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孤寡老人的晚年的生活该何去何从
孤寡老人的安置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不是任何个人和团体能够解决的问题。
孤寡老人一般是指没有配偶,没有儿女,年龄在60岁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群人。他们可能周围只有一些亲朋好友,但却没有了直系亲属,让人痛心。如果这些老人身体健康,能自己照顾自己,情况还好一些,如果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就非常让人揪心了。
比如可以动员孤寡老人的亲戚去照顾孤寡老人,村委会提供孤寡老人的日常开销,并给照顾孤寡老人的亲戚一定的补贴。在政策倾斜上加大这些亲戚的倾斜,让这些亲戚不会因为照顾孤寡老人心生不满,而是心甘情愿。
至于其他的费用,村委会应该成立专项基金,并且专款专用,保证这笔钱全部用于孤寡老人身上。并且要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发现挪用款项的干部,绝不手软,坚决惩处。村委会也可以组织开办农村养老院,给予补贴款项,提供村里年轻人就业的机会,让这些人发挥自己的价值,去照顾孤寡老人。
Ⅱ 没有子女的老人孤独怎么办,没房没屋
政府对已满六十来周岁的源孤独老人发放五保证,受到国家全部的基本生活费用(那是要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才行),
你家伯父已七十岁了,也没生活来源与住处,你可以打报告送村委批准,给你伯父申请办一个五保证,让政府来供养和给老人建一套住宿,让老人能舒适的安度晚年,也可以送养老院去养老,
如果你是过继给伯父或你是伯父养大的,那么你就有义务养伯父的老,那就只能给你伯父办一个低保了aqui te 一mo。
Ⅲ 论述空巢老人面临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
一、现阶段“空巢老人”的现状
空巢老人的定义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加大,家庭结构也在不断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单独居住或老年夫妇独立生活在一起,子女均成年且长期不在身边,又无他人照料,便逐渐形成的一个新的群体。根据民政部的数据,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而且,空巢化还在持续。不仅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上学造成大量家庭“空巢”,城市青壮年外出上学、就业以及异城居住和同城分别居住情况也十分普遍。这对于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形成了强烈冲击,而且“空巢老人”的生活也出现各种问题并逐渐为大众所关注。
(一)空巢老人生活孤独,缺乏照料
这几乎是所有空巢老人的写照,因为自己的子女不是在外就学就是在外就业,要不就异城居住或者同城分别居住,只有放假有时间的时候才会回来和家中的老人聚聚,可见日常的日子里这些空巢老人生活该有多孤独。几乎所有的空巢老人都一样,平时只有自己和老伴在家或者自己单独一人在家,没有什么人照料,生活起居全靠自己,而且老年人都有些许疾病所以更加不敢出门,害怕一出门发病的话晕倒在外。一般城市的基本设施要好于农村,有些老人还可以在一起打打牌,晚上去广场跳跳广场舞,但是在农村由于基础设施落后没有固定的娱乐场所所以生活更加单调。
(二)空巢老人精神空虚
正是因为空巢老人生活孤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所以常年自己在家就更会造成精神空虚。两个老人在一起可能还好一些,可以说说话。但是老伴去世的“空巢老人”因为年纪大了社交圈变窄,常年一个人独处,孤单、落寞的情绪不断增多,这也是老年人最怕的。如果长期生活在寂寞、沮丧的情绪里,不仅容易引发情绪障碍、抑郁症等,也会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很不利的影响。这些不同程度上的焦虑、不安、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与病痛等肉体上的伤害相比,对许多“空巢老人”来说则是一种更大的伤害。经常独处、很少与人交流的老人往往更容易产生悲观情绪,甚至会产生厌世的念头。
(三)空巢老人的人身安全问题
一方面老年人的身体已经衰老,一旦出现急性的疾病而身边又没有人及时救助时就会出现事故。而且空巢老人都是和子女分开住,城市里有退休金的老年人还好最起码有经济来源,而对于农村里的老年人来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有靠子女接济,但为了减少子女的负担,好多老年人都会隐瞒自己的病情,有病就拖,一拖再拖,往往错过了最好时机。另一方面,老年人自己在家行动不便,更易出现事故。一旦家中遭到盗窃或者出现其他问题,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就是最大的问题。
二、空巢老人出现的原因
(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不断增多
