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无行为能力的老人银行存款怎么取
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比去世取款难得原因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去世是一个既定的客观事实,有很多手续可以证明。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都是突发状况,没有标准,通常这种情况下公证处也不会给作出公证,并且人还在世不可能有遗嘱的概念,所以比去世这种情况下可走的路还要少。
2.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情况下如何办理手续
如果家人有取款凭证或者密码那手续很简单,直接办理取款就可以,大额存款携带双方身份证件代理即可。我们要说的是没有凭证或不知道密码的情况。通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又没有取款凭证或密码这种特殊情况下,想代理其取款有以下四种途径:
第一种是由法院对处于昏迷的存款人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通过法院判决,明确其监护人后,由监护人代为办理银行账户的挂失取款。这是目前最为稳妥的方式,但缺点是时间较长。
第二种是由公证处出具法律建议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事实及亲属关系进行认定,银行根据公证处出具的法律建议书处理相关问题。此种方式时间较短,难点在于个别公证机关不将此类事项纳入公证范围,拒绝办理此类公证,也就是我们上面说到比去世取款难的原因。
第三种是由该存款人所在单位、社区直接进行监护人指定,由指定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问题。《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了简易的认定监护人的方式,此方法虽便利简单,但在实践中,该存款人所在单位、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往往拒绝提供此类证明。此外,这些部门出具的材料公信力往往较低,容易出现伪造的情况。
最后一种是由银行直接进行调查取证,根据实际需要特事特办,上门服务,为取款人办理新存折,支取存款。这种方式操作简便,可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但费时费力,很多情况难以调查清楚,且可能存在诸如财产所有权纠纷的风险隐患,能不能让银行愿意出门承担后果,还要看跟银行的关系。
综上所述,银行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都采取严格的审查措施,慎重操作,手续严格也是为了保护我们存款人的存款,前两种方式风险较低,纠纷少但相对麻烦;后两种方式,手续简单但可行性较低。
Ⅱ 老人去世存款没到期怎么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银行存款怎么处理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
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手续按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
5、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正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过户支取手续。
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家所有。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此项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的存款都不计利息。
二、存款人死亡,合法继承人要如何取出存款
存款人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继承权,必须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继承权证明书办理支取手续。支取现金与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续相同。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亲属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种情况提取存款:
1、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和密码,只要凭客户本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期后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额在5万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折,但亲属不知道密码,或者知道存折所在银行,但没有存单或者密码,此时需要继承人的公证机关公正证明和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Ⅲ 老年人该如何存钱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老年人存钱有很多实用的方法,如今线上支付越来越流行,年轻人已经很少去银行办理业务了,像存钱花钱,转账汇款这些业务基本都可以在线上完成,但老年人对于在线办理银行业务的信任度没有这么高,所以老年人存钱最方便的方法还是存折储蓄,可以把自己手头的闲置资金存到银行存折里面,但一般老年人记性都会越来越差,所以存折密码这样的私密信息可以告知自己的儿女,以防忘记密码给后续取钱带来麻烦。
最后,老年人存钱基本都是为了养老,甚至希望自己走后,可以给孩子留下一点积蓄。基于这个目的,保险也是一项不错的选择,老年人通过购买保险,既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时,很多保险还会在老人去世之后给予资金返还。总之,老年人的钱要尽量放在一些安全低风险的渠道,同时尽量告知家人自己的储蓄方式,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过分计较收益,也不要一味存钱,首先要满足正常生活所需,用多余的钱进行储蓄。
Ⅳ 家里老人去世了银行还有存款怎么办
在不知道老人存款密码的情况下,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继承证明书。同时携带老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取款人户口本、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去银行办理密码重置及过户。
在知道老人银行存款密码的情况下,携带存折或者银行卡、存款人身份证、户口本与取款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取款即可。
拓展资料:
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Banca,其原意是长凳、椅子,是最早的市场上货币兑换商的营业用具。英语转化为Bank,意为存钱的柜子。在我国,之所以有"银行"之称,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相关。
在我国历史上,白银一直是主要的货币材料之一。"银"往往代表的就是货币,而"行"则是对大商业机构的称谓。把办理与银钱有关的大金融机构称为银行,最早见于太平天国洪仁所著的《资政新篇》。
作用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
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业务,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
银行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而技术防范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采取现代电子报警等科学技术用于银行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新的防范手段。
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将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和有内部控制功能的专用设备、软件等子系统有效地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一个具有探测、延迟、反应综合功能的信息技术网络。
Ⅳ 老人离世,多子女的老人存款如何在银行办理
有存折、卡或存款单、知道密码的,活期存款基本上可以直接取出,未到期定期存单,大约也可以在到期当天凭支取。但是,不知道密码、未到期存款、查阅银行账户余额等事项,可能需要公证文书指定继承人中的执行人,凭执行人有效身份证明到银行办理。
Ⅵ 老人去世,83万存款无人取,户主去世存款如何处理
老人去世后83万存款,这笔存款应该是会继承给子女的,如果这位老人没有特殊的遗嘱的话。但是,如果我子女想要男生这笔存款的话是需要开具一些证明的,而且需要去公证处对老人的遗嘱进行核实。
处理户主去世的存款是非常简单的,继承人只需要拿着死亡证明和一些其他的物件去到银行就可以去出户主的存款。
Ⅶ 孤寡老人去世 银行存款怎么处理
摘要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应向银行营业网点所在地的公证处或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并凭此证明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若存款的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则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去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