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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独生子女

发布时间:2020-11-27 21:51:46

❶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怎么登记

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暂时执行时间为五年。

该文件的下发至广州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因此,为抓紧时间,你可直接与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至于“怎么登记”,在你联系计生办后,他们应该会详细告诉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❷ 广州市越秀区独生子女在网上怎样年审

1. 登录:下载“穗好办”APP,注册账号并登录。

❸ 广州独生子女政策

个体户

无业失业者

昨天下午,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文耀就解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操作步骤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回答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和原政策相比,符合条件的个体户、无业、失业人士也可领取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而无子女夫妇在新政策下不能享受计生奖。

李文耀说,广州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制度今年受益者将达15万人,共分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人群有8万多人;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按照旧政策无法享受奖励金的个体户、无业人员、失业人员等4万人,以及今年新增的受奖独生子女父母约3万人。据预算,广州市政府将拿出约12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后每年需新增2亿元兑现奖励。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象界定:2008 年12月31日前在所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职工,包括:(1)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的;(2)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本人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3)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种情形,但不含中央驻穗及省属单位退休人员

奖励标准:独生子女父母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30%予以奖励,无子女人员按退休时上年职工年均工资的100%予以补助,此前已经领取部分奖励金的,予以扣除。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对象在2009年4月30日前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及婚育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退休关系所属单位申请,所属单位不存在的向本人户籍地居委会申请。符合条件但已死亡的,由其配偶代为申领(配偶已死亡由子女代领)。

具体步骤:①4月15日前接受手工申报,主要是2002年8月30日前没有兑现或部分兑现奖励补助金的申报;②4月15日开始网上和手工申报并举,主要是2002年至2008年12月31日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申报。

兑现期限:由单位负责的,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期限不超过3年;由政府解决的,扣除已享受部分后,分3年期限予以支付,第1期2009年5月开始发放,力争8月底前发放完毕;第2、3期的发放时间为2010年4月和2011年4月。

★新奖励制度

对象界定:包括两类人群,一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广州市户籍,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属于受奖励对象。二是原奖励政策没有覆盖的人群,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无业人员、企业失业人员、退职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时退休金按100%发放,没有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也纳入受奖励对象范畴。

奖励标准:属于上述第一类人员,从达到规定年龄且申请之次月起,每月奖励150元。第二类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每月奖励150元。

奖励金不计入奖励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上述标准市政府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申请程序:属于上述第一类人员,在其达到奖励年龄前的2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有关婚育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地居委会申请,属财政供养人员直接向单位申请。如属于2009年1月至7月符合条件的新增人员,5月1日始开始申报。第二类人员在2009年4月30日前按上述程序提出申请。

发放渠道:属领取退休金的,由所在单位随退休金一并发放;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随其养老金渠道发放;其他人员,由各区(县)的代发单位直接划入受奖对象账户中。

新旧奖励制度的区别

“丁克”不再有奖励

一是奖励对象范围扩大,原奖励政策没有覆盖的人群:符合条件的个体户、无业人员、失业人员也可按月领取奖励金;

二是由对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人员的奖励补助改为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

三是由一次性发放奖励补助金改为按月发放,直至本人亡故为止;

四是奖励经费由原来的单位支付改为全部由政府财政负担;

五是由原来退休时发放改为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发放;

六是原来不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领取奖励金,现在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是申领奖励金的前置条件。

★热点疑问逐个作答

问:某职工是2001年4月1日后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按其工资的百分之百发给,当时单位给予其5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问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答:按照2001年4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30条关于“依据其他规定已按工资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的规定,职工单位给予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属于已享受计划生育退休奖励政策但未达到本次奖励标准的情况,因此应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给予补差。

问:某企业退休职工是独生子女母亲,2002年8月1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企业给予其一次性奖励金3000元,按照这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可以补差额,但她认为太少了,应按2008年的标准补差。

答:该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奖励金按照当时的政策《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第30条规定是由企业支付,金额由企业自定。企业给了3000元奖励金,应当说已兑现奖励;市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统一参照2002年9月1日颁布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9条的规定,按全市职工上年年均工资额的30%计发,企业有能力支付的仍由企业兑现,无能力的由政府帮助解决。由于政策界定是按职工退休时的标准计发,因此该职工不能按2008年的标准补差。

问:某退休职工反映退休时已享受加发5%的退休金,但他认为与当前的奖励标准有较大的差距,要求享受当前的奖励政策。

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针对没有按政策兑现奖励扶助或奖励扶助不足的人群而言的,加发5%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已按其退休时的政策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且至今仍享受着加发5%的待遇,他们不能重复享受奖励,不能因为奖励金额的不同而要求按现政策执行。

问: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时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问:已领取(或部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职工,所生育(收养)的独生子女因故死亡,现能否按无子女人员的政策兑现或补差生活补助?

