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人过世银行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老人过世银行里的钱取出来的方法如下:
1、家属需准备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和遗嘱(如有);
2、家属携带上述材料和自己的身份证,到死者账户开户的银行提交资料;
3、银行审核无误后,将死者账户内的资金依照法定继承或遗嘱指定的方式,转给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如遇争议,可能需通过法院进行继承权的确认。
老人过世银行存款的继承权利:
1、法定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逝者的直系亲属、配偶和其他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银行存款;
2、遗嘱继承权:如果逝者生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人享有继承权;
3、协议继承权: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可以按照协议内容分配银行存款;
4、债务清偿优先权:在继承银行存款前,需先用存款清偿逝者的债务;
5、继承权的放弃: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后不再享有继承资格。
综上所述,家属在老人过世后,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银行办理手续,以便将死者账户内的资金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指定的方式转给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若出现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院确认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❷ 老人存在银行的钱去逝后怎么处理
老人去世后存在银行的钱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办理死亡证明;
2.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居委会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3. 凭借银行卡和相关证明到银行办理继承手续;
4. 银行审核后,确认继承权,方可取出余额。遗嘱存在时,按遗嘱规定继承;否则,按法定继承顺序。
银行存款的继承与清算:
1、开立遗产专户:银行会根据法律规定,将去世老人名下的存款转入遗产专户;
2、提交法定证明文件:继承人需向银行提交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法定文件;
3、办理继承公证:如果遗产分配有争议,继承人可能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4、遗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后,需签订遗产分配协议;
5、领取遗产:银行根据法定继承权或遗嘱的规定,将存款分配给相应的继承人。
综上所述,处理老人去世后银行存款需先办理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然后携带银行卡和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继承手续,银行审核确认继承权后,根据遗嘱或法定顺序取出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❸ 老人过世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
情况一:如果有老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知道密码的,可以直接拿着老人身份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去取钱,不需要经过银行特殊批准。
情况二:如果有老人的银行腔蠢竖卡或存折,不知道密码的,可以根据老人的一些习惯,猜测下密码,换几个银行试试看(需要带上老人身份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
情况三:如果不知道密码,且老人身份证已没有留的,但还保留火化证明的,可以尝试用火化证明。这需要跟银行沟通,看银行是否可以通融。再去街道(或村里)开个手写证明,盖个公章。死亡证明一般只开一次,第二次不给开的,那么只要能证明老人已过世伍大就可以了。(能否奏效,要看银行是否能够通融)
情况四:如果没有存折,也不知道存款金额的。需要到当地的公证中心,开个存款查询单,查一下银行存款到底有多少,如果只有几千,就可以考虑是否放弃,因为这个流程非常麻烦。正常流程是这样的:
①找公证中心开存款查询单,确定存款金额;
②到公证中心公证,叫上老人的所有拥有继承权的亲人,以及两个邻居进行公证。例如,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是按照人数进行平分。为了方便处理,一般可以所有人放弃继承权给一个人,由那个人持公证中心的公证资料到银行领取,然后再重新处理财产分配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档携;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