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江西11个新农保试点县共43万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今年刚开始在一些县试点,可能你在的县不在试点范围内,过一两年就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农民养老保险。11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社保障厅获悉,《江西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在2020年之前,全省基本可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 新农保在首批11个县(市、区)试点 据了解,此次江西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基础较好的新建县、于都县、永丰县、万载县、乐安县、新余县渝水区、婺源县、修水县、鹰潭市月湖区、浮梁县、芦溪县11个县(市、区)率先实行新农保试点,以后将逐步扩大试点,并在全省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共同筹集 据了解,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禅耐补助、政府补贴三方共同筹集。 据悉,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档。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实施办法中指出,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 记者获悉,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将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则对江西省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定补3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4元,县(市、区)财政负担6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参保缴费人数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数量,一次性下达至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再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拨至县(市、区)新农保基金专用账户。 此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贺枯春,将由省、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省财政负担80%,县(市、区)财政负担20% 个人缴费和补助补贴全部记入 实施办法中提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 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 期存款利率计息。 满60周岁享受养老金待遇 记者了解到,养老金待败戚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参保者满60岁起开始享受直至死亡)。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市、区)政府支出。同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如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每年公示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 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并继续享受老农保待遇。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
❷ 11部门推进老年人医养结合发展,此举对老年人带来哪些帮助与好处呢
目前11部门推进老年人医养结合发展,这是一种优化老年健康以及老年养老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通过推进老年人一样结合,能够使老年人能够有更好的养老,同时这也能够有效的对待人口老龄化,同时也能够让老年人在这种医养结合条件之下,有一个更好的幸福感和满意度。那么通过这种举措能够给老年人带来哪些帮助和好处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也在快速发展,所以我国进行营养结合也能够使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推动医养结合,也能够保证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也能够化解养老的焦虑,这样能够提供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才能够让老年人在晚年生活更加幸福,同时也能让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推动医养结合也能够增进民生,同时也能让老年人在晚年期间有更多的条件生活,更加方便老年人的生活。
❸ 国家对于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1.各地在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时,应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
2.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3.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
4.各地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5.各地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
6.政府有关部门要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鼓励和引导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7.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关系变更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依法优先办理,并就办理事项是否为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进行询问,有代理人的要严格审查代理资格。
8.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任务。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纳入国家和地方湿地保护体系及其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湿地除外。
9.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0.对有老年人去世的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减免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对有老年人去世的家庭,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或者在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葬的,要给予补贴或奖励。
(二)卫生保健优待
11.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
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的知识宣传,开展老年慢性病和老年期精神障碍的预防控制工作。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12.鼓励设立老年病医院,加强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
13.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设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14.鼓励各地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15.倡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
