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长春市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签字、逐级盖章。)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丧偶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原件扫描。)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结婚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双方的婚育情况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收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个工作日
『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证 有什么不同有什么相同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独生子女证是一样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扩展阅读:
从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下称《光荣证》)。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领取了《光荣证》,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荣证》损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补办《光荣证》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原办理《光荣证》时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办理独生子女保险的相关材料,或者单位出具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凭证,或者单位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3000元一次性奖励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确实领取过《光荣证》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