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对于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上是否违反法律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反法律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贰』 子女不赡养老人违法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叁』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应查看什么法律法规
《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法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权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和赡养费。
《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子女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履行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将老人赶出家门,或对老人不闻不问,对老人提出的合理的赡养要求也不予理睬,导致老人生活困难的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对于遗弃老人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做子女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促使其悔改;对于情节恶劣,在当地造成很坏的影响,造成老年人生存困难的,应依法追究子女遗弃的刑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3)子女不赡养父母扩展阅读:
起诉不赡养老人的子女程序:
1、写一个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
2、收集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要求的都行)
3、把证据汇总成证据清单,和起诉状一起向儿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xxx,男,汉族,19**年6月18日生,xxxx,
被告:xx,男,汉族,xxxx,系原告长子被告:xx,男,汉族,xxx,系原告次子
被告:xxx,男,汉族,xxxx,系原告三子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赡养费,每月支付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生有三子三女,子女均以成人立户。2008年,原告妻子不幸辞世,因家境贫寒,由几个女儿出钱安葬。此后,原告将主房、承包地留给次子,自己独住小房,由几个女儿接济、生存。
长子张慌不但不给一粒粮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经常制造家庭矛盾,借故欧打原告。为求家庭安宁,原告一再忍让。
2012年3月9日,长子将我的三棵杨树卖掉,因此引发矛盾并打骂原告,期间长子用木棒致原告头、脸、手多处打伤,把原告打晕一个多小时才苏醒过来,因此引发家庭矛盾。目前原告无家可归,四处借居。
原告今年已九十岁高龄,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平日自己靠刨杨树根卖些零用钱及政府低保接济生活,无任何生活来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
原告含辛茹苦把众被告养大成家,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儿女的能善待老人,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日子,安度终身!但被告虽经众多亲属做思想工作,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