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老夫妻一方已老年痴呆他们的共同房子现要卖 另一方将出售房子该怎么手续
需要给有病的一方申请办理监护人手续,有配偶作为病人监护人,代替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可以在居住地街道居委会申请办理。但是监护人对这房子处置如侵犯病人权益,病人本人或者其他家属,可以起诉监护人维权。 《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❷ 老人配偶去世了,房产证是他的名字,还有一老人,请问怎么把房子过户到儿女名下
1、婚姻关系存在,家庭成员买的房,不论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书面约定属于某一方。
2、既然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夫妻两人都同意才能处置该房产。所以过户时需要老人和其配偶都到场签字。
3、夫妻处置财产,和子女无关,不需要他们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