从老年人口规模上看,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老年人口。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亿,是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3.6%。而从老龄化的速度来看,中国是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国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高峰,年均增加860万左右,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6%。可见我国老年人数量大增,老年人口不断增多。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随之出现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空巢老人”问题。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现在我国已经开放“二胎”政策了,说明我国劳动力红利已经消失。曾经的计划生育规定只能要一个孩子,人口的增长速度的确放缓了,但是独生子女家庭造成了很多问题,就像:失独老人问题、老龄化问题、空巢老人问题等。因为只有一个孩子所以家长肯定对这一个孩子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够吃最好的、喝最好的、上最好的学,所以等到孩子上学之后就变成了父母自己一人在家,孩子在外上学或者孩子在外打拼的局面,造成了空巢老人的社会现象。
(三)年轻人和老年人的观念存在差异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也不断发展。随着大城市的不断发展,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不断提高,很多年轻人更倾向于在大都市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以近年来“北上广”还有东部城市不断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年轻人。更多的年轻人为了追求在大都市里生活,宁愿在大都市里蜗居、当蚁族也不愿意回自己的老家,陪陪自己的父母,而老年人为了不耽误自己的儿女的前程也就独自生活了下去。
还有一些年轻人觉得老年人和自己的观念、行为有差异,为了不引起没有必要的误会,所以会选择和老年人分开住。有些老人想得开认为自己有自己的活法,但是也有些老人认为那是年轻人嫌弃自己,所以心情更加抑郁。
三、空巢老人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培育专业的护理人员
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那些孤苦无依、生活困难的特殊空巢老年人,政府有责任进行免费救助,通过机构供养的方式,让这部分老年人安度晚年;国家应通过兴办养老福利机构和建设养老福利设施,培育和发展养老护理服务市场,运用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方式,解除空巢老年人缺少日常护理和社会照料的困境,使“空巢老人”的生活不在拮据并且得到照料并得到改善。并且我国目前老年专业化服务水平不高,既缺乏专业的管理公司,又缺乏大批专业的护理员。而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必须不断探索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专业化服务,以应对老龄化问题。
(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应对“精神空巢”
要鼓励城市和农村因地制宜的建设老年文化场所。经常性地搞一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让老人的晚年生活丰富多彩。加大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同时培养护理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从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提供就餐、就医、生活料理等各种形式的免费或廉价人性化服务,基本实现老年人“困有所助、需有所帮”的要求。整合村庄、校舍,利用农村文化大院、体育大院、文化书屋等各类场所,整合资源。不论利用哪些形式最终的结果都要解决老年人精神空巢的问题,让抑郁、孤独情绪远离老年人。
(三)加强“孝”文化的宣传,提高子女的责任意识
虽然我国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年轻人的责任感,但这并不是根本的解决措施。一方面,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加大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子女自觉地陪伴父母,赡养父母,承担起自己责任。政府对那些做得好的典型要加以宣传并奖励,这是社会的导向问题,引导子女“见贤思齐”。要在道义上谴责做的不好的人改过自新,最终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恪守孝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在中小学教材里增加更多的尊老爱老内容,让公民们在小时候就接受孝的教育,这才是事半功倍的长远之计。
Ⅳ 孤寡老人国家有什么政策
孤寡老人国家的措施有:
1、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2、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3、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有关部门制定医疗保险办法,应当对老年人给予照顾。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1、当老年人与亲属发生纠纷赡养及抚养又或是经济纠纷时,可以向负责调解部门进行申诉,再由调解委会负责与家庭成员沟通,达成和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2、当老年人因婚恋原因与家人产生纠纷家人拒绝老年人黄昏恋的、拒绝抚养赡养老人的,有关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严厉批评,严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责任和行政处罚;
