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请办养老院
法律分析:
个人申办养老院的条件根据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都可以提出办院申请。开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固定的服务场所(30张床位以上)、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有合适的机构名称、完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配备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申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固定住址、联系方式等)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拟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固定场所(房屋、土地权证)的证明和规划许可证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市民政局进行审批。如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如何申办养老院一、 申报养老机构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办院申请。
二、 合法申办人向什么机构提出申办申请 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三、申办养老院,须提交哪些资料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四、开办养老院应具备什么条件 接到民政部门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Ⅱ 老人想住养老院应该怎么办
父母如果自己想去的话,我们应该同意他们的决定。
第一,养老院有更舒适科学的环境
现在的老人,无非是独居、和子女一起住或者养老院。有科学预测到了2030年,空巢老人占比会达到90%。很多子女去别的城市发展,老人留在老家,而养老院可以为这老人提供科学的照顾;对于和子女一起居住,两代甚至是三代人的矛盾总是不断,而当老人想要去养老院远离这些矛盾追寻自由,为什么不同意呢?
第二,应该相信父母的选择:
要相信父母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老人一生经历生活太多,当他们选择新的生活、选择去养老院的时候,子女不应该剥夺他们的选择权。就像孩子希望父母尊重他们的选择一样,老人老了就和老小孩一般,他们也希望子女尊重他们的选择。
第三,养老院不是监狱:
养老院不是监狱,不是只能买单程票。当父母提出去养老院,为什么不支持让他们尝试一下呢?住的好可以一直住,住不好可以回家。这不是一条不可回头的路,退路永远都在,为什么要决绝的堵死一条路呢?
Ⅲ 普通人该怎么申请住进养老院
入住条件:
一、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二、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精神病、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三、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四、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五、入住老人不芹举中得将电器带入答旅养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六、养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七、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探索实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即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的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利用最大化,在惠及老人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利与双赢。”
相关专家指出,这种以全科医疗服务与机构养老为基础的医养结合模式比较容易复制,但有3个关键。
一是医院和养老院支持。该模式没有增加医院的诊间,也没有更多消耗医院的资源,为医院带来了诊疗量,养老院嫌山也因为增加了医疗服务而加分。
二是医生有动力,也是最为关键的部分,应通过政策支持、激励机制鼓励医生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技术层面,信息系统的支持以及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Ⅳ 申请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养老院怎么申请)
1、怎样申请办理养老院手续?。
2、养老院的申办流程。
3、办理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4、医院办养老院申请流程。
1.申请办理养老院详细流程和手续:建养老院一般是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和申报,分两种,一种是盈利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到工商局办理。
2.另外一种是申办非营利福利机构手续和流程,需要到当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即可。
3.申办人申请办理养老院所需手续: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5.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6.申办详细流程: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7.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
8.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Ⅳ 养老院的入住流程
流程:
(1)持本人及监护人有效证件的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各1份到养老机构进行初步身体能力状况评估。
(2)入住养老机构前必须进行体检(县二级以上医院,包含二级医院)或提供近期一个月的体检证明。
(3)与养老机构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件。
养老机构,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养老机构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老年人,但某些养老机构(如农村敬老院)也接收辖区内的孤残儿童或残疾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Ⅵ 去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去养老院需要具体条件是:
1.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2.入住老人没有精神病、传染病。
3.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
4.可以适应团体生活;
5.老人或者子女、家属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可根据收费标准按时进行交费。
一、办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老人或者亲属、子女向养老院提出入住申请。
第二步,提交老人最近的住院病历以及体检报告,如果无法提供,需在养老院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老人身体情况选定护理等级。
第三步,签订养老院入住条件,并提供老人的有效证件及一寸照片等材料。
第四步,进行交费并等待养老院通知入住。
入住时需要注意的是老人如想将自己喜爱的花鸟鱼虫等带入养老院,需要先经过养老院同意,否则养老院有权对其进行处理;然后就是老人在入住时需告知老人的基本情况,如生活习惯、是否有过敏史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等,否则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且养老院有权终止协议;再者就是如想带老人外出,家属需要提前向养老院进行申请,并按照申请时间将老人按时送回养老院;最后就是在入住期间不允许私自使用电器。
二、开办养老院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规范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举办者是单位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举办者是个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符合我国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标准;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能够保证入住者正常生活、服务人员能够开办相关服务活动;
5、提供集中居住的养老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有完整的相关机构办理的证件、章程;
7、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10;与生活不能自理服务对象的比例不低于1:3;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第七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