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超过六十岁的人在打工,老板可以解雇吗劳动法里有规定吗
超过60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已经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版动权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属于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聘用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㈡ 六十岁以上的工作者没签劳动合同,被老板辞退,能不能享受双倍工资以及劳动补贴
六十岁以上的工作者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享受双倍工资以及劳动补贴。因为六十岁以上属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争议,应该按照正常劳务关系解决。
法律分析
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解雇,是用人单位的自主用工权。在用人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严重违纪的情况下,可以开除,无需赔偿。所以,六十岁以上被辞退可以拿到双倍工资以及劳动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㈢ 员工满60岁之后,遭公司辞退是否有补偿
员工满60岁之后,不存在辞退了,按照规定,我国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
年满60周岁,不能继续就业了。遭公司辞退是否有补偿是60周岁以内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劳动合同失效后,应该按其它劳务合同的约定事项来执行。
㈣ 员工满60岁之后,遭公司辞退是否有补偿
劳动者超过来60岁,其到了自退休的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㈤ 用人单位辞退六十岁以上的临时工应当承担哪些赔偿或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法律面前没有临时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辞退合法的。
法律分析
临时工被解雇了能获得赔偿: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3、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是由于该聘用人员继续为你单位工作,因此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关于续订的期限,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一般以前一次合同的期限为准。因此每一次续订的合同期限应均为一年。您单位何时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以此确定您单位是否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属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㈥ 超过六十岁被辞退有赔偿吗
1. 在我国,若员工年龄超过60岁被用人单位辞退,通常情况下是不涉及赔偿的。
2. 因为根据国家规定,60岁是法定退休年龄,员工在此年龄后通常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
3. 即使超过60岁的员工在被单位解雇后,通常也不会获得赔偿金。
4. 同时,60岁以上的员工如果继续工作,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5.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员工。
6. 另外,员工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员工若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同样有权单方辞退员工。
8.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9. 超过60岁后,员工不能再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