16.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三)交通出行优待
17.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18.交通场所和站点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设立等候专区,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对于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给予特别关照。
19.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鼓励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优惠办法,对落实老年优待任务的公交企业要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20.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对参保老年人应给予保险费、保险金额等方面的优惠。
21.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铁路部门要为列车配备无障碍车厢和座位,对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订票和选座位提供便利服务。
22.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和《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等建设标准,重点做好居住区、城市道路、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优先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23.公厕应配备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并对老年人实行免费。
(四)商业服务优待
24.各地要根据老年人口规模和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柜。
25.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服务。
26.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设置老年人取款优先窗口,并提供导银服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上门服务。鼓励对养老金客户实施减费让利,对异地领取养老金的客户减免手续费。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应提示相应风险。
(3)农村老人如何养老新闻11扩展阅读
一、具体补贴政策
(一)高龄补贴
数省份对100岁以上的老人都给予100元每月以上的高龄津贴,除天津市外,宁夏规定,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450元;其次是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均规定给予100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津贴或营养费。
发放高龄津贴门槛最低的省份为青海和陕西,两地均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青海规定,凡具有青海省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具体标准为70-79周岁,90元/月。
【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
(二)养老保险补贴
这种补贴也是农民可以领取的,领取资格同样是要达到60周岁的。其中,前几年的养老保险补贴只有60元/月,从2017年起就变成120元/月了。这两项补贴的增加,能更好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
(三)农村养老金
目前国内的农村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缴费金两种。在农村,只有年龄达到60周岁的老年人,才能够获得养老金。值得一提的,前几年养老金的补贴为55元/月,今年起正式提高到70元/月了。
二、2017年高龄津贴政策
从国家民政部获悉,我国已经陆续在省级层面出台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截至目前,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20个省份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17个省份出台了护理补贴政策。
梳理发现,在已出台高龄津贴的这26个省份中,大多数地方对80岁以上的本地户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或营养费。其中,天津高龄津贴额度最高,可达到500元。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地区的做法,以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加快建立这些惠民制度,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在省级层面全覆盖。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
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❹ 浅析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思考
浅析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思考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和老龄化的发展,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凸现。空巢家庭是新出现的现象和社会问题,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相对于城市里的空粱家庭,农村空粱家庭的老人可利用的养老资源更少,养老保障问题更为严重,也更容易被忽视。建立和完善以农民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促进农村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以下是我整理的浅析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思考,欢迎阅读收藏。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是21世纪中国人口发展的主旋律。当今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它所带来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就是高龄、失能老人养老问题,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2009年年初,全国老龄办发布的《农村空巢、类空巢家庭老人状况报告》表明,全国农村老年空巢和类空巢家庭共3288万户,占农村老人家庭总户数的48.9%;空巢、类空巢家庭中的老人共4742万人,占全国1. 08亿农村老年总人口的43.9%。
各种迹象表明,空巢家庭将是21世纪我国老人家庭的主要模式,空巢老人们的生活和精神状态巫待社会关注。而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已成为新时期农村老龄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农村社会关注的新焦点。如何化解他们的养老困境,已成为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一、农村空巢老人面临的问题
