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打的疫苗,我25岁可以去打吗
居委会的通知意思就是六十岁以上的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去接种新冠疫苗了,原来曾经疫苗刚开始接种是有年龄限制。这个疫苗只要按照通知去打就可以了,其实早期已经通知过了,你的年龄不属于限制打疫苗的年龄,你当然可以去接种疫苗了。现在全国各地很多都三针都打完了,你还是抓紧去打疫苗吧,只要身体符合接种条件就可以的。
❷ 政府要求80岁老人接种疫苗吗
法律分析:国家没有强制要求,80岁的老人或者超过80岁的老人如果没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而且身体状况平稳的情况下是可以接种的,而且在我国多名超过80岁的知名院士都接种了新冠疫苗,比如说我国知名病毒学专家、87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教授闻玉梅等都相继的接种了新冠疫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❸ 6o岁以上打疫苗规定
法律分析:新冠疫苗全民免费,但是60岁以上的人不能打,主要是因为目前上市的新冠疫苗,还有一些禁忌事项,为了60岁以上的人身体健康,保证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不建议接种。60岁以上的人群本身身体潜在的疾病会比较多,而新上市的新冠疫苗,有可能会引起身体潜在疾病发发病,也没有60岁以上人群的临床试验,所以为了保护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国家也是不建议60岁以上的人群来接种新冠疫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❹ 老年人能不能打疫苗
老年人的话,目前情况来说是不能打疫苗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我觉得老年人以后也是可以打疫苗的,但是前提是老年人药不能有那些,不能打疫苗的慢性疾病的。
❺ 60岁以上老人可以接种新冠疫苗吗
原则上现在不能接种,就跟孩子不能接种一样
❻ 政府要求70岁老人接种疫苗吗
政府不要求70岁老人接种疫苗,政府提倡和呼吁身体条件符合接种条件的70岁老人进行接种。
如70岁老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新冠疫苗的接种范围,则可选择不接种,遵循老人意愿。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在充分评估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和被感染风险的前提下,已经开始为60岁以上身体条件比较好的老人开展接种新冠疫苗。部分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需结合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接种疫苗的必要性),目前也可以安排接种。其余老年人的接种,需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
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以及康希诺生物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的腺病毒载体疫苗均已附条件获批上市。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和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CHO细胞)也获准紧急使用。上述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按流程经过验证,居民可放心接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