正比。同时,对教师的考核重数量不重质量,普遍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