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落井死亡 法律责任
这应该算一场民事纠纷案件,类似于地面施工致害责任,但是这只是在家门口挖井。确切的说,井的所有人是不需要负责任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在自己家门口施工,不是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第二,施工人员已经拦截阻止,已尽了应尽的责任。
㈡ 下水井没盖导致人掉到里面责任谁负
如果有施工方,那就是施工方负责,不过你要保留好证据哦,人证物证都要有的.以前我有个老师骑自行车晚上也是碰到这种情况,摔断一根肋骨,后面还好有证据,打官司,他们全赔.
㈢ 老人倒了什么情况下还是要负责任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以前由于公权力的不公正,曾经让很多做好事的人心寒。今天的政府风清气正,如果一个老人倒下了,另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为了救他去把他扶起来,哪一家公权机关和哪一家媒体敢恶意歪曲事实的话,你看看他们的下场。如果要判你对这个老人承担所有的费用,必须要有老人的倒下是因你的过错造成的直接证据和证据链。
㈣ 《民法通则》 有没有规定掉进无盖的井里,应该由谁来负责
我记得没有具体的规定,采用的是民法的原则处理的,因为拥有者对该井盖有管理的义务,因为其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有过错,所以要承担责任,我国很多法律不健全,很多的法律问题并没有直接的法条规定,都是体现在法律的原则当中。
㈤ 70岁老人掉入水井摔伤无人管,她该如何维权
老人可以通过寻找相关部门进行维权。这件事情中最重要问题还是人情冷暖问题,为什么会没有人帮助。每个人都会有年老那一天,都希望遇到困难时有人帮助,这位老人当时内心有多么凄惨,多么恐怖。还是要大力宣传关心老人,爱护老人这样思想教育,这是根本。
㈥ 老人跳井自杀有责任吗
这位知友,老人跳井自杀,井的所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是自杀行为,有不确定性和随意性。自杀不是他杀,不属于刑事案件,法律不告不理!
㈦ 一个老人掉井里打一个地名
老龙口
㈧ 老人掉进到没有盖盖的浇地大井里,倒至死亡,该得到什么补偿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㈨ 老人遛弯掉井里,摔伤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道路的产权归谁,那么就应该要由这个道路产权的单位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应的医疗责任。因为我们都非常清楚井盖出了问题,肯定是这个道路的产权单位,他们承担责任的,当然作为这名老人,他可以申请相应的法律援助,它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通过诉讼司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我们都清楚每一条道路它都有产权的所属单位,同样也有着道路维护单位,就是道路维护部门他们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说实在的,当然责任我们可以去追究,医疗费赔偿金可能来得稍微晚一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最主要的还是应该要多注意安全的问题。最近我们都知道这些赔偿金也好,这些补偿金也好,我们都不想要去用,我们也不想去拿,在平时我们行走的时候多一点,注意安全,平时走路的时候多关注一下自己脚下的路况,才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才能够让我们不至于有额外的麻烦。
㈩ 老人遛弯不慎掉到污水井,曝光事件后要求赔偿4万元,是否合理
每个城市都有相应的下水道,所以下水道是不能够被封死的,有的时候因为小偷偷井盖就会导致很多车陷入井口出不来,这也是让人比较无奈的。老人遛弯不慎掉到污水井,曝光事件后要求赔偿4万元,我觉得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只有真正的把污水井井盖归水管的问题纳入法律法规,那么就会很容易知道是谁的责任,就不会有很多人推卸责任,也节约了当事人到处跑的时间,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的人需要进行严厉的惩处,那么才可能避免这类事件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