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如何继承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
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3、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被继承人去世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全一般只继承属于其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4、各个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划分可以进行交涉,一般的原则,可以由经济条件稍好的继承人,经济补偿其他继承人,随后取得该遗产的单独所有权。
㈡ 老人在世房产继承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老人在世,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㈢ 老人的房产如何继承
老人的房产应按如下顺序继承:1、有遗嘱、遗赠的,按遗嘱、遗赠进行继承;2、没有遗嘱、遗赠的,按法定顺序进行继承。3、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不继承。已故老人的房子要继承有一系列程序需要走,首先若老人有配偶,该房子还不能完全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一半。然后就需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办理之后,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㈣ 老人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老人去世房子的继承如下: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㈤ 老人(在世)房产继承!
1、你奶奶在世的话,那就不叫继承。如果打算赠与你父亲的话,那就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这是最直接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办法。只要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别人无权干涉。
2、如果房屋过户是无偿赠与的话,是不需要花费多少钱的,最多也就几百,各地标准不太一样。
3、无需把名利公证,但是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过有的地方的房管局人员怕担责任,强加当事人去办理公证,其实公证费不多,一般200元,其实公证的话也可以避免别人主张权利。
4、你奶奶的房产是她自己的吗啊,你爷爷的份额呢,可能还要涉及他人的共有权问题,你描述的不够详细。
祝你愉快
㈥ 老人去世 房产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后,首先必须将老人及其配偶的一半财产分开,作为老人的财产。 (如果老人和他或她的配偶在他们的共同生活中亲自拥有财产,他们应该是公共财产的一半。加上老人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
老人去世后,如果老人有合法意愿,该遗产应视为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继承将根据合法继承进行划分:
如果老人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老人的遗产应该由五分之一的配偶和四个孩子的遗产继承。由于两个儿子已经去世,两个儿子的继承份额应由两个儿子的子女代替。
如果已故儿子的配偶履行了对老人的主要支持义务,他将继承老人作为一级继承人的遗产。
(6)老人在世如何继承房产扩展阅读
房产继承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㈦ 老人的房产如何继承
老人的房产继承流程如下:首先若老人有配偶,该房子还不能完全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一半。然后就需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房产证、土地证、业主档案、死亡证明、所有子女户口及身份证,同时,所有的继承权人都需要到场。公证办理之后,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了。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㈧ 老人健在可否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老人还在世,要办理的不是遗产继承公证,而是做公证遗嘱。
做公证遗嘱,由老人自己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房产证去公证处就可以了,不用子女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