3、老年人申请索要赡养费抚养费的,法院会先执行子女支付赡养费;
4、老年人因国家公职人员的失误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利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严重者失职人员给予撤职以及刑事责任;
5、老年人家属对老年人财产有诈骗、盗窃、恶意占有以及故意损坏的情况下,视情节轻重处以治安拘留或者刑事处罚;
6、侮辱恶意中伤诽谤老年人的。处治安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7、老年人专用设施设备不合格,导致老年人受伤的,管理负责人没尽到监管责任。有部门负责人择其令改,进行民事赔偿,严重者刑事处罚;
8、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老年人人身财产有违法伤害行为的,严重者处以刑事处罚;工作人员未对老人进到护理责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者治安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9、养老机构必须具备资质,不具备资格并且不达标的养老机构,有权依法取缔的;符合标准证件不齐的需要补办相关手续才可以继续经营;
10、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责人行政处分,造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Ⅳ 单身孤寡老人怎么养老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将会给予基本生活、看病、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生病救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病救治,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辽和当地医辽救助制度相衔接。
常见的养老方式有三种:
1.居家养老。选择居家养老的孤寡老人,社区会进行统计,对老人会采取相互帮助、相穗轿互关心,帮助老人们摆脱空巢感、孤独感和忧愁感。
2.养老院养老。孤寡老人可选择养老院养老,只需要办理相关入住手续,交纳一定费用便可入住。
3.“三无”老人国家养老。三无“老人是指无子女赡养、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基本生活经济来源的老人。国家已经有很完善的赡养政策,他们可以申请入住国办敬老院,在敬老院内安度晚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尘族轿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派肆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第三十一条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Ⅵ 现在农村孤寡老人、失独老人年龄越来越大,没人养老该如何解决
我老家农村,孤寡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还有他们的土地出租收入,生活很不错了!如果自己不能自理,就送公家养老院,条件也很不错,我一个远方的侄弟在旗(相当于县)养老院,很满意!
实际上,农村无儿无女的老人都可以纳入五保户,入住政府敬老院,由政府统一供养。
之前我村就有这样的一个老人,据说她之前是地主家的丫环,解放后还留在地主家里照顾老地主,也许她真的无亲人可投靠了,之所以将地主家当成自己的家,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她经常带我去城里走亲戚,后来她渐渐的年老了,村干部试图安排她入住镇的敬老院,谁知她说舍不得街坊邻里,就是不去。
后来我回娘家,见到她也会送点水果食物,逢年过节也曾给她一百几十元,将她当成娘家亲戚了,堂妹小时候也拜她为契娘,我娘家的人及我的叔伯兄弟都将她当成了亲人,有什么好吃的都会送点过去,
就这样,老人直到寿终正寝,临终前也不缺人照顾,村里有好几个善心人都自发的义务照顾她直到终老,后事由她的族人及村干部料理。
以上所述是我近距离接触的一位孤寡老人并不孤单的真实。
现在农村孤寡老人,失独老人年龄越来越大,没人养老该如何解决?却实挺难的,不过好在农村老人都有土地,流转费用,也是一点收入,另外村委会把够条件的老人列为底保户,或者是五保户,都可以按月领取补助金,民政部门的救济这些人也有份,实在没有生活能力的,由村里推荐,乡民政联系市里敬老院,完全可以送去那里养老,最起码吃住不愁,敬老院负责一直到死,连火化都全包在内,去那里,没有后顾之忧,农村有集体,有村委会,有乡政府,有乡民政,最起码能保证照顾好每个孤寡老,农村也不是一盘散沙,有党支部,村委会,有乡镇党委,有乡政府,有民政部门,不会随便放弃每个孤寡老人,放心罢了, 社会 正一直前行,不必过多忧虑!
当今农村孤寡、失独老人不用怕,党和政府关心咱,老了进住养老院,政府包养度晚年。
谢平台邀请!以本人意见,养老是个 社会 问题,应引起高层决策上的更多关注,全 社会 的积极参与,使孤寡老人在晚年生话上有所依赖,三餐有着落,生病有人照看。总而言之,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财力上大力帮扶。大学生娃娃毕业,政府养老机构完全可以招入其工作,不缺人和财,就缺积极引导往这方面行动。全 社会 力量也完全可以帮扶,彩票事业一年要收入几千亿,拿出专项资金,或重新设置一种彩票,用于专项。我国是人口大国,老年问题是全球性问题,但我们要出台更适合国情的养老细则,使经济上没能力的孤寡老人能进得去,让国家政策送份温暖。不妥之处有之,望朋友们包涵并雅正!
