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海南省户籍60岁以上老人能否在深圳办理港澳通行证
不能,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只可在深圳办理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在深申请出入境证件的适用对象为:
1. 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截至上月)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
2. 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3. 第1、2类人员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且在深圳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
4.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5. 60周岁(含)以上老人;
6. 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上述6类人员均不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其中,第3-5类人员只可办理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第6类人员只可办理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赴台同类签注。
② 深圳60岁户籍老人新规
凡在深圳市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包含港澳台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
敬老优惠待遇内容如下:
(一)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
(二)免费进入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
(三)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四)免费或优惠使用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含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其中收费项目应面向老年人设立免费或优惠的时段和区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遵从经营场所对参加人员的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五)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六)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看病,享受优先窗口和通道服务;
(七)积极引导律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优先给予免费法律援助;
(八)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
深圳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女性年满60-64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2、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性别,可申请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3、非深圳市户籍,居住在深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性别,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黄色《深圳
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
4、办证对象暂不包括港澳台人士及外国人。
二、办理所需材料
深户申请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深户申请办理《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办理敬老优待证、免费乘车证用)。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
(二)居家护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
(三)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
(四)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
(五)安全指导、应急救助等;
(六)法律咨询、识骗防骗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
第四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下列基本养老公共服务:
(一)为本市户籍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以及照料护理等服务;
(二)为本市户籍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经济困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无障碍改造、巡访关爱等服务;
(三)普惠型的高龄津贴、老年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促进、老年文化活动、老年教育、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照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四)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养老公共服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
③ 深圳老年人坐地铁免费吗
深圳老年人坐地铁免费。
根据深圳市政府的政策,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地铁。有效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市老龄委核发的敬老优待证、深圳市敬老优待卡、深圳市民政局核发的智慧养老颐年卡等。
④ 深圳户口去台湾自由行需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去台湾自由行需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游签注。办理往来台湾个人游签注所需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广东省深圳、广州、惠州、中山户籍居民、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2、深圳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
3、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4、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5、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非深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6、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的非深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7、60周岁(含)以上非深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二、所需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深圳公安官网进行预约申请人网上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
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
审批决定通过的,2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6、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或邮递领取。
注: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四、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6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龙岗)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468243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60岁老人台湾签注深圳扩展阅读:
首次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受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居民、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2、深圳户籍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
3、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4、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
5、广东省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6、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7、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8、60周岁(含)以上非广东省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以上申请对象为非深户居民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外省户籍居民已在我市登记备案的除外。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网上预约后,根据预约日期、时间、办证大厅取号排队,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并缴费;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审批。
4、审批:
市局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批准通知书》。
5、办结:
由市局将审批结果报送省厅,省厅在3个工作日内制证、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6、证件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或邮递领取结果。
注: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三、窗口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德智路2015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罗湖)综合受理窗口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00;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