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女人社保交到50岁不够15年怎么办
法律分析:1、延迟退休:《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延长缴费的方式就存在两种情形:
一种是单位聘用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继续缴费;
一种是在无单位聘用的情况下,由个人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用人单位应当使用至缴费满15年”,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继续使用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不予使用,由职工个人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转型: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⑵ 满50岁时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
到50岁的时候,其实你距离退休至少还有5年的时间,你可以在这5年之内继续交社保,等你退休的时候,这15年社保就已经交完了。
⑶ 女性满50岁社保还没买满15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一次缴清。
根据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开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⑷ 50岁退休社保不足15年怎么办
50岁退休社保不足15年解决方法如下:
1、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开始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经参保,2011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才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镇腔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御迟衫的养老保险旦颂待遇。
⑸ 公司辞退50岁的员工社保未交满15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辞退50岁员工社保未满15年可要求赔偿。
员工50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
员工50岁属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没交社保而员工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可以要求补偿。员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要求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并且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缴各项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