答:不能。按照政策规定是退休时给予奖励补助,因此应以退休时的婚育状况予以界定,退休时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就按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执行,退休时是无子女的就按无子女的政策执行。

问:有职工咨询,退休时间是2008年12月,但办理退休手续是在2009年1月,应享受何种奖励?

答:退休时间的界定以职工的退休证作为依据,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8年12月的,就享受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退休证填写的时间是2009年1月的,就按照政策规定的年龄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

问:中央、省驻穗单位的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解决奖励未兑现问题?

答:中央、省驻穗单位未兑现问题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09〕12号)关于“中央、省驻穗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奖励政策执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引发部分趋利人员弄虚作假,如何处理?

答: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有公示这个环节。申请人的名单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异议的,重新调查核实。同时设立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局和市人口计生局的投诉电话和举报信(邮)箱,欢迎群众举报。一经查实不符合领取奖励金的人和事,计生部门有权取消其奖励资格,收回不应领取的奖励金,并追究其责任。

❹ 广东省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的相关文件

2016年9月20日,广州政府网发布广州市卫计委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广州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统一发放奖励金。

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

奖励对象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时,奖励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

属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奖励金随其养老金渠道代发。不属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以及奖励金无法随其养老金渠道发放的,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的区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金融机构代发。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除了父母退休后可以领取150元奖励金,对于只生育一个孩子的70后80后,还有独生子女保健费可以领。

(4)广州市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奖励对象主要是三类人

一、凡是2009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80元。

二、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底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仍未领到奖励金的,按单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终身未生育的按单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2002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仍未能领到奖励的,则统一按单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200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按30%计算,终身未生育的按100%计算)计算奖励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❺ 广州市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

我是社区的,我负责辖内这项工作。

首先考虑,他有没有单位,如果有单位并且之前办理了退休,可以由你妈妈或者你到单位去代他申请领取。 死亡之前没有够年龄办理退休也是没有的。

如果没有单位,那么属于无业人员,过去的条例是只发给有单位退休的人员,他无业没有份,现在的条例每月一百五确实是包括无业人员,但是不发给已经去世的。所以他没有。

总之,一句话,如果过去他有单位并且退休,他就有,如果过去他没有单位退休,那么就没有。

其实换个角度理解这笔钱,不仅是奖给独生子女,还是奖给为单位奉献一生的员工,也许心理更容易平衡。

❻ 持有广州市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取独生子女费吗每人每月多少元在哪个部门领取

二孩政策出来之前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前往民政部门申请领取。

❼ 广州是有独生子女费领取吗如何领取

有的,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预申报即可。

依据《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五条规定:奖励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本市财政供养人员奖励金按照经费供给渠道由市、区财政分别负担解决;其他人员奖励金所需经费按照户籍所在地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比例分担。

奖励对象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初审,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本市财政供养人员中的奖励对象资格由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确认;所在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初审单位和审核确认单位统称为审核单位。

(7)广州市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本办法中的本市财政供养人员是指市本级和区、街、镇属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核拨)和公益二类(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市行政事业单位中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含非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的工勤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奖励金随养老金渠道发放(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户籍地委托代发单位发放)。

3、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执行,当地规定由工作单位支付的单位应当支付。

❽ 广州市独生子公务员父母随迁的规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独生子女考上公务员后父母不能享受优待政策。
独生子女的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
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
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
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更多信息关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❾ 广州市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保健费保险投保程序 一、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应先到居回委会答填写申请表一份,然后将申请人及小孩相片(小一寸)各1张,失业证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工本费1元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代办。同时由街代办失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保险办理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保健费保险投保程序
一、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应先到居委会填写申请表一份,然后将申请人及小孩相片(小一寸)各1张,失业证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工本费1元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代办。同时由街代办失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保险投保,投保时间从投保当月起至小孩满14岁止。
二、对于原已在就业单位办理独生子女证及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居民,现因失业而需转回我街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则要求申请人先到居委会填写申请表一份,并将独生子女证及失业证复印本一份,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代办独生子女保健保险投保。小孩已满十岁的,其保健费每季由居委会发放。

❿ 广州市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规定

我之前在村里领取过,是一年120元。在公司好像是6元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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