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长寿优待金能领多少钱
8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重阳节前夕都能领到政府的高龄补贴,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36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200元、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100元。主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
一、补贴范围
凡持有区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均属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从2012年月日起,区人民政府对持有本区户口年满95周岁及以上、90至94周岁、85至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300元、200元、100元的长寿补贴。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发放。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申报。高龄老人申领长寿补贴(或年龄段变更),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样表附后),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无身·份证的,应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报表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对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本人身份是否与户口登记相一致,尤其要对申报的高龄老人是否健在予以确认。同时,将本村(居)所有申报对象在村(居)委会公示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确认后,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报表、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高龄老人健在证明等材料上报镇(街道)老龄办(与民政所合署办公)。
(三)复审。各镇(街道)老龄办要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同时对各村(居)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将本镇(街道)所有申报对象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至少公示3天。无异议后,镇(街道)老龄办提出复审意见,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上报区老龄办。
(四)审批。区老龄办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抽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❷ 长寿老人补助标准
高龄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其肢察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那么大家知道高龄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吗?今天就请跟随华律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去看看!
一、高龄补贴是什么
高龄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二、高龄补贴标准是怎么样的
1、申请对象: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
2、发放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8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5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和饥山。
3、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4、提交材料:《XX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表》1式3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彩照3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属敬老院或福利院代为申请的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所在敬老院或福利院书面证明。
5、办理程序:村(居)委会收到老年人申请后,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并上报所在镇(街道)民政所。镇(街道)民政所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老龄办审批。区老龄办应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
三、制度建立
2016年8月,民政部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唤中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❸ 长寿补贴标准
1、高龄津贴。凡具有金寨县户籍,本年度年满80周岁的城乡高龄老人,高龄津贴按月发放,去世老人次月取消。
2、长寿老人家庭。凡具有金寨县户籍,本年度至少有一位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以下简称“长寿老人”)家庭户,均为本年度奖励对象。家庭奖励金按月发放,去世老人次月取消。
二、发放标准和奖励
(一)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25元高龄津贴;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50元高龄津贴;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发放300元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费)。
(二)长寿老人家庭奖励
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家庭,每户每月奖励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家庭,每户每月奖励100元。
2、精神慰藉。
广泛组织乡村干部、学生、志愿者及民间组织,积极为长寿老人做好事、送温暖。长寿老人较多、居住较集中的,每年的“敬老月”或“老年节”期间,乡镇、村或社区可举办“长寿宴”,集中为长寿老人祝寿。建立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以下简称“百岁老人”)生日祝寿制度,在百岁老人生日时,由乡镇、村负责人登门为老寿星赠送生日蛋糕或其他物品,举行祝寿活动。
3、百岁老人医疗救助。
由乡镇卫生院(所)每年为辖区内长寿老人提供两次的免费上门体检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百岁老人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城乡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由县医保局按照大病医疗救助标准,再给予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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