你提到的问题现实存在吗?根据我的了解现在我所在的区域不存在这情况。你说的所谓的农村孤寡老人、失独老人是他(她)们有儿或有女,由于家庭种种原因老人自己单独生活,[失儿子的他(她)们的家产由儿媳或孙子辈继承],这在某种意义上不叫孤寡老人,不属于民政部门供养的孤寡老人。两者应该分清。
第一、享受国家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分为两大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体制。农民通过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可以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个人缴纳的钱数会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甚至还有国家额外的奖励补贴。由于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去世之后余额可以继承,对于个人来说也就是不会亏本的保障,因此这一份保障还是非常划算的。
第二,如果以上待遇仍然不够养老,可能就需要自己去努力了。如果有条件可以去周边企业打打零工,像一些乡村工厂可能也需要老年人看看大门,或者招用老年人零工。也可以去子女居住的城市,干一些保安、保洁的工作,每月收入也能一两千元,还能补贴家用。
其实按照中国传统的习俗,还是依靠子女养老为主。毕竟一个家庭共同生活,老年人帮忙看看孩子、做做饭,帮子女减轻压力,也是能够互相共赢的。不过相对而言,按照老年人的养老规划,最主要的还是依靠老伴互帮互助地走下去。
国家推动的养老模式,主要还是依靠居家养老、居民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重保障模式。其实也需要大量的养老服务人员,对于很多老年人学习一下也是可以胜任的,也算是解决一下就业。未来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将至少有一半用于农村建设,相信随着未来国家对于老年人重视的不断提高的,农村老人的养老压力也会逐渐减轻。
有些杞人忧天。凡是这样的老人都很幸福,政府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孤寡老人可以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五保户)每个月八百多元,而计生家庭中的失独老人每人每年能领七八千元的特别扶助金。据说有的地区能拿到每个月一千元。这些老人在做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孤独老人,没有人养老该如何解决,这是一个 社会 问题,现在不管是农村城市里都有,大部分孤独老人都又亲戚帮助养老,小部分又政府民众部门负责养老,国家对这小部分人都有低保金,医疗费几乎全又政府出,基本生活无问题,但也有自己有能力的人,也自个过,我们村有一个70多岁,村给他上低保,他还不要,他现在身体还行打点什工都可以过生活。
这个提问是不是有问题?现在民政部门和 社会 团体都有各种救济通道的。农村五保老人、低收入群体,基本养老应该不是问题。
Ⅶ 如何解决空巢老人的社会问题
1、要尽早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其次,要尽快并认真建立农村养老制度,推广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不仅在城市,即使在农村也日显其重要与紧迫。
2、要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消费市场。根据老年人口的特殊需求推动老龄产业发展。
3、要让老年人融入充满活力的经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优势的作用,认识老年的价值,愉快安度晚年。
4、增强空巢老人的幸福感,常回家看看。情感寂寞是空巢老人都会存在的问题,多给予老人关心,陪伴父母,让父母老有所依。
5、把建立“一键通”、“一号通”、“社区呼叫中心”列为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属于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的范畴,正是满足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帮助空巢老人更好的面对突发状况。
空巢老人性格特征
家庭“空巢”综合常常表现出的症状是心情郁闷、沮丧、孤寂,食欲减低,睡眠失调,平时愁容不展,长吁短叹,甚至流泪哭泣,常常会有自责倾向,认为自己有对不起子女的地方,没有完全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另外也会有责备子女的倾向,觉得子女对父母不孝,只顾自己的利益而让父母独守“空巢”。
社会针对老年人的电视节目少、健身娱乐设施不足,导致老人的精神生活贫乏。再加之空巢老人社会活动减少、子女关怀不够,极易引发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