农村空巢老人因身体状况、社会的原因,在经济、情感、方面处于弱势地位,这使得他们面临许多亚待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一)劳动和经济负担较重。农村相对于城市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较低,随着城市化以及化进程的加快,而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使农村人口老龄化状况日益严重。2007年12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到2006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增加到1. 49亿,占总人口比例11.3%。城市的纯老户(空巢户)为49.7 %,其中,单身孤老户8.5%,夫妻户41.4%,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50.3%;农村的纯老户38.3%,其中,单身孤老户9. 6%,夫妻户29.0%,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的占61.7%。所以,农村空巢老人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经济条件、外部环境方面,其所面临困难远远超过了城市空巢老人。虽然,青壮年外出务工的收人高于种地收人,但他们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持往往很有限,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靠劳动来维持生计。特别是那些男性老人,不得不重新承担起繁重的农活和家务,他们参加劳动的比例高达80%。同时,外出打工的子女多数也将承包的土地交由父母耕种,这样一来无疑加重了农村空巢老人的劳作负担。本该颐养天年的他们,真可谓苦不堪言。
(二)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伴随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机能衰退,健康状况明显下降,患病率也随之上升。据,农村空巢老人的患病率,较城市空巢老人要高出许多,健康状况差的占27.2%,患慢性病的占65.5 %,长年患病的比率高达70%- 80%,很多人还是多病缠身。更严重的是,他们没有退休金和养老,57. 8%的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障。尽管很多地方实行了农村医疗合作,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仍有不少人连补偿起付标准线以下的费用也负担不起。同时,农村老人普遍有“拖”病的心理,他们一方面抱怨医院收费太高,每次病痛发作,吃一些廉价的止痛,隐瞒自己病情不说,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出于节俭,舍不得花钱看病,对待小病他们总是一拖再拖,得了大病就干脆不治了。尤其是那些慢性病患者,面临“保了饭碗保不了药丸,保了药丸保不了饭碗”的两难境地,遇上病情突发,家中无人,又会错过治疗时机,导致难以治愈的严重后果。
(三)缺乏幸福感,孤独无助。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一项表明,目前我国独居老人约1004万人,困难的占52.4%,需要照料但无人照料的占18.4%,经常感到孤独的占53.6%,感到不幸福的占21%,有过自杀念头的占7. 5 %。在独居的和没有配偶的老人中,感到孤寂的比例更高。在,青壮年很多是夫妻双双外出谋生,加剧了农村家庭的空巢化与老人的养老难问题。外出的青壮年把小孩接去一同生活后,留守老人不但在生活上受影响,连起码的精神慰藉也没有了。留守的老人,长期独处,生活意义不明确,和外界接触越来越少,心里话没处叙说,有时间没事可打发,更谈不上享受大家庭的天伦之乐,最容易产生孤独感。加之,农村精神生活单调,“蹲墙根、找树荫、聊聊天、看”成了很多老人的生活轨迹。至于空巢老人,更难有所精神寄托,大多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他们迫切需要思想交流、沟通,更需要亲情的慰藉。
(四)隔代导致负担过重。据,不能与父母外出同行的农村儿童比例高达56. 17% ,6一16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已达到200()万人。这些孩子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由于不能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帮助,很容易产生各种、心理方面的问题。农村的青壮年大多在外务工维持生活,孙子辈的读书、教育任务也就全部落到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身上。照顾孙子辈的生活,已经加重了老人的生活压力,而对小孩教育他们感到心理负担更重。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识字不多,无法辅导小孩的学习,担心小孩学习成绩上不去。现在的农村、通讯已有很大改善,电视、网吧到处有,孩子在外的时间一长,又担心他们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加之,又是隔代教育,孙子辈也不好管,很多孩子性格孤僻,时不时还惹祸上身。为此,老人们总觉得管小孩力不从心,教育不好又怕儿女们埋怨。
(五)照料服务供求矛盾突出。目前,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占20%,约948万人;;7. 5%的老人需要照料,在他们当中,11. 3%的老人得不到照料,比非空巢老人高8. 4个百分点。空巢老人主要靠配偶照料,占52.3%,国家、集体、养老机构上门服务的仅占2.9%。在广大的农村,老人一直是由家庭提供其养老保障的,而子女外出的结果是老人需要照料时子女的缺位。在留守老人中,无人照料、无配偶照料占了相当高的比重。空巢家庭老人一旦患病,既没有儿女在身边照料起居,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请保姆来代劳。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能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支持以化解疾病风险和恢复身体健康。当前,孤身老人暴病无助的情况,在各地呈现出日益上升的趋势,贫病交加、悄然离世的悲剧时有发生。在步人老龄化的今天,这些悲剧在给我们敲响警钟:必须切实重视和解决老人养老问题,尤其是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否则,建设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
总之,农村空巢老人间题,已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它关系到千家万户。能否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是建设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二、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社会的变迁改变了家庭的各种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中青年进城务工,造成许多农村老人留守家中无人照顾,这样就导致了空巢家庭的出现。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直接带来了经济发展以及个人收人的提高,客观上有利于增强对老年保障的经济支付能力;另一方面直接改变了单一的生产方式,促使更多的青壮年子女在外寻求发展机会。他们离家的半径在延伸、时间在延长,业缘关系的强化导致家庭关系松弛和血源关系淡化,从而推动代际分居倾向。而农村新建住房的层出不穷,为分居创造了客观条件。
(二)的老龄化和少子女化,使过去几代同堂的情况越来越少。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生育率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优育观念逐步形成,使农村产生出大批的少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家庭规模缩小,也使得代际重心发生倾斜,“宠幼厌老”的现象有所抬头。有人预测,到21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城市里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可能有60% 70%与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而农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后可能有30%与已婚子女不住在一起。目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人现在已进入青壮年期,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婚后与父母同居的时间缩短,结婚时、婚后一二年就与父母分家的情况多起来,致使农村现代家庭结构以夫妻关系为主导,婚姻重于血源,更多的复合家庭则分化为空巢家庭与核心家庭。
