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居民小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归谁管
应该归小区的物业公司管
㈡ 住宅小区一楼是架空层,突然被用来作为可以对外营业的老年活动中心。物管的解释说这是政府用房。合理么
合理与否要看这个房子的产权是谁的,如果就是政府的,那就是合理的。如果是开发商交给物业经营用房,也是合理的。入住是时候应该有规划的。
㈢ 在小区开个老年活动中心行不行
当然行啊,不过还是要先考察市场,看看有没有这个需求,然后要计算一下详细的成本,支出等等,看看盈利的可能性,以及盈利能力,最好到其他小区参考一下,还有行动要快,最近这个活动中心想开的人很多啊,还要到文体中心去领证,其他证件一个不能少
㈣ 小区规划的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的活动项目内容是什么
小区规划的青少年老人活动中心的活动项目内容有运动项目,还有起义累,还有文化这些方面都有
㈤ 小区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的通知应如何写
标题:小区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的通知
通知的对象:小区所有业主
然后写明几时在哪里会成立.到时有什么活动等.写清楚就可以了.
㈥ 小区的老年活动中心由谁来装修
应居委会或街道办负责装修
㈦ 小区公用活动室面积有什么规定
住宅小区抄公共配套设施是袭以小区居住人口为控制指标。通常此类的公共配套(含商业配套)会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5%。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一般分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实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邮政及市政共用设施、商业服务配套及其他等七大类。
(1)教育设施包括:幼儿园、中小学。
(2)医疗卫生设施一般包括:卫生站、卫生服务中心等。 (3)文化体育设施包括: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居民运动场/馆。
(4)社区服务与行政管理设施包括: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服务站点、托儿所、市政及其他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 (5)邮政及市政公用设施包括:燃气供应站、变电站、垃圾压缩站、邮政分局、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库、公交首末站、电信营业所、电信分局。
(6)商业服务配套包括:肉菜市场、百货商店等。
(7)其他一般指公变房、水池及泵房、锅炉房、开闭站、换热站等。
㈧ 规划图上老年活动中心是业主共有吗
规划图上老年活动中心不是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㈨ 国家规定小区配套有老年活动中心吗
没有这个说法,但是规定必须有一定的绿化面积。
㈩ 我住的小区本来是有老年活动中心的,可五年过去了,一点动静都没有,还有小区四面都有门,可现在只有西门
您好,物业需要考虑用工成本,4扇门就需要4个人工支出(三班倒就12个人工支出,还不算机动巡逻岗的),假如您也拒付,他也拒付那么最后一扇门也看不住了!如果不考虑物业的人员用工成本的话,开4扇门就等于在请盗贼随便进门了,这个是业主更不愿意看到的!
至于老年活动中心,可以与开发商或者社区沟通,这个不属于物业建设范围!
再要提一点的就是,不管物业如何不好,业主可以去投诉,去诉讼,就是无权拒缴,即使常年拒缴,最终物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回业主欠缴的费用,且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缴交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