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家里条件差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这是触犯了哪条法律
受教育是孩子的正当权利,九年义务制教育是强制性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 ;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义务教育法》 (1)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3)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让孩子受到必要的教育,这是父母的天职,也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父母应当保障孩子接受法定的9年义务教育,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㈡ 监护人不让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话,在我国有何相关规定或法律
《义务教育法》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由上可知,对监护人不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以教育为主。就是说监护人仅仅单纯不让孩子上学,无其他肉体上的伤害,真没办法。毕竟是人家的孩子。如果离异家庭,可以上法庭起诉剥夺不履行监护义务监护人的监护权,由另一方抚养。
㈢ 政治题:如果父母不让子女上学,子女有决定上学的权力吗
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受《未成年人保护法》调整。如果不给上学,到村委会、派出所等部门反映,会做家长思想工作的。
㈣ 父母不让子女上学,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违法义务教育法,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㈤ 如果家长不同意子女上学 会违法吗
违法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这是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第十一条,这里就写的很明确了
㈥ 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孩子读书权利吗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需要由家长提供无犯罪记录。派出所民警在为刘先生开出的证明中怒怼:“请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权利吗?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父母犯罪,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其子女入学不仅不应歧视,还应予以更多人文关怀。然而某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求家长开具无犯罪证明,这不仅是歧视行为,也说明某些人骨子里充满折腾思维。
对于梅江区教育部门的做法,不仅开具证明的派出所应当怒怼,当地有关方面更应责令教育部门纠正违法做法。减轻派出所工作量,并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㈦ 家长失信孩子禁报名上学合法吗
家长失信孩子也有上学的权力,如果有失信情况存在,可以通过上公立学校等来接受教育,而民办学校收费要比公立高中收费高,禁止报名是合法的。
潍坊市相关部门对失信人员的出行和消费行为列出了明确禁止项目,其中一条就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民办学校比公立学校费用高,需要家长具有一定经济能力,所以他们对失信人员执行上述文件精神并无不妥。从政策而言,应该落实“四类失信人员的子女不允许就读于民办学校”的政策。
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里有详细的说明,包括:
1、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人;
2、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人;
3、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人;
4、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人。
(7)父母不让子女上学剥夺了子女的什么权利扩展阅读
讨论失信惩戒问题的基础,是确保孩子的公平受教育权。如果有相关规定,校方执行没有问题,这也是校方的理念。但是不建议因为父母的错误影响孩子成长,毕竟不是一码事。父母有问题不代表孩子也有问题,这种连带没有价值、没有意义。
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主任周长鹏认为,诚信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昌乐二中的做法并没有突破法律边界。如果有失信情况存在,就不能进行高消费。
昌乐二中这类民办学校收费要比公立高中收费高,出台此规定是合法的。对于有些家长的质疑,认为剥夺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利,这是一种误读,孩子的教育权利是有保障的,可以通过上公立学校等来接受教育。
㈧ 父母不让孩子上学怎么办
【案情】老张在农村的侄子张二,育有一子张小二。张小二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张二一个人把张小二抚养到上小学的年纪。前些日子张小二在学校被同学欺负了,张小二的父亲多次去学校找老师,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老师的态度也变得冷淡起来。张二一怒之下,决定不让孩子继续上学。于是张小二在家关了好几天,自己看书学习。邻居老王告诉张二,不让张小二上学是违法的行为。张二想不通:我这样做只是不想让孩子受欺负,难道我还会害他不成? 于是,带着疑问进城找叔叔老张,老张也认为自己的孩子上不上学是自己的事情,怎么会违法?但是老张还是带着张二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您是接待老张叔侄的律师,您怎么给爷俩解答呢? 【法博士支招】《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就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可以想怎么养育孩子就怎么养育。本案中张小二的父亲不让他继续上学,不论他的出发点是好是坏,他的行为都已经严重侵犯了张小二受教育的权利,违背了他应当保障张小二接受教育的法定义务,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群众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由学校或者基层政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证张小二能够重新回到校园。
㈨ 父母不让子女上学,是违反了什么法
违反了九年义务教育法
㈩ 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为什么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这是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第十一条,这里就写的很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