(三)现代价值观念的冲击加剧。在的转型期,现代人的价值观念对传统家庭的冲击很大,有“万事孝为先”的传统受到了挑战。在经济浪潮面前,年轻一代更看重经济关系,家庭成员的地位不再是依靠年龄和经验,而是获取经济资源的能力、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和关系网络。而所有这些,恰恰是农村空巢老人相对缺乏或日益减少的资源。这就间接促使了家庭成员角色的重新定位,进一步加剧了空巢家庭的产生。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核心家庭的增多、现代的普及,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农村空巢老人所生存的社会。村庄舆论与压力日趋减弱,农村家庭中老人的家长地位正在消失甚至已经消失。地位的缺失又更加导致处境的恶化,使这些空巢老人“弱上加弱”。
(四)老人长期养成的生活观念难于改变。一些进城务工的年轻人,在城市购买了房子,也乐意把父母接到身边一起“享福”。但城市生活是一种与乡土生活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很多农村老人很难适应城市的生活。城市高层的单元套房、相对淡薄的人际关系,使得一部分老人对久居的农村生活充满怀念。也有的农村老人虽然希望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但觉得双方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方面存在差异,为避免共同居住与子女产生冲突而选择返回农村居住。总之,对于大多数农村老人来说,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留在农村。所以,除了那些进城务工尚无多少发展的大量青壮年的父母而外,即便是那些在城里站住了脚的少数青壮年的父母,也一样多半会不得不自守农村的“空巢”。
三、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建议
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使他们老有所养,是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说,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的长期协调和配合。
(一)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逐步实现农村养老的社会化。社会化的养老方式,是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而有效分散风险的制度。目前,农村老人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家庭赡养,而子女的外出务工并不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援助,这就意味着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单纯依赖家庭养老则有着较大的风险和不可预见性。农村养老保险试推行十几年来,尽管目前还有不少困难,在实际运行中也遇到了挑战,但只要在经验教训、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加以不断调整和完善,农村的空巢家庭老人就逐渐能从其中受益。
(二)加强农村社区引导,发挥社区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作用。在农村,邻里交往频繁,人际关系比较亲密,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社区具有较强的凝聚力。社区成员能较好地被动员起来实行养老互助,实现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可以在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上发挥巨大的积极作用。例如,为不能(不愿)出门的老人提供钟点工、保洁、送饭、洗澡等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建立社区家政服务站,帮助他们进行调适,维护身心健康,摆脱空巢综合症的阴影;可以安排人员为不能自食其力的、身体患病的空巢家庭老人干农活,给他们提供饮食、住宿方面的照料;组织社区卫生服务部门,定期深人空巢家庭内部,进行健康检查,为老人建立健康,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保健护理,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护理、上门巡诊、设立家庭病床,提供、诊断、治疗、锻炼等服务,减少到医院就诊给其生活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可以采取大众传媒手段如广播、报刊杂志或举办娱乐活动等丰富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以减少他们的孤独感,帮助他们建立健康行为。
(三)重视家庭赡养,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倡导良好的风尚。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今后在仍占主要地位。各级政府要大力倡导敬老养老之风,弘扬传统美德,表彰敬老养老先进,谴责不尽孝道行为。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的理念深人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落到实处。当然,我们强调家庭养老,其主体内涵是子女尽到赡养的义务,而在养老形式上正日趋多元化,不能简单地将“居家养老”看作是家庭养老,或将“敬老院养老”看作是社会养老,因为两者只是养老地点的形式问题,而并没有说明养老的支持来源。在子女格尽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分而不离”也是一种值得重视的家庭养老模式,但要分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帮助父母做点家务,沟通情感,照料生活。此外,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孝敬主题教育活动,从小培养孝敬父母以及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四)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社会适应能力,扩充他们的社交领域,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许多老人没有自己的爱好,不愿意参加社会活动和公益活动,这只能增加自己的寂寞和孤独感,这对自己的身心健康也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晚年培养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很重要。空巢家庭老人闲暇寂寞的时间较多,可以鼓励他们从事自己感兴趣的社会活动,增设适合老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还可以大力组织青年人群体和低龄老人群体为高龄老人群体服务以实现互动,这对于保持不同年龄空巢老人的身心健康愉快有着积极作用。
(五)加大投人,制定扶持规划。一是财政要加大对老龄工作经费的投入,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努力为老人安享晚年生活创造条件。二是加大对乡镇、村(组)社区财政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工作条件,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村(组)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待遇,确保各项工作有人做、愿意做,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空巢老人家庭问题是一个涉及家庭、社区、社会、政府以及个人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需要家庭、社区、社会、政府以及个人共同的努力。面对迅速发展的老龄化趋势,仅依靠居家养老也是不够的,还应该在积极推广居家养老的基础上,适当发展福利设施,如兴建敬老院、特别护理老人院,开展临终关怀项目,建立老人活动设施,来满足老人的不同需求。此外,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空巢老人也能享受到良好的照顾和关爱。
