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老人去逝后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取
农村老人去世后,其遗属如需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流程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一、领取条件:
老人必须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且所在地已建立相应的丧葬补助金制度。
二、申请流程:
一般流程为:准备材料→村委会开具证明→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乡镇政府社保部门申请。部分地区也支持线上申请。
三、发放标准及时间:
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和时间由各地政策决定,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流程办理,才能顺利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一、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一般由医院或乡政府开具;
2、火化证明:由殡仪馆开具,非火化地区需由乡政府民政办公室开具非火化证明;
3、死者及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死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户口本或其他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
1、村委会证明:首先到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2、户口注销:携带逝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3、社保部门申请:最后携带所有材料到乡镇政府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各地标准不同,案例可以帮助理解实际操作。
一、发放标准:
各地标准不一,有些地区按固定金额发放,例如北京、上海等;有些地区则与基础养老金挂钩,按一定月数发放,例如河南、内蒙古等。
二、案例解读:
例如,在浙江省,某老人去世后,其子女按照规定流程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最终成功领取了丧葬费和抚恤金。这体现了政策的落实和保障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