(六)建立各类社区民间组织,为农村空巢老人营造温暖的家庭氛围。对农村空巢老人来说,物质生活的困难是一个方面,而精神空虚和孤独感的问题也是值得重视的另一个方面。所以,一方面,要发挥老人协会作用,利用这一平台,组织老人开展邻里互助、互相结对等活动,让一些谈得来、相互信任的老人结成互帮伙伴,彼此交流,增进感情,减少精神空虚和孤独感;同时更应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为空巢老人开展联谊帮扶,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的难题,减轻他们的孤独感。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利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可以建立老年聊天茶吧、老年真情关爱热线、老人健康教育基地,对一些社区还未建立老年秧歌队、老年健身公园的应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快建立起来,以满足他们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空巢老人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人居。
农村空巢老人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他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有可能实现他们安享晚年的愿望。笔者认为,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农村老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赡养环境,农村空巢老人将不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四、农村空巢老人产生的背景
1、人口老龄化加剧
人口老龄化趋势是我国近年面临的严峻的社会问题。自21世纪以来,伴随人们经济生活条件的提高与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均寿命普遍提高,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人口增长呈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格局,核心家庭与主干家庭成为主流,联合家庭的数量减少,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相比之下,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更甚于城市,相关空巢老人群体的养老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未来的“空巢家庭”数量持续增加。
2、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
在当今社会,由于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加快,城乡间经济水平差异不断拉大,城市中二、三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吸引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进行转移。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对于户籍制度的管辖有所放宽,农村人口的流动更加便利,中青年人口更容易在城市驻足,日积月累,形成农村老人留守,子女在城市务工的局面。此外由于城镇在医疗卫生、教育工作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农村人口务工后多选择定居的方式在城市扎根,回流人口较少,两级分化严重,空巢老人数量自然不断增长。
3、社会风气与个人观念冲击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孝道”观念受到了冲击,农村人口对于老人的赡养观念也在逐渐改变,代际间的交流减少,传统的家长地位受到削弱。有些农村老人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甚至选择自己主动搬出去居住,形成“空巢老人”的格局,度过独立、自由的晚年。同时,子女外出务工后,与老人间的“代沟”加大,面对面互动和交流的机会少,由于社会流动也导致了子女与父辈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隔阂,职业工作也由劳作转向不同领域的劳动行为,子女弘扬孝道的观念削弱,受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影响增大,许多子女不但不主动赡养老人,反而把这种事当作负担,逃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纵观我国农村空巢老人产生的局面,也分“主动”与“被动”两种情况。“主动”情况是出自老人的个人意愿,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具有一定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且独立收入条件相对较好。“被动”情况下的老人则在收入与居住条件等方面尚存不足。
五、农村空巢老人所面临的养老问题
1、物质经济条件低下
与城镇空巢老人群体相比,农村空巢老人人均年收入与消费水平都相对低下。此外,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合法收入多为个人劳动所得,兼带打零工、编织、拾废品等行为,子女供养比与政府补贴相对占比低,在子女无法赡养的情况下,老人的劳动能力逐渐减弱,收入降低,更存在生活质量下降、病痛缠身等综合问题,个人较早进入其生命周期的下降期,缺乏有效的手段维系个人生活。农村空巢老人经济压力大、劳动强度高,综合自身条件,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面临形势严峻。
2、医疗卫生条件落后
纵然近年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所发展,但和城镇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由于长期从事高强度的劳动活动加上其后的影响,农村空巢老人群体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疾病,需要尽快得到有效医治。但是,在乡村地区,医疗设施缺乏、有关人才不足,相关体制不健全,使得农村空巢老人群体在看病方面存在一定难度。现行的农村医疗保障需要不断完善与发展才能满足相关群体的需求。
3、心理慰藉问题
由于文化娱乐条件相对不足,愉快的精神生活对于农村空巢老人群体来说至关重要。我国传统文化中就有“养儿防老”一说,老人们普遍渴望“子孙满堂”的生活,但往往却只能一个人独守空房,与子女间的交流稀少,与邻居间又缺乏沟通,个人心理健康状况不佳,缺少精神寄托,存在很大的压力,也会影响到现实生活。
4、个人生活问题
老人群体在晚年时身体状况不佳,需要细致的照顾。由于个人独自生活,空巢老人群体在面临摔倒、生病等突发情况时的应对能力差,安全隐患突出。并且其人身财产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如面临违法犯罪事故时缺乏有效应对能力,寻求救助方面的手段也较困乏,更缺少文化娱乐项目,精神寄托不足。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原因多在于城乡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岗位的数量与限制致使子女长期务工难以归家,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引发“看病难,治病难”等问题,老年人自我养老意识也薄弱,与子女沟通少,综合下来形成不利局面,也需要政府。个人与社会的多方帮扶,否则不仅不利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影响相关消费水平,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
;❺ 单身老人如何养老
单身老人养老的最佳选择
看了贵报11月19日4版《八旬翁自己过有个保姆像个家》后,很受启发!引发出对单身老人,特别是高龄单身空巢老人养老方式问题的思考。
文中主人公八旬翁,找个女保姆的事迹,其形式,换个词说,也可称是一项“隐婚”之家,这种“家”,已成当前老年再婚中不可阻挡的新模式。
有媒体报道,某大城市老年再婚者中,“隐婚”者(含同类型未婚同居、男女单身老人搭伙、搭伴养老、男单身老人雇女保姆者)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笔者一位老战友,是部队老政委,花甲之年,与他患难与共的老伴,因患脑血管病瘫痪,起居困难,4个儿女因工作忙,找了一位比他小20多岁的农村丧偶单身妇女李姐伺候父亲。李姐除抄起家庭全部家务外,待老政委无微不至,给老人做饭,喂饭、定时请医、拿药、喂药、擦洗身体、帮助拉尿、翻身、按摩、捶背----一年多,老人身体从未发生褥疮,而且,体质恢复良好,自己可走动后,李姐每天用轮椅,推着老人到大街、公园观光,老人精神也一天天好起来。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至今10几个年头,这位年近八旬的老政委,红光满面,精神焕发,见人就高兴地说“多亏李姐照顾,不然我早不行啦。”这十多年,由于李姐精心照料,老政委儿女们很放心,感动地待李姐胜似亲人。李姐丧偶后孤身生活,困难较多,不求老政委财产,看老政委为国贡献大,甘心愿代其儿女,尽孝永远。老政委与文中八旬翁一样,折射出:这种“老人隐婚”,不仅是有病单身老人,就是身体健康的单身老人,在他(她)们来日不太长的最后生存阶段,可谓是养老的最佳选择。这种“隐婚”养老模式,比之目前提倡的“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途径,更有其优越之处:一是避免了老年再婚后又离婚的烦恼折磨,或可能带来的老人与子女间的亲情伤恨;二是“隐婚”,两厢情愿,双方均无苛求,优困互补,不涉及未来财产纠葛,没有或少有家庭矛盾;三是“隐婚”双方得到的好处,如生活中的相互照顾、精神慰藉、情感等方面,比其他养老形式要方便的多。四是能减少国家、社区对养老的负担;五是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实现“陷婚”须多方面努力:一是社会应给予认同;二是儿女应换位思考,正确对待;三是老人本人应有新观念,勇于选择该形式;四是社会、亲友,应对老人有同情心,别说三道四;五是别用“合法登记,受法律保护”,来束缚老人思想。
愿单身老人们都能选择出自己理想的养老新途径!
❻ 民政对养老的最新政策
一、国家政策动态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意见》包括8项24条内容,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强化老龄工作保障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意见》指出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旗)有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60号)
《通知》明确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15个省份参加试点,试点时间从2022年1月-12月,试点任务有6项:(1)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2)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旅颂猛;(3)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4)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5)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6)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1〕270号)
《通知》要求从拆桥企业类、园区类、街道(乡镇)类、基地类等4类遴选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并提出具体申报条件。明确将面向家庭健康管理、基层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促进、康复辅助训练、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智慧健康场景,创建一批社会参与广泛、应用效果明显的示范街道(乡镇)及产业基础雄厚、区域特色鲜明的示范基地。
二、地方政策动态
1.山东省民政厅 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民〔2021〕82号)
《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大力发展互助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水平、健全发展要素保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推进农村养老的27条具体措施。要求2022年底前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处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失能特困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16市全面建立实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山东省民政厅 自然环境厅 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21〕83 号)
《办法》共6章23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监管等内容,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上门服务、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场所。统筹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科规〔2020〕7号)、《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等标准规范,且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北京市老龄工作樱绝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3部分内容和9项任务,即:(1)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2)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3)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5)加强老龄人才队伍建设;(6)着力推进老龄产业;(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8)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支撑;(9)推动京津冀老龄事业协同发展。要求到2025年,建成并运营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8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12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达标率不低于80%。
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推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1〕28号)
《通知》鼓励和支持社会成员为老年人提供非专业性的养老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记录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储入其时间银行个人账户,以便将来兑换相同时长的服务。《项目》通过统一名称、统一平台、统一网络标识、统一兑换规则等制度设计,从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场所、服务时间5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5.上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本市老年人应急呼叫项目受益面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1〕30号)
《通知》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本市户籍老年人进行政府补贴。补贴范围包括“一键通”设备费、电话机初装费、通信月租费、通信费,以及紧急救援、主动关爱等费用。对非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老年人,政府补贴范围包括紧急救援服务费(每月10元标准),同时鼓励各区采取发动基金会、企业资助等方式解决“一键通”设备及通信等费用。对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引导鼓励老年人或子女向符合规范要求的服务商(政府指导收费)购买服务。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37号)
《规划》有发展环境、总体要求、制度框架、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5部分,设置20个专栏内容。要求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3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7.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名单》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2021〕6号)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广州市老人院、广东岭南养老院有限公司、广州天河珠吉护理院等10家机构为第一批广东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8.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参加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137号)
《通知》指出广东省和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6个省市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6个省市利用在养老、文化、生态、环境、资源等方面优势,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为核心,以健康旅居康养为重点,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民政部养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1〕57号)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普惠养老服务,支持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到2025年,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
10.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413号)
《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每个市县(区)至少建成并运营1所老年大学, 至少建有一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一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到2025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达到1.5万人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达到6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11.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的通知
《条例》包括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服务人员、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10章内容,共有80条具体规定。其中,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6类21项具体内容,机构养老服务有4类16项具体内容,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12.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47号)
《方案》制定7方面34条扶持政策,包括5个重点行动和20项重点任务。要求到2025年,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0%。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打造5家养老服务产教融和基地和10家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规模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家庭照护者。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13.西安市民政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规〔2021〕014-民政局002)
《办法》包括总则、组织实施、运营管理、监督管理、附章5章34条内容,以保障基本、规范管理为出发点,理顺了养老机构相关体制机制。适用于政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是指政府将其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养老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自2021年12月3日起施行。
14.合肥市民政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肥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合民〔2021〕106号)
《规划》共分为4章,设置2个指标专栏和8个重大事项专栏,突出设置指标专栏,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提出20项主要指标。要求分类发展居家型、医养型、护养型、疗养型、结伴互助型等养老服务,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家门口养老”为主、以活力颐养为辅的多元融合的养老新模式,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15.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等4项太原市地方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2号)
《公告》指出《安宁疗护机构服务规范》、《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规范》4项规范为地方标准,标准明确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
三、行业动态
1.民政部:公开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意见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在现行《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申请国家标准立项民政部养老政策,由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组织编写形成征求意见稿。《规范》对评估指标、等级划分方法等进行调整,特别是在精准刻画认知功能方面更为完整和科学,可以为认知功能障碍老年人提供功能评估。
2.吴玉韶副会长出席国际老龄联合会第十五届全球老龄大会并发言
11月11日上午,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吴玉韶以视频方式出席了国际老龄联合会第十五届全球老龄大会,并进行题为《中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发言。他介绍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有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阐述了中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各项举措,分享了中国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中国方案”。
3.山东省完成2021年度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系列专题培训任务
围绕现代养老服务人才需求,山东省民政厅组织了高质量发展研讨、养老机构院长、老年人能力评估等12类专题培训班,通过制定《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培训班的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场地要求、考核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细化的要求。培训共分55期,目前已累计培训5700余人,圆满完成2021年度培训任务。
4.青岛:发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地图
养老地图涵盖全市284家养老机构、197处镇街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地理位置、门牌及内部设施照片、星级评定结果、收费标准等信息, 内容全面、信息权威、便捷实用。通过微信小程序查看养老服务机构的地理位置、类别性质、备案床位数、等级评定结果、详情介绍、最新养老服务政策和资讯等信息。养老地图公布了青岛10个区(市)的养老服务热线, 在购买和使用养老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均可拨打热线反映给当地民政部门。
5.济宁:举行“办好高水平有特色老年大学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11月22日,济宁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李玉国表示,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层老年大学近50所。未来要打造“一核四极、全网覆盖”老年大学办学格局,推进老年大学与街道社区、职业院校、部门单位、养老机构等合作办学,两年内建立100所基层老年学校,着力构建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老年教育网络。
6.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对口协商座谈会
11月18日,全国政协社法委围绕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召开对口协商座谈会,并围绕专项民主监督议题开展交流协商。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黄树贤建议明确分工协作,重点抓好适老化规划落实、技术和资金投入的统筹使用。交通运输部原安全总监成平建议制定适老化改造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制定适老化服务标准,制定智能产品及服务平台(系统)适老化应用的国家标准。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黄浩涛建议需要在适老化改造方面建立和优化准入机制,对进行适老化改造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国务院参事甄贞建议健全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适老化改造的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适老化改造。
7.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老年健康经济专业委员会举办2021学术年会暨第六届论坛倡导健康老龄化论坛
11月20日,老年健康专委会在线上组织召开学术年会暨第六届“医养结合与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学术论坛。20位政产学研界的专家学者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理论与实践当下与未来”主题,聚焦医养康养结合模式、老龄健康理论、康养理论与实践创新新成果等内容,北京大学教授王红漫作2020-2021年度老年健康经济专委会工作总结,提出“康寿之乡”理念,并发布中、英、俄文3个版本的《康寿之乡认定准则和方法》。
8.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高德地图联合发布《老年人数字化出行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旨在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互联网进行助老出行服务。相关负责人介绍高德地图上线了长辈地图、一键叫车等系列助老服务,界面字体大,功能简洁,操作简单,可以提示老年人设置家庭住址,可以一键查询回家路线,方便老年人使用。
9.北京: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同方全球人寿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
11月10日,2021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发布会在北京“2021卓越竞争力金融峰会”举行,报告为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与政策、企业了解员工的退休生活需求并据此制定和完善员工福利计划、个人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退休养老计划提供参考。报告同时指出2021年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是6.78,是9年来的最高水平。
10.北京: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养老金融蓝皮书
11月6日,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简称“CAFF50”)在北京正式发布《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21)》(又称“养老金融蓝皮书”,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包括总报告、分报告、产品篇、专题篇、借鉴篇等16章内容,约30万字,探讨了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的现状、挑战和趋势,探索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有效路径。
11.北京:老年人刷卡亮码成为疫情防控标配
采用“健康宝”AI应用赋能,北京市老年人只需养老助残卡、身份证,实现1秒钟验码,实现疫情防控查询,为公共治理的高效化和公共服务的便捷化提供了范例。目前,全市412处公共场所及1922个居民小区实现健康状态便捷查询,平均每天约150万人次通过刷卡等方式“亮码”。
12.上海:发布第一本老年医学研究生教材《老年医学新概念》
11月24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主编的教材《老年医学新概念》举行首发仪式。教材分为上、下两篇,共25章,以“老年”、“新概念”为关键词,凸显老年疾病特点、重点,紧贴老年医学领域发展前沿,紧扣老年病临床诊治实际,突出老年期独有疾病的诊疗要点。上篇重点阐述老年医学新知识、新技能与新进展,涵盖老年医学基本概念、老年病临床特点与应对策略、健康老龄化、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老年人文关爱、慢病与共病管理、老年人合理用药、护理的特殊需求与医养结合等内容,下篇重点阐述老年各系统常见多发病的定义、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疾病特点与有效应对策略等内容。
13.上海:抖音短视频帮助老年人构建数字自信
11月10日,由中国人口学会和抖音联合主办的“善用短视频,助老在行动”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加入“银色闪耀专家顾问团”,共同讨论如何发挥短视频作用,构建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服务老年人享受数字生活。
14.广州: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启幕
11月15日-18日,由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SIC老博会)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盛大举办。博览会展出面积达2.2万平方米,有7大主题展区,包括无障碍生活、智慧养老、养老服务、特色老年服务、康复护理、保健养生、国际展区,继续设立长寿之乡专区、听力语言康复展区、旅居养老等特色专区。
15.广州:创新养老新方式,成立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
11月24日,在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指导下,广州市荔湾区和谐社会监护服务中心揭牌成立,该中心根据失独老人、独居老人等被监护人的授权,负责照管其日常生活,协助其进行医疗决定和监管财产等,通过意定监护,使养老有了新方式。意定监护是意思自
❼ 现在国家对60岁以上老人养老每个月补贴多少(农村户口的),
农村户口60岁以上补贴政策:1.基础养老金之前在农村的老人没有交养老保险的习惯性,但是国家政策依然每一年都会给农村60以上的固定养老金,也就是说国家的补贴养老金是完全免费的,在农村达60岁的老人都有权利得到这样的一笔养老补贴资金。2.农村老人高龄津贴我国政策对老人家的高龄化一直都关注,所谓的高龄的年龄均衡达70岁以上的老人,今年国家对高龄的津贴又开多条政策,就针对达到高龄的老人又多得了一份津贴,而这种补贴只给70岁高龄发放,70岁以下的都无权利领取这份津贴,不过有这样的政策不是每个地方都可以有这样资格。3.农民自费养老金早在几年前国家一直对农村推荐养老保险资金政策了,在当时可以选择交养老保险,也就是说是自费养老保险,从开始从每一年交100块,然后一直到2000元每一年的不同档次。根据农村缴纳的总额统计来计算,农民到60岁之后就能够领取到养老保险金额,如果一年交2000元,交够15年,那每个月可以领取5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也包含固定养老金在内。
❽ 农村老人在家里养老属于什么养老模式
我觉得农村老人在家里养老。11系自己养活自己。没有退休金也没有养